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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釋憲 人民聲請占76%
2009/12/26 16:57:48瀏覽496|回應1|推薦1

2009-12-26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司法院長賴英照25日指出,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是大法官釋憲功能最核心的部分。近十年的大法官解釋,由人民聲請的比率高達76%,即可見一斑,凸顯民眾在基本權利遭受公權力侵害時,愈來愈勇於主張憲法權利,據理力爭。

     昨天是行憲62周年,總統府舉行中樞慶祝行憲暨月會,賴英照進行「守護憲法,保障人權」專題報告。他表示我國的憲法是在烽火中誕生,雖然憲法條文擺在那邊,卻因憲法頒行之時,政局動盪、民生凋蔽,並未充分發揮維護憲政秩序和保障人權的功能,經過一甲子的努力,逐漸深植人心,成為名副其實的國家根本大法。

     賴英照指出,民國5665年的第三屆大法官,只作成24件解釋,全部來自政府機關的聲請,直到76年解嚴後,人民才改以積極的態度,關注憲政秩序的發展,且開始勇於主張憲法權利,最近十年的大法官解釋,人民聲請的比率達到七成六,大法官維護憲政秩序和保障人權的釋憲功能也逐漸發揮。

     不過,賴英照指出,大法官過去在釋憲過程中也曾遭遇波折,權力分立是憲法的基本設計,許多聲請案都是不同機關間的權限爭議所引起,大法官的解釋自然很難讓各方都感滿意,有人以不同的觀點檢驗解釋,無可厚非,要能達成維護憲法的目的,須國家機關及人民共同支持才行。

     賴英照舉美國2000年大選,布希與高爾在佛羅里達州的選舉人票歸屬為例。當時開票結果布希領先1700多票,重新計票後,雖小贏537票,但因還有部分選票未完成驗票,佛州最高法院裁決繼續計票;布希上訴聯邦最高法院,要求停止計票卻獲勝訴確定,在選民壁壘分明下,高爾發表電視談話,承認敗選,讓醞釀中的風暴消失無形。「尊重司法,依循憲法機制解決爭議,是社會成本最小的方式,更可增進法治的健全發展。」

賴英照:憲法深植民心

2009-12-26 工商時報 【蔡淑芬/台北報導】

     司法院長賴英照昨(25)日在中樞慶祝行憲暨總統府月會上表示,我國憲法實施一甲子以來,已深植民心,是國家根本大法,透過司法院大法官適時釋憲解決了各時期憲政爭議,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民權利之保障書」。

     賴英照在行憲紀念日特別以「守護憲法,保障人權」為題,進行專題報告,他說,臺灣實施民主憲政的經驗,不僅實現了孫中山先生的制憲宏願,更是國家彌足珍貴的資產。

     他更表示,在實施憲政的過程中,司法院大法官積極扮演著「憲法守護者」的角色,在維護民主憲政方面,大法官以釋字第261號解釋解決萬年國會的問題,為民意代表定期改選制度奠定基礎,也針對憲政機關間的權限分際議題,例如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的爭議,行政院停建核四的風波,國大延任的紛擾,以及其他諸多中央與地方間的紛爭,適時發揮定分止爭的功能。

     賴英照語重心長的呼籲,對司法維持應有的尊重,是遵守憲法的表現,更可增益法治的健全發展。他並引用2000年美國布希和高爾之間的大選爭議為例指出,當時聯邦最高法院判決高爾敗訴,引發軒然大波。高爾本人雖然極不認同判決結果,但仍毅然發表電視談話指出,「國家之愛應該超越黨派之情」,因此無條件接受法院判決,承認敗選,充分展現美國政治人物尊重憲法與司法的風範。

     至於我國,過去雖然曾經發生一些小風波,不過大體上,各政府機關及朝野人士,對於大法官的解釋都展現高度的尊重。未來除了司法院本身應善盡守護憲法的責任外,各相關機關也應該攜手共同維護憲法。

     他並且呼籲,未來應該投入適當的資源,強化憲政教育,使人人了解憲法、遵守憲法,為可長可久的民主憲政,奠定堅實的基礎。如此慶祝建國百年,也將格外具有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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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壩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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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來修去,還是不盡人意
2009/12/26 16:58
這部憲法也該大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