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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自負盈虧 我們準備好了?
2014/07/04 21:15:42瀏覽81|回應0|推薦0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特稿】2014.7.4

為了彌補勞工退休保障不足,勞動部急著鼓勵勞工自存退休金,祭出勞工自提退休金可以自行投資誘因,看似為勞工另闢財源,累積退休金,但是官方開放銀行作莊讓勞工進場投資,手續費管理費照收不誤;儘管投資人本就應自負風險,但這項措施最大獲利者可能是投信公司與銀行,勞動部立意良善踏出一步,但若未做好配套管理與宣導,勞工未必真能獲益。

前年勞保基金破產危機加深,政府啟動年金改革,勞工不滿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太低,認為政府投資績效太差;勞動部因此提出配套,部長宣示將開放勞工自提部分可以自選投資,希望提高勞工自提比率,自己存退休金,以補雇主提撥不足。

勞動部想要營造歐美先進國家自由投資氛圍,讓勞工有更多的選擇,但台灣的政府及勞工,都已成熟到能從容面對風險嗎?

政府若要引導勞工資金進入投資市場,除了法令鬆綁,至少要強化基金及保險公司管理,避免以往多起基金經理人坑殺政府基金的案例,重演到勞工身上。此外,官方應預留更積極介入的空間,否則金管會與勞動部若未聯手設置投資平台,如何掌握勞工投資態動,及早示警?

對勞工來說,若要選擇自行投資,投資觀念更得更新。相較歐美先進國家民眾以長期投資為主,台灣民眾愛搶短線,短先短進的操作手法,也要大幅調整。尤其多年來仰賴政府操作管理,勞退基金保證收益機制,更深化勞工偏安心態,在放手讓勞工自負盈虧之前,主管機關恐怕還要有更多的投資態度宣導,避免日後投資績效暴起暴落,勞工對於風險承擔發生誤解。

勞動部或許認為,法令鬆綁只是讓勞工多一項選擇,未強制勞工一定要將退休金投入投資,但是政府公開引導資金進場投資,各種可能結果不能不沙盤推演,多年前香港退休金(強積金)就曾因金融海嘯嚴重虧損,民眾上街抗議,也可能在台灣上演,這些都是政策重大改變前,不能偏略的思考。

勞退可自理 最快後年上路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4.7.4

自提帳戶可轉出投資 自負盈虧 60歲領回

勞動部推動開放勞退新制自提部分,可以自選投資標的,已經完成修法版本,近日送行政院審議;勞工每月自行提撥退休金,將可選擇自行決定投資標的,並享有免稅優惠,但政府不保證收益,勞工要自負盈虧;自行投資帳戶的錢,除非購買的年金保險商品訂有提前分期領回機制,否則一律60歲才能領回。

若修法順利,將有一年緩衝期,最快後年上路。

勞動部表示,未來有關勞工投資標的組合,將會進一步由金管會與勞動部共組投資標的審查小組,針對各種投資方式評選出投資組合,勞工再依據其對風險承受能力,向金融機構承購。

不過,原擬由勞動部與金管會同共設置「投資平台」,監督勞工投資動態,最後確定取消,此舉形同勞動部未來只能以抽查方式了解勞工投資動態,恐引發爭議。

至於勞工目前已有自提帳戶者,可以將自提的錢轉入投資帳戶,但以一次為限,而且不能再轉回政府操作的退休帳戶。

勞退新制94年上路,今年第9年;新制除由雇主每月提撥薪資6%至勞工個人帳戶外,勞工也可自提一定比率薪資到帳戶,6%以內免稅,若是勞退新制基金投資績效好,可以分到投資績效,並可享二年期定存最低保證收益。

不過,由於投資績效不突出,自提人數始終偏低,勞動部長潘世偉去年提出將開放讓勞工自提部分可自選投資標的,期增加自提誘因。

勞動部去年啟動修法,最近完成相關條文,即將送出勞動部;根據修正案,勞退條例第14條新增勞工每月自行提撥的退休金,可以自行向金融機構購買投資投資標的,自提退休金部分仍可享最高6%免稅。

現行勞工自提部分,因全數併入雇主提撥帳戶,由政府統一操盤管理,因此即使基金虧損,仍有二年定存利率保證收益,一旦未來開放勞工可以自選投資標的,則勞工自提部分,將分兩部分,不打算自選投資標的,仍可併入雇主提撥帳戶,但若是選擇自行投資,則轉入銀行投資,不適用保證收益,勞工要自負盈虧。

至於自選投資的退休金領取方式,即使是勞工自行投資的帳戶,修正案仍明定勞工要滿60歲才能領取,除非勞工自行投資部分若購買年金保險,有分期給付規定,才可以按年金保險規定方式先行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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