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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所-職業婦女哺乳 大陸福利多
2011/02/14 12:10:34瀏覽281|回應0|推薦0

2011-02-14 旺報 【(江雅綺/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

     先前比較過兩岸職業婦女的產假,大陸顯然提供更多保障。若再就職業婦女哺乳的福利相比,大陸還是領先。《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給予女性職工在嬰兒一周歲的期間內,每天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並可合併使用,而哺乳時間及往返哺乳時間,均算入工作時間。另外,如女性職工有困難且工作允許,向雇主申請許可後可享哺乳假6個半月,薪資按8成計算,如期滿仍有困難,可繼續申請延長至一年,薪資按7成計算。《勞動法》也特別規定在哺乳期間,除非有可歸責於女性職工之重大事由,雇主不得解雇女性職工。

     台灣給予職業婦女哺乳相關的福利及保障相對少得多,僅《勞動基準法》規定子女未滿1歲且須親自哺乳者,雇主應每日在工作時間內給予哺乳時間兩次,每次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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