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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薪條款 本會期恐來不及通過
2015/01/21 18:21:47瀏覽155|回應0|推薦0

2015-01-20 15:12:00 聯合晚報 記者盧沛樺/台北報導

俗稱「加薪條款」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因立委對此意見不一,可能來不及在本周立院會期結束前完成審議,原先中小企業盼望在今年5月報稅時可扣抵的希望,恐將落空。

去年10月立法院初審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政院版提企業加薪幅度最高可扣抵130%營所稅,但朝野立委加碼,分別提出150%200%等方案,最後三案併同交由協商。

經濟部官員表示,過去幾周密集拜會立委,一度傳出要排入協商,但至今還未排定。官員說,產業界普遍期盼修法,且隨國內經濟逐漸活絡、創業氛圍成熟,新法創造加薪的誘因,有助中小企業留才。

經濟部先前預估,全台中小企業超過九成,新法上路後,若全台約三分之一的中小企業願加薪,將有43萬家、逾200萬名員工受益,除解決基層勞工的低薪問題,並可望帶動消費。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也針對三個版本個別提出稅式支出評估,依加成扣抵130%150%200%計算,稅損分別為0.46億元、4.74億元、15.44億元。

除增加扣抵門檻外,立委曾巨威等人提案,為鼓勵企業為年輕員工加薪,加薪幅度提高扣扺至150%,其他年齡層勞工適用原訂130%;此外,延長企業抵稅期為三年,但稅額逐年遞減,分別為130%120%110%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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