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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0 17:30:05瀏覽316|回應0|推薦0 | |
2011-01-20 01:12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2004年8月間,轟動台、中、港、美四地的陶氏化學離職高階主管杜宗憲涉嫌「商業間諜」案。 智慧財產法院日前更一審仍判被告杜宗憲有罪,但更一審合議庭只認定杜宗憲觸犯「連續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1罪,因此刑期獲得減輕為有期徒刑1年。 台北地檢署原起訴被告杜宗憲涉嫌無故取得電磁紀錄罪、業務侵占罪以及違反著作權法重製罪嫌等,智慧法院在2010年將被告判刑2年10月,因適用2007年間罪犯減刑條例,減為判刑1年5月。 被告上訴之後,最高法院發回,智慧法院更一審只認定被告涉及無故取得電磁紀錄罪,將被告杜宗憲判刑2年,減為1年徒刑。 陶氏化學集團(The DOW Chemical Co.)是國際知名的化學公司,被告為台灣陶氏化學公司前亞太研發中心技術總監。 他被控在離職前涉嫌竊取公司機密資料庫「中央報告系統」(CRI)「Imperial」計畫案。 杜宗憲是在1990年7月起,受僱於陶氏集團,在2003年間任職於該集團亞太研發中心技術總監,負責全球軟質聚胺酯泡棉產品的研發。 2003年11月至12月間,他以身體健康為由,向陶氏集團請辭,但卻在同年 由於著作權法重製罪是告訴乃論罪,檢察官雖對此一犯行提起論告,但陶氏公司在告訴時卻未向檢察官提及,因而被更一審合議庭認定「此部分欠缺訴追的必要」。 不過,2004年8月檢察官朱帥俊在陶氏公司檢舉後,指揮刑事局在杜宗憲的台北市雙城街住處,起出1顆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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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