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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9 09:35:55瀏覽617|回應0|推薦0 | |
────────UDN部落格, 當下的局面由來已久,差不多已有兩年了吧。 如果,人只要靠生命三元素的陽光、空氣和水,不須像流浪狗那樣,到處俯首覓食,甚或望著一堆愈看愈想放火燒掉的待繳帳單而頭痛無比,就可以活下去,那該有多好。 頂多再加上一支手機,以及,一部可以隨時連上網路收發電子郵件的筆電,讓外面的人可以找到你,知道你還活著,同時也容許被野放者可以向別人發出求救信號,這樣大概也夠了。 住呢,就睡在勉強猶可發動的破車裡。 當然,它要停在免收泊車費,又不會被拖吊,更無妨礙他人出入或違反交通法規之虞的安全處所,且愈鄰近便利超商愈好,所謂的生活機能也會比較方便。 這麼一來,房貸房租水電和油錢統統都省了不說,必要時還可他遷,另覓福地或乾脆全國走透透,當起另類街友的游牧人,這種生活好像也不賴。 但沒門牌號碼可登錄,怎麼報戶口?沒被褫奪公權,依法仍可投票,只不過,選舉公報與通知單要送到哪?據說全台各派出所和警察局皆可寄放人頭,無巢氏的遊民,怎能不善加利用? 身份問題解決了,其他時間就往不用花錢的圖書館跑,或窩在24小時全天候經營的大型書店,翻遍古今中外所有值得一讀的稀世經典吧。氾濫成災的垃圾出版品就不必了,那些執筆的人應該慶幸自己其生也逢時,沒撞到焚書坑儒的暴烈年代,否則只怕有得瞧了。 盥洗瑣事則相對麻煩多了。原本天天沐浴的連續出賽紀錄恐被迫中斷,可能每隔一陣子就要去三溫暖報個到,順便睡個舒服的好覺。 日子過得這麼簡單,一天的低消是多少?一百塊有找吧。 無論如何還是要設法賺錢,而僅有的路子也只剩,繼續發廢文騙稿費一途了。儘管濫竽充數之舉早就被踢爆和打假球的惡形惡狀沒啥兩樣,但騙了那麼久都沒事,亦不曾被禁賽,可見不騙白不騙,不騙下去怎行? 況乎,自認被騙的人皆曾公開發表引退宣言,既已覺悟即不太可能再受騙,何須理會?而不認為自己被騙的人,也用他們更靈光的腦袋,判斷個人並無受騙情事,世界分裂之勢如此鮮明,本來就是民主價值的常態呈現,幹嘛自反而縮,屈服於自我感覺良好的非理性界定之下? 其實騙與被騙之間的情緒化道德論戰再怎麼激烈都無妨,只要有助於建構更進步、更文明也更有質感的生命視野,一切的口舌爭辦亦有其不容偏廢的價值存在。最怕的是,自己騙自己猶不滿足,還要大呼小叫騙別人說自己沒有自欺欺人,那可就糟糕了。 就像現在這樣,明明是大做不切實際的白日夢之幻覺使然,卻要硬湊字數,亂掰一篇囈語似的廢文,大談都會隱士的出世生活該怎麼過才好,但付諸行動並加以實踐的可能性卻很低的餿主意,不正是騙人又騙己,明顯大玩假球的最壞示範嗎? 人生如夢大抵沒錯。夢,常以假球的形式,在不真實的情境中讓懷夢者驚鴻一瞥;而人生,畢竟要以追求真實的際遇為目標,最好的結果或許是,透過最真實的生活歷煉,將原本最虛擬的夢幻宏願給完全複製貼上,獲得極致成功。 但這又談何容易?不更努力點,行嗎? 只是因為太睏了而打了個盹,然後做了一個夢,在夢中寫了一篇假廢文,夢醒時雖已完稿,卻發現自己困頓依舊,什麼也沒改變,還真有點洩氣,足證假夢千萬做不得果然有道理。 下不為例了。但夢話版的廢文既已成章就照潑吧,反正是在自家地盤撒野,也沒半文稿費可騙,就算獻醜也無所謂,橫豎早就被罵慣了,驚啥。 相關連結 邊角論壇李祖杰專欄:http://www.unhittables.com/forum-34-1.html UDN邊角棒球文章列表: http://mag.udn.com/mag/sports/author_arts.jsp?f_AUTHOR=邊邊角角 UDN邊角藝文作品列表:http://mag.udn.com/mag/reading/author_arts.jsp?f_AUTHOR=cor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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