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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遣制」 勞團揚言五一抗爭
2009/03/16 13:20:34瀏覽519|回應2|推薦1

2009-03-16 中國時報【林宏聰、朱芳瑤/綜合報導】 

針對勞動派遣是否應該存在,行政院勞委會17日將在高雄縣勞工局舉辦公共論壇,聽取勞工團體意見。高雄縣產業總工會認為,勞動派遣制度剝削下,勞工工作毫無保障,若政府不禁止,不排除串連各地勞工團體,51勞動節北上抗爭。 

     國內目前勞動派遣、勞務委外、定期契約等「非典型雇用型態」盛行,高雄縣產業總工會強烈反對。高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李健銘指出,勞動派遣是雇主為節省人力成本構想出來的工作型態,人力派遣公司居中賺取超額利潤,進行中間剝削。當勞工發生職災時,派遣公司和工作單位常常互踢皮球,造成職災勞工求償無門,產總主張以法律禁止勞動派遣。 

     產總認為 政府應明文禁止 

     常務理事林進源也說,中央政府單位也進用許多派遣人力,各勞團的反對聲音一直不受重視。直到這一波金融海嘯來襲,公司裁員、放無薪假多從派遣工開始,勞委會才逐漸正視問題嚴重性。 

     李健銘主張,政府應明文規定「禁止勞動派遣」,比照勞基法對定期契約的規定,資方應將派遣勞工認定為直接雇用的員工。他也建議將派遣公司改為特許制,嚴格限制雇主採用勞動派遣。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劉傳名表示,勞委會沒有預設立場,目前持續聽取各方意見。但勞動派遣存在已久,現行法令規範不足,易引發勞資爭議,若能法制化,對派遣工應是好事。勞政單位對派遣公司的許可設立是否從嚴、建立派遣公司稽查制度等,也是勞動派遣法制化討論的重點。 

     勞委會表示 沒有預設立場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目前對勞動派遣的討論流於空泛,一直在立不立「勞動派遣法」上打轉。他分析,現行各派遣公司對派遣工幾乎都是簽定期契約,藉此省下解雇員工的成本,最被勞工團體詬病。 

     他認為,對派遣公司與派遣工而言,「派遣」是一份經常性工作,根據勞基法第九條,其實應簽不定期契約,派遣工的權利可獲得更多保障。 

     他說,只要勞委會嚴格執行該條款,即可解決大部分的派遣爭議,「政府一直不敢去查,因為一查幾乎所有派遣公司都完蛋」。

保障差 薪水低 一封簡訊就失業

  2009-03-16  中國時報 【林宏聰/高縣報導】 

由派遣公司安排到奇美電子擔任技術員的「小薏」,在毫無徵兆下,接獲派遣公司以手機簡訊告知奇美大裁員,要她隔天不必再去上班。她找派遣公司理論,對方卻雙手一攤,要她自己到就業服務站找新工作。 

     小薏大學畢業後四處求職,好不容易看到一則徵才啟事,興沖沖跑去應徵奇美電子技術員;筆試面試都通過,派遣公司才出面召開說明會告知錄取者,不是奇美正式員工。工作九個月後,某晚突然接到簡訊,指她已被裁員。小薏到派遣公司辦解約,公司只轉交奇美發的資遣費及預告薪資78千元,其餘一概不管。 

     高雄縣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林進源表示,這樣的例子不少,派遣公司居中剝削,勞工每個月付給派遣公司的管理行情價約1600元至3000元之間,但因非典型雇用不受勞基法規範,裁員、放無薪假都隨雇主高興。 

     林進源指出,派遣工的底薪比正式員工低數千元,有些派遣公司連勞工的加班費都要抽成,年終獎金是依公司規定,勞健保更常被高薪低報,勞工毫無保障。 

     高雄縣勞工局長宋廷棟表示,勞動派遣情形有南北差異,南部企業目前仍多為傳統的雇用關係,北部許多公司改採派遣人力,連中央部會派遣工也一大堆,中央才會傾向就地合法。 

     他認為,在修法之前,光是依據現行《勞基法》第六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勞動派遣業者的存在明顯觸法。

人力銀行:派遣是進大企業跳板

 2009-03-16  中國時報  【張舒婷/台北報導】 

派遣人力在台灣逐漸蔚為風尚,但企業精簡成本的考量和勞工權益間的拔河賽也愈演愈烈。人力業者建議,派遣制度是大勢所趨,求職者不妨視之為躍升正職的跳板。 

     104人力銀行派遣中心觀察,從03~08年期間,平均每日派遣職缺成長六倍,顯見台灣已正式走向「白領派遣」時代。104人力銀行公關經理方光瑋分析,短派人力可依接單情況,隨時調整人力,故企業需求大幅增加。他也指出,派遣工作已享有勞健保、新制退休提撥;資遣計算方式與正職無異。 

     1111人力銀行營運長吳睿穎認為,派遣制度是潮流,台灣自從勞基法規定取消試用期後,短派確實是折衷選擇。方光瑋強調,調查指出,九成企業主願意優先晉用出色的派遣員工為正職,與待業、失業的人相比,條件好很多。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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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995995
心寒
2010/04/30 22:43
我之前是正職員工 但是由於最近幾年很多因素而導致被遣散 前鎮子 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卻是派遣人員 但是為了活下去我只好接受這份工作 但是這陣子 工作下來我真的很不平衡 正值員工是依各比一各機車工作態度實在非常差 而我們這些派遣的卻是做的要死 度動就要被業者罰錢 工作上一點督沒有保障 最近很多大企業也督這樣都市用派遣 這樣公司可以省很多成本 但是相對我們這些勞工該何去何從 我之前正職員工也是一樣努力一各月有42000 但是我現在派遣 步要說福利啦 就連薪水都市依小時計費 依年一簽 中途若違約還要被罰違約金一天1000元 我依小時才130 簽約時還附帶很多條件 但是說穿瞭未了要活下去我能不簽嗎? 我嘟絕得自己像刺等勞工 所以今天看到這條新聞我感受很多 我雖然不方便參加 但我支持這樣的舉動 希望有一天業者可以榜我們當成重要的資產


另外她們都會說表現好可以轉完正式員工
其實誰督知道這是幌子

JLU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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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是進大企業的跳板?
2009/03/16 14:17

      人資業有實力嗎?我看即使有,也不能當成普遍的正常現象,這簡直就是欺騙的謊言!

      勞團應該好的向這個政商勾結的政府好好抗議!台灣的勞工階級真的太溫和可愛了,被剝削仍然是默默無聲,可惡的政府卻只以降低企業的成本為考量!600萬勞工應該永越參加五月一號的活動,對這個政府作嚴正的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