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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貸款 不是代位求償
2013/02/06 14:30:29瀏覽348|回應0|推薦0

2013-02-06 01:30 中國時報 【郭石城/新聞分析】

     關廠工人連線臥軌抗議,訴求政府不應追償貸款、並認定款項是救助,但當年政府撥出款項,白紙黑字委託華南銀行辦理「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就法論法,這筆錢是向政府借來的,就是得還。

     關廠工人連線處境的確堪憐,但訴求手法如一味以癱瘓大眾運輸作為要脅,不但於事無補,反增社會反感,畢竟勞委會作為債權人代表,不依法追討反有瀆職之嫌,何況當年貸款勞工,已有部分已清償款項。

     這筆錢既是貸款,就不是社會補助款,也不是幫落跑老闆代墊資遣費或退休金,自然不是代位求償。勞工希望不必還錢,依契約關係,除非勞委會表示免除債務,債之關係就消滅,等同政府放棄追討債務,問題是有那位公僕敢擅自作主?

     勞委會先前承諾,只選定一位勞工債務人進行訴訟,視法院判決結果,再決定後續作為。這其實只是拖字訣,因法院不可能閉著眼判定款項是救助、不是貸款。

     關廠工人連線的抗議已愈演愈激烈,情理上值得同情,於法根本站不住腳,持續擴大的勞工抗爭,已質變為政治事件,勞委會是該用心想出解決方案,把案子丟進法院拖延時間,只會加速擴大勞工的憤恨!

辛炳隆:實質解決較為重要

2013-02-06 01:30 中國時報 【李宗祐/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辛炳隆昨晚表示,關廠失業勞工對勞委會追討就業安定基金的最大爭議在於,當初勞委會撥付給失業勞工的款項,到底是代位求償還是貸款?他直言,就法律層面而言,勞工當年確實有簽署貸款契約書,若訴諸法律途徑,勞工未必站得住腳,建議勞工團體不要拘泥於「貸款的框架」上,不妨拋開名稱爭議,優先追求實質解決問題為要。

     辛炳隆認為,最能兼顧情理法的方式,就是再從就業安定基金拿出一筆錢,幫沒有能力還款的失業勞工,把當初的錢還掉。因為當初失業勞工確實根據某個紓困方案,填寫貸款契約書,就法律層來講,這筆錢確實是就業安定基金貸款給勞工。

     辛炳隆直言,失業勞工雖有提出人證和物證,強調當初勞委會是代關廠資方付錢給勞工,但在法律上的證據力卻不夠充足。即使當年執政者確有承諾是代位求償,但現在的承辦人員在沒有白紙黑字的憑據下,若不執行追討,會涉及瀆職。

     辛炳隆強調,若雙方都能接受這個方法,接下來就是補償比例的問題。對於經濟弱勢,完全沒有工作能力的勞工,補助比例可以高一點,甚至給予完全補助;但對於經濟能力尚可,且仍有工作能力的勞工,補助比例就可以降低。但若所有勞工都要求不用還,對已經還錢的勞工就不公平。

     他希望失業勞工不要再追究當初到底是貸款,還是代位求償?如何實質解決問題,比名稱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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