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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派遣業 違法剝削20萬勞工
2009/08/05 17:14:44瀏覽457|回應0|推薦0

自由時報2009.8.5〔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

   派遣人力近年成為雇主節省成本首選。不過,估計逾20萬的派遣勞工,勞動權益卻「虧」很大!根據勞委會首度針對人力派遣業者專案勞動檢查結果顯示,我國派遣業者違法比率高達八成六、平均每家派遣企業違法項目超過兩項。

   苗栗一家專門提供人力給竹科等高科技業的派遣公司,違法情節即高達11項,該公司不僅違法簽定期約、未依法給付加班費、違反工時規定等,連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也都未依規定投保。

三成違簽定期約、高薪低報

   勞委會不久前才發布解釋令,要求連續性工作不應以定期契約方式簽訂,這次檢查仍發現,每三家派遣公司,就有超過一家違法與員工簽定期約,勞工因此無法確定能否長期保有工作。

   還有逾三成派遣業者未依實際薪資幫勞工投保勞保、超過兩成根本未在員工到職日就幫勞工投保勞保、就業保險,將使得派遣勞工領取失業給付,以及職災給付資格受到影響。

勞團:實際違法比率更高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胡孟瑀直指,「實際違法比率應更高!」勞委會未同時查核派遣勞工實際工作企業,才造成派遣業者可掩飾真相。

   胡孟瑀說,高薪低保或是沒勞保在派遣都不少見,先前聯盟曾協助一名在101上班的派遣勞工,結果發現,原來是整批派遣人員都沒勞保。還有派往新店慈濟醫院工作的清潔人員來申訴,不僅每天工作八小時以上、月休僅四天,薪水才勉強高於法定最低工資,且他的勞保還是以一萬一千元投保。

產總籲設立派遣業門檻

  「假派遣」盛行是更大的問題!胡孟瑀指出,不少企業自行成立派遣公司,將該由公司聘雇的員工,以派遣公司名義聘用,模糊勞雇關係,以致勞資爭議出現時,勞工求償困難。他說:「有勞工到解約時,才知道自己是派遣勞工。」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認為,除了政府應該針對派遣業設立門檻限制之外,政府公部門透過大規模勞務採購,陷派遣勞工於剝削中,才是最大兇手。

勞委會突檢 86%派遣業違法

·          2009-08-05 

·          工商時報

·          【薛孟杰/台北報導】

      經濟不景氣,包括外包、派遣等非典型雇用型態大行其道,在立委要求下,勞委會日前首度針對派遣業進行勞動檢查,結果發現高達86的派遣業者,違反勞動法令,勞委會並針對其中的55家違規情況嚴重的業者依法開罰。勞委會坦承派遣業違反勞動法令的情況,確實比其他行業來得嚴重。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林進基指出,勞委會在今年518日到618,針對國內88家派遣業者進行抽查,檢查項目包括勞保法令、就業保險法、勞基法的規定事項,包括勞動契約、工資工時、資遣、休假、放假等項目,都是檢查的標的。

     結果發現,業者違反勞基法的情況頗為嚴重,違法項目總計高達203項,多數業者都至少違法23項,其中,以未依法舉辦勞資會議佔了27最多,其次包括未訂定工作規則,勞工從事繼續性工作卻訂定不定期契約等。

     至於派遣業者違反勞保條例及就保法規定的部分,則共有67項。其中,高達41的業者,對於勞工勞保投保薪資「高薪低報」,29的業者,未在勞工到職之日,替勞工投保勞保,23的業者,則是沒有在勞工到職日替勞工投保就業保險。

     勞檢結果並顯示,一家位於苗栗、勞工總數高達700人的大型派遣業者,違法狀況最嚴重,包括違法簽訂定期契約、未發給加班費等,勞委會一口氣就對業者開出6.6萬元的罰單。

     勞委會指出,依法開罰後共55家業者被罰,罰金累計為89萬元,並要求業者立即改善。不過,官員坦承,要規範派遣業者、保障派遣勞工權益,還是需另訂法令完整規範,但由於勞方與資方對立法都還有質疑,何時才能針對派遣業立法,目前仍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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