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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洪欣慈╱台北報導】2014.5.15 華上光電日前以租約到期為由,宣布將位於桃園大溪的總廠遷到新竹湖口,華上工會20多名員工昨北上赴華上所屬的華宇集團及勞動部前陳情,要求資方給予無法配合遷廠員工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勞動部表示,會請地方勞動局協助排解爭議。 在華上任職14年的員工 華上工會顧問林名哲表示,資方當初與勞工簽訂的勞動契約中有載明工作地點在大溪。公司片面更動,勞工有權要求資遣。 目前約有24名員工無法配合遷廠,資遣費估計約需380萬。 華上表示,遷廠後薪資、工作內容皆無變更,符合法令規定。 華上指出,公司對遷廠員工提供接駁車、1年遷廠津貼等獎助,遷廠距離單趟30分鐘的車程時間也由公司吸收,讓員工可以晚半小時上班、提早半小時下班。目前公司仍有人力需求,無法以業務緊縮理由資遣,會再持續與員工溝通。 勞動部表示,雇主是否違反契約得視當時簽訂內容而定,已協調勞方與資方近期召開勞資爭議調解、轉請桃園縣政府依法協處,勞動部會持續了解狀況。 華上光電員工控訴遷廠不給資遣費 【聯合晚報╱記者葉卉軒╱即時報導】2014.5.14 華上光電員工今日上午先後到所屬的華宇集團和勞動部陳情,希望公司能夠針對總廠從桃園大溪遷到新竹湖口一事,請公司給付資遣費和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對此,資方代表黃文逸處長表示,員工調動後的薪資、工作內容並無變更,同時公司還給予配合遷廠員工相關獎助,公司目前也無資遣計畫。不過,勞動部勞資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則呼籲資方可以更人性化處理此事,深入了解每一位員工的困難,並給予必要的協助與溝通。 王厚偉強調,遷廠後的距離遠近是無法用公里數來衡量,因為每個區域的交通狀況都不一樣,他也認為華上光電員工在乎的應該不是那一點資遣費,畢竟大家都是希望有工作權,但每位員工的家庭和身體狀況都不同,從桃園遷往新竹後對員工的影響,資方可以有更符合人情事理的關懷和了解。 華上工會顧問林名哲表示,當初許多員工到華上應徵的勞動契約當中有載明工作地點在桃園大溪,更有些人早年已配合公司從南崁遷到大溪上班,每天通勤要轉三段車,實在無法再到新竹工作,也有人已做滿14年即將符合退休資格,但因為每天長達2~3小時的通勤無法兼顧家庭只好忍痛放棄年資。林名哲強調,工作地點應由勞資雙方商議決定,公司遷廠應該與工會協商,針對無法配合的員工也應體諒給予資遣費。 不過,黃文逸卻強調,公司並無資遣計畫,且公司目前人力尚有不足,仍持續召聘員工中。同時,公司也給予員工配合遷廠獎助,包括提供接駁車供同仁搭乘上下班往返,並有遷廠獎助津貼每人每月3000元,補助一年。此外,由於遷廠距離單趟約 大溪華上光電遷廠 員工陳情爭資遣
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總公司位於大溪鎮的上市公司華上光電七月將遷廠,部分員工無法配合,昨天廿多人到台北市華宇集團、勞動部陳情,爭取資遣。業者強調,已提供多項優惠,希望舊廠員工都到新廠,不打算資遣。 華上光電今年初就傳出資方以廠房租約到期為由,將遷廠到新竹縣湖口鄉,員工三月中緊急組織工會,至今已三度向桃園縣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但是都沒有進展。 在無塵前製程工作快十四年的謝美貞說,以前人手不夠,假日加班、憋尿到就醫,有次夜班被機台削到頭,縫了好幾針,還擔心沒人接手,拜託先生載她回工廠,做完工作再回家,金融海嘯後,津貼砍半,年終、紅利、調薪都沒了,還常放無薪假,他們都配合,只盼營運好轉,沒想到要遷廠,光是來回通勤就會累癱,根本無法兼顧家庭,他們要求不多,只求公司資遣、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華上光電強調,大溪廠員工將全數遷到湖口廠區,調動後薪資、工作內容都不變,會安排通勤接駁車往返,每人每月發遷廠津貼三千元,此外,估算單趟車程約卅分鐘,公司願吸收路程耗費的時間,因此這些員工可晚半小時上班、早半小時下班,這次遷廠沒有資遣計畫。 勞動部表示,勞資雙方認知仍有差距,會盡力協助轉達意見,並請桃園縣政府繼續居中調解。 華上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5萬元罰款 2014/05/12 08:03理財網 華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月24日接獲山西長治高科華上光電有限公司以未依約履行技術移轉合約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03年5月6日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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