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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糾紛事件追追追
2009/03/13 17:18:01瀏覽543|回應1|推薦7

逛到了『黑月』的部落格,看到了格主「抱怨」『電小二』,

處理他人檢舉事件的「手法粗糙」情事。

3/6:引用文章侮辱他人?

因此蝸居客很好奇,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隨後在『黑月』的另一篇公告,知道格主因回應一篇文章遭人檢舉。

2/6:引用文章黑月對"披羊皮的淫狼"事件之公告

這個公告,引發了『二月』對『黑月』及推薦該公告人等的「警告」。

『黑月』因在『平安旅者』的部落格看到了一則「衝突事件」,

以致「公親變事主」,遭池魚之殃。

蝸居客在『平安旅者』的部落格沒能找到該「衝突事件」的始末。

稍後追到了『小乖』的部落格。

由兩篇公告,知道了『二月』V.S.「月光十三樓」事件始末。

『小乖』認為『hairy』等人的言語「令人不快」。

2/4:引用文章公布黑名單~~hairy

2/5:引用文章hairy和二月的醜陋言語

大家可聽聽『二月』的講法,

『二月』不高興『小乖』公佈「悄悄話」的行動。

hairy的部落格:http://blog.udn.com/hairytongue

二月的部落格:http://blog.udn.com/jobshub

『二月』以一敵眾,確實吃力。

因此『二月』曾試尋外援。

在『張爺』那裡被回:「自己的筆仗自己打」(碰壁)。

在『貓』那裡,也發現『二月』的交談。

有幾個無辜者,他們的「訪客簿」被『二月』強行介入公告。

3/8  『珂玼』的「訪客簿」:http://blog.udn.com/csi357

3/11 『家貓比野貓更辣』的「訪客簿」:http://blog.udn.com/yuki6408/detail

整體事件,兩波衝突中,蝸居客覺得『嘟嘟美眉』最有耐心。

嘟嘟美眉的部落格:http://blog.udn.com/diana10734

他數度與『二月』論理,試圖調和鼎鼐。

諸位可在『二月』文章/回應中發現

2/6:引用文章如果UDN 成了台灣“亡國工具”﹐ 應該要早點關掉

98.03.13.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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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nygold&aid=2739519
 引用者清單(2)  
2009/03/18 16:06 【雪泥鴻爪】 原來,文章回應後是可以取消的。
2009/03/18 12:07 【雪泥鴻爪】 蝸居客應該不會使用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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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moon(永恆的懷念,空行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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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及正義
2009/03/13 21:25
我想,你我都是站在客觀立場追求正義的人。

來自遙遠黑月的問候


蝸居客(tonygold) 於 2009-03-16 11:24 回覆:

正義不敢當。

蝸居客只不過「分享」事件給其他網友罷了!

倒是這起『水蛭型刺蝟』,造成網友心態上的陰影,耐人尋味。

別人的事:

「不許人間見不平」,逢敗類依舊筆誅之。有之;

「煩惱皆因強出頭」,事不關己。有之;

自家的事:

強硬回擊者。有之;

和婉勸理者。有之;

低聲下氣賠不是者。有之;

悶聲不響不搭理者。有之;

蝸居客給自己的警惕是:

1.確認自己沒有受到先入為主的誤導。

2.提醒自己不是警察或法官的角色。

3.發言時保持「禮貌」。

只不過,真碰上不可理喻的傢伙時,

以上皆可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