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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定義的運動員精神:評羽球放水事件
2012/08/03 07:27:34瀏覽1916|回應2|推薦28

英文有句話 Winning a battle, losing the war,意思就是雖然打贏了一場戰役,卻失掉了整個戰爭。戰爭的格局比戰役更大,因此在戰術的應用上經常會有蓄意的輸掉某些小戰役以換取整個戰爭的勝利。

中國與南韓羽球女將因「放水」而被取消資格,多數大眾以「缺乏運動家精神」之名譴責她們,然而她們真的缺乏運動家精神嗎?對於奧運選手而言,最終的勝利(戰爭)就是獎牌,在取得獎牌之前的每一場比賽都只是戰役;為什麼一個運動員必須要每一場都全力以赴才算運動員?就短跑選手來說,在決賽之前的每一場比賽,只要對手不強,沒有哪個短跑選手會在每一場都全力以赴,因為他們需要保存體力應付最後一場以爭獎牌。難道他們也沒有運動精神嗎?

就算是棒球,投手也會視情況故意投出四壞球來保送對方的強打者,因為球隊的目標是贏得整場比賽而不是幹掉每一個打擊者;故意投出四壞球也是一種戰術,難道一個投手必須要每一球都卯足了全力投才算有運動員精神嗎?類似的情況在不同的運動中所在多有,我也就不一一舉例了。

中國的情況是,她們希望自己的國家包辦更多的獎牌,所以蓄意輸掉當前這一場比賽以避開與自己國家的另一組提前對決。這種作法和吃禁藥,作弊,做小動作傷害對手完全不同;何況,從來就沒有任何比賽的規則明言規定「每一場」,「每一球」,「每一拳」都必須全力以赴,不是嗎?使用戰術耗損對方的體力或是保留自己的戰力在任何比賽都能被接受,何以蓄意輸掉一場比賽以期得到更好的最終結果是如此的不名譽?很多人拿她們和負傷奮戰的其他運動員相比,這不是很好的對照;負傷奮戰的運動員當然值得欽佩,因為他們堅持到最後一分一秒,但是這幾位羽球女將難道不也是希望自己能戰到最後的決賽嗎?中間的比賽對她們而言都只是過程,必要時是可以被「犧牲」掉的。

基本上,我主張尊重裁判的判決,因為裁判還是代表著公認的權威,最高的仲裁者,為了維持整個體制的完整,如果抗議無效那就必須接受判決。但是我並不贊成許多人以「違反運動員精神」譴責她們,因為到了今天,不同的國家到了競技場上爭獎牌早就變成不流血的戰爭,民眾也視運動員的表現,獲取的獎牌數為「國家榮譽」的一種指標;我們只是輕鬆愉快的在場邊藉著觀賞他們的努力來娛樂自己,何不思考他們是否有義務要來討好我們?

他們可能為自己的名利或名譽而戰,他們可能背負著期望為國家的榮譽而戰,但是他們不是為了觀眾而戰。相反的,所有的「xx 之光」都是我們這些絲毫沒有付出任何努力就想沾光的觀眾成天掛在嘴上的咒語;相形之下,到底誰更該檢討?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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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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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商業服務的奧運會
2012/08/04 23:23
辦奧運會花錢,但不該為了辦奧運而賺錢。羽球事件,根本將羽球選手比賽當耍猴戲來看待,所以還有所謂觀眾退費與否的爭議。西方的運動員精神(sportsmanship),著眼於公平,堅持到底,準重對手,遵守競賽規則和輸的有風度的競爭,而不是為討好觀眾,讓觀眾有(值回票價)的表演。吶吶溪說的好:(故意投出四壞球來保送對方的強打者)策略性作為,何錯之有?錯在奧運會的安排,想多賣些門票和轉播費罷。
吶吶溪(tjkendo) 於 2012-08-05 00:18 回覆:

觀眾的失望與不滿是可以理解的,我也不想浪費錢在不值得看的比賽。但是,很多比賽就算違規,也都是先警告,有的甚至可以警告好幾次;中韓兩隊的作法如果裁判不苟同,其實可以警告她們不得再蓄意失分,並不需要立判失格。

奧運選手和一般職業球員到底不同,奧運選手並不能從門票收入得到任何好處,她們的前途只能靠獎牌,我們可以大談運動精神,但是又怎能不考慮她們多年苦練為一朝的苦衷呢?


綠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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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規則
2012/08/04 14:39

說得太好了,問題就在於人性。讀三國,同樣是戰術的運用,諸葛亮用計,稱之為「錦囊妙計」,曹操用計,通常就叫做「奸計」。人的觀感,很難純粹理性或客觀,所謂人心向背,隨著視野的朝向角度,思慮往往就朝向哪邊發展。

記得大學時有位風格另類的老師,曾說他學生時代,平常考試只寫到60分及格題數就不再往下寫,只有重要考試才會全力以赴,此言一出,台下一陣譁然,因為多數人對於考試,無論大考小考都是拼命爭取分數,聽到這話當然都很不以為然,簡直是污辱了大家對考試的集體尊敬,不!是污蔑了能力不夠天才的多數人對於考試的集體敬畏。體育競賽大概也是這樣,大家都喜歡聽到屢仆屢起、苦戰求勝的故事,對於能力強到需要裝敗的人,因為不符合一般人對於奮戰不懈求取勝利的觀感,所以難免引發排斥,這就是獨孤求敗只能與鵰為友,而郭靖卻能得到眾人擁戴與喜愛的原因。

吶吶溪(tjkendo) 於 2012-08-05 01:13 回覆:

宮本武藏其實耍過很多次「老千」,「劍聖」是後人自己加在他身上的,他認為自己是「兵法家」;換言之,兵不厭詐,能存活下來的才是贏家。真要論單純的劍術,他未必贏得了同時期的佐佐木小次郎和柳生宗矩。所以到今天,日本還是很多很閒的人會去辯論宮本武藏到底算不算最偉大的劍客。

觀眾有觀眾的立場,我可以理解;但是球員也有球員的。我也不想說她們的作法完全沒有瑕疵,但是我覺得無論如何罪不及立判失格,同時我更不忍心看到大眾以運動員精神之名站在道德的高點上指責她們。當運動員的前途緊緊聯繫在獎牌上時,體育競賽早就不單單只是運動而已了。

我們幾時稱過任何表現很差但是盡全力參賽的選手為「台灣之光」呢?觀眾本身不就是喜歡錦上添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