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不適用責任制 員工超時工作 九大科技廠挨罰
2011/01/21 21:45:13瀏覽360|回應0|推薦0

2011-01-21 中國時報 【石文南/台北報導】

     高科技電子新貴高收入、巨額年終獎金令人稱羨,但長期絞盡腦汁、逾時工作造成過勞死的案件時有所聞。北市勞動檢查處去年底勞檢轄區卅家科技電子大廠,發現建碁、華碩、西門子、遊戲新幹線等九家廠商均有員工超時工作等違法情節,北市勞工局依法對九大科技廠商開罰,並隨時複檢。

     北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主秘黃文鐘指出,去年勞工局擴大清查廿五家有數百至上千名員工的大廠或有勞工申訴者,總計去年專案勞檢卅家電子業者,發現共有九家業者違法。

     專案檢查發現,建碁、華碩、倫飛、研華、百佳泰與捷元等六家業者都「未公告受理勞工申訴管道」,黃文鐘表示,這種現象違反勞動檢查法,最高裁罰六萬元。

     另建碁、西門子有「未經勞資會議同意指派勞工延長工時」;此外,「雇主延長勞工之工時,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有和碩、西門子、遊戲新幹線等業者違法。黃文鐘表示,這些業者違反勞基法,依法最高可罰6萬元。

     勞工局也發現,部分廠商未舉辦勞資會議、未設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設施,惟這些違規部分只要接受行政指導即可。黃文鐘強調,業者若有違反多重勞動條件者,會依不同的法令,分別開罰。

     勞工局指出,北巿轄區內高科技電子製造業有時會濫用責任制概念,藉以合理化內部違法工時、休假的人事管理制度,期望透過勞動檢查人員到廠實施輔導檢查,矯正受檢事業單位誤導勞工責任制概念,來正當化其非法超時、休假管理機制,杜絕高科技電子製造業過長的工作時間,以及不足休假之違法情事。

     勞工局強調,高科技電子製造業的所有工作者,均不屬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責任制專業人員,無法由勞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休假等勞動條件。

科技廠喊冤:依勞基法行事

2011-01-21 中國時報 【劉宗志、鐘惠玲/台北報導】

     九家科技大廠被勞工局點名違法超時工作,業者多表示勞動條件皆遵照勞基法辦理,超時工作也可申請加班費。此外,科技業者多有提供休閒娛樂設施,供員工在上班空閒時間使用。

     NB品牌廠華碩指出,公司作法皆合乎勞基法規定,雖然為責任制,但只要工作完成,晚上六點就可下班。此外,華碩塑造良好工作環境,公司備有各項休閒娛樂設施,供工作之間休息放鬆

     NB代工廠和碩指出,去年公司一位資訊管理部門的同仁,因為幫同事代班,才會出現連續工時超過規定的狀況。不過該事件屬單一個案,該員工有申請加班費。

     工業電腦廠研華表示,雖然公司沒有上下班的打卡制度,但是同仁大多在晚上六、七點左右下班。

     西門子則說,員工加班都會給予加班費,政府單位去年十一月前來檢查時,發現八月十八日有名員工超時工作一個小時,西門子內部規定加班需要長官核准,但因為趕專案,所以沒有徹底執行,往後將會改善,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建碁說,檢查項目都沒問題,已向相關政府單位申訴,解釋工作運作方式,都符合勞基法規,所以並無受罰,公司員工若加班,有不同配套措施,也都會給予加班費。

     遊戲新幹線也說,員工加班會給予加班費,遊戲公司有時是因為新遊戲要上市前需要測試準備,有時會出現超時工作的情形,但會配合政府規定,已經規劃重新進行人力調配,或是新增人力來改善相關情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pa285&aid=48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