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即將於1/18發放,該如何運用勒?
若還是不知消費券的使用方式,可以至E政府資訊中查詢。
消費卷的乘數效果若要極大化,最好的方式是使用次數愈多愈好,
花用時把消費券當成補差額,捐做公益也很好。
若購買國產貨,那更棒。(這丟細愛呆灣啦!)
以上是經濟的觀點,要如何運用還是個人自由發揮囉!
曾經修過經濟學,來回味一下總體經濟學吧。
消費券是政府財政政策的手段之一,目的在於刺激經濟景氣。
也是所謂「反景氣循環的財政政策」。
當景氣衰退、國民所得低於充分就業水準時,政府增加支出,擴大需求,
即是擴張性的財政性政策。(減稅、公共建設也是方法之一)
凱因斯模型其中談到「節儉有罪」,探討的是一個未充分就業的經濟社會。
在有過剩的生產能量與失業人口時,人人若傾向儲蓄,少從事消費,
會造成總需求不足,失業問題難以解決。
所以,在總需求不足的情況下,節儉與儲蓄或許對個人有利,但對整個社會是不利的。
此時的消費券政策,考量稅收情況,的確是「債」。
在承平時期當然不可能輕易提出,
在全球景氣衰退的經濟不利條件下,是不得不的作法。
除非台灣人能夠忍受高失業率的社會,就另當別論了。
政府的立場希望達到經濟成長,降低失業率的目標,
能使用的就是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
只能說過去八年下來政府稅基不足,國庫空虛,
否則不必舉債就可推行。
總之,拿到消費券就好好消費吧,若想捐做公益也是很好,
至於民進黨罵債留子孫,然後提出發現金和加碼,
或是排隊領券有損人格,就當作笑話笑一笑吧。
畢竟那些政治人物的水準如何,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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