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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 13:27:13瀏覽764|回應0|推薦3 | |
觀察馬英九官司宣判的過程到結果以及各方反應,對台灣政治角力有股深沉的寒意…。 馬英九的控告理由 第一點:侯寬仁檢察官涉嫌「筆錄登載不實」。 第二點:沈明倫、周士榆、侯寬仁三名檢察官,偵辦前高雄市長謝長廷特別費案時,未起訴以不實發票核銷費用的前高雄市政府台北辦公室主任陳雨鑫,涉嫌「濫權不追訴罪」。 馬英九控告檢察官的這個舉動不但「有意義」也是「必要的」。也許損害了謙讓的個性,也許選舉上會成為對手轉移焦點的標的。但更重要的是,捍衛了「司法的公正性」和「程序正義」,這是不能退讓的舉措。選舉是一時的,司法公正不能只是一時的。謙讓是有原則的善意妥協,面對法理難容的作為,謙讓只會喪失良善的正直。 二審無罪的宣判,不過是正義的最後一道保障—司法。當政治牽涉了司法,司法人士影響了政治。馬英九先前的形象、操守,就這樣輕易地隨著民進黨人士的操弄扭曲,一同葬送在司法裡,同樣的,在偵辦檢察官「不當訊問」「偽造証人筆錄」的做法以及傲慢的回應之下,司法本身也被活埋…。 「有必要趕盡殺絕嗎?」「把司法當成戰場」「塑造被迫害假象,阻止檢方上訴」「不讓偵辦其他弊案」。這是司法人員的心態,真可悲。 檢察官阿,您的腦袋是否陳腐多時;「把司法當成戰場」的人不是馬英九,是控告他的人阿!民進黨人士從控告之前就表示,要用司法讓馬英九倒下,目的是要讓對手方寸大亂、蠟燭兩頭燒,壓縮國民黨的選舉策劃效能。檢察官若是對自己的偵辦公正性如此自信,何必說出「趕盡殺絕」的話語。「得理饒人」豈不更好。只不過「饒人」即是偵辦瑕疵的隱語。從這裡看出「檢察官不是國民黨的」。 「塑造被迫害假象,阻止檢方上訴」 被迫害的是馬英九本人和司法體系。再說,要不要上訴是檢方認定的選擇,馬英九並沒有權力能夠阻止檢方上訴。 「不讓偵辦其他弊案」 讓一個「偵辦瑕疵」的人繼續偵辦其他案件,對司法公正性的損害只會更大,使得「司法無法使人民信服」,這才是司法人員必須關注的重要面向。檢察官怎麼會如「小孩子玩遊戲」的心態,忽略自身偵辦瑕疵還不反省,反而指陳對方控告的目的是不讓偵辦其他弊案。試想,對照一般平民百姓,遇到檢察官不合理且違法的偵辦過程,不就更加毫無能力去抵抗,只能任由宰割。 民進黨人士的言論: 民進黨立院黨團表示,馬英九是得了便宜又賣乖,企圖給特偵組檢察官壓力以影響其他案件偵辦。民進黨立委更強調,如果馬英九敢去告,他們也會針對馬英九特別費中有爭議的部分繼續提告。 民進黨文化宣傳部主任謝欣霓表示,希望馬英九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人民對馬英九特別費案已不耐煩,馬英九還有什麼資格告檢察官?」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王拓表示,馬英九是企圖用這種手段,來恐嚇偵辦與他本身有關各項案件的特偵組檢察官,讓這些案件不被偵辦。 謝的參選搭檔蘇貞昌表示,馬曾任法務部長,卻控告檢察官,根本是自毀體制,讓人覺得錯愕又荒唐。希望馬英九尊重制度與體制,以可堪擔任總統的高度及追求社會安定的角度處事,而不是妄自興訟。 這些人的政治目的我可以理解,可是我不能接受。 從言論看的出來, 第一,民進黨利用恐嚇的手段來威脅馬英九。 第二,民進黨忽視人民的權利,馬英九也是人民,為何沒有資格提告不法。 第三,就是因為馬英九曾經擔任法務部長,才更要提告。這不是自毀體制,是改革體制。體制缺失並且實際面臨的同時,曾任守護體制的人若不挺身而出,難道要放任體制敗壞嗎,這是「責任感」。我想民進黨人士沒有責任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也不是一頁兩頁的字能陳述的,簡直就是「罄竹難書」。 最後,對照民進黨人士跟檢察官的口吻還真是接近。試想,若是有一天發生同樣的情形在你我之上,人民要如何獲得保障。希望民進黨能尊重制度與體制,以民主法治和民生經濟的角度,來看待台灣這塊土地,讓台灣人民能夠自信、富足且理智地生活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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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