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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界:長照保險 企業降為30% 政府增為40%
2014/08/24 18:01:56瀏覽119|回應0|推薦0

20140824 04:10工商時報 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周二(26日)將召開「長照保險財務規畫相關事宜會議」,聚焦討論保險費用負擔比,依政府規畫方案是雇主負擔60%,政府10%;但工商團體認為,長照屬政府社會福利政策,不應將責任強加在企業身上,因此力主企業降為30%,政府增為40%。

  衛福部在完成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後,為讓各界支持,政務次長林奏延、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曲同光,7月時曾相繼造訪各工商團體負責人。不過,由於在保費負擔比上,政府規畫方向與企業主張落差太大,在此同時,工總814與江揆座談時,也就此提出強烈要求,力陳企業負擔比不應超過30%,當時,江揆承諾不會冒然定案,會取得各方共識,且不排除在立法過程中納入各方意見而作修正。

  衛福部26日將邀集勞、資、學、政聚焦討論保費負擔比。目前,衛福部依照各種不同假設推估長照保險所需總額約為健保的五分之一,也就是在1,000億至1,200億元間。

  而工商團體負責人的基本立場一致,就是支持政府實施長期照護政策,但強調雇主在勞工工作期間,已經負擔勞工保險、職業災害險、就業保險、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因此,政府必須考量企業,特別是中小企負擔能力,「因為企業必須要先能夠生存,才有能力付出。」

  工商團體負責人認同企業有社會責任,而雇主對受雇者負有「生存照顧義務」的主張,他們也不反對。但是,他們要問:勞工從開始工作到法定65歲為止,因為職業關係發生的失智或失能的機率有多少?就比例原則企業所應負擔60%是否太高?況且,企業已經為勞工負擔其他的各種費用。經濟部長杜紫軍也認同這樣的想法。他說,就邏輯而言,需要長照者多為年老者,年老者就不會是「企業員工」,因此將責任加重在企業身上,確實有邏輯上的問題。

長照為何也要收補充保費?

20140824 04:10 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規畫的長照保險架構將比照健保也收取補充保費,同時,長照保險法的保費,未來也將隨二代健保總檢討結果調整。

  依據衛福部的資料顯示,102年全民健保補充保費約402億元,其中被保險人負擔51%,企業負擔39%,政府則只負擔10%。

  健保收取補充保費已經引起不少民怨,為何長照保費也要比照辦理?衛福部指出,如果長照保費不收補充保費,一般保費費率就必須提高將近10%,而且對雇主與被保險人也會形成負擔的不公平性平。

  而雇主為何要負擔長保費用?衛福部以實施長照保險制度的德、日及韓為例指出,都由雇主分擔所雇勞工及其眷屬部分保險費,原因是在勞動關係中,雇主對受雇者負有「生存照顧義務」,因此,比照三國的作法,讓有需要照顧的國民都能獲得基本的照護,並減輕失能者及其家庭負擔,如此勞工能更安心工作,提升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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