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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神創造天地的經綸與魔鬼的來源」_第三章_1000903
2011/09/04 11:16:53瀏覽92|回應0|推薦0

撒但被神「捆綁」並不表示被神「限制」

  在這裡,必有人提出啟示錄所記「撒但被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啟二十2-3),反駁說這就是撒但被神「限制」行動的最好說明!既然撒但被神限制,則若非神允許,撒但就不能行動!其實,我們必須注意到「限制」乃建立在「聽從」之上,換句話說,「牠能」,但神「限制」牠不能這樣做(就像政府對汽車的速度限制一樣)。

  若說「因為撒但的行動被神限制,所以牠不能對我們怎樣」,則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就得必須承認撒但比被神限制「不可行這,不可做那」的選民更聽神的話!因為選民根本不聽神的警告,仍是我行我素,管它神限制的是什麼。神藉耶利米先知責備以色列百姓說:「愚昧無知的百姓阿,你們有眼不看,有耳不聽,現在當聽這話。神說:你們怎麼不懼怕我?我以永遠的定例,用沙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過。因此,你們在我面前還不戰麼﹖波浪雖然翻騰,卻不能逾越;雖然匉訇,卻不能過。但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他們叛我而去,心內也不說我們當敬畏主我們的神﹍」(耶五21-24)。這樣看來,撒但倒還真比選民還敬畏神呢!所以如果一定要說撒但因被神「限制」而不做牠本來能做的惡事,則我們就必須承認撒但比選民更敬畏神的事實,也唯有在這樣的事實之下,撒但才有可能真的不會去做神所「限制」牠做的事情。這將是何等的荒謬!

  人們會提出啟示錄這一節來反駁,實因未曾注意到「被限制」與「被捆綁」兩樣完全不同的作為。「被捆綁」是表明「已被制服,不再有行動能力」,不管牠願不願意,聽不聽話,一切都已由不得牠了!更何況,啟示錄所只說,撒但被捆綁,是為了不讓牠再迷惑「列國」。一千年之後,被釋放,出來迷惑「四方列國」,叫他們聚集來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啟二十7-8)。表明在這一千年當中,撒但是在「迷惑列國」的事上被神捆綁,無法招聚列國發動與聖徒的戰爭,但這並不是說在這一千年裡頭,撒但在對聖徒攻擊的事上也被捆綁!不!聖經告訴我們,縱使在聖徒與基督一同作王的千禧年裡,撒但也持續的逼迫聖徒,因為基督在作王之後,仍持續的得勝一切仇敵,直到末了滅了「死亡」才結束(林前十五24-26)。

 

面對事實:「神所不允許的,仍會發生;神所願意的,仍做不成」

  以為「神所不允許的事必定不會發生」和以為「凡事出於神」一樣,都是信仰上令人很擔心的心態。這類的信仰總將信仰簡單化到完全將「人」完全排除在外,堅信一切在於神,並且只在於神,只要神要如何如何就必如何如何,人和天使還有魔鬼都是被安排的被動角色,他們的一舉一動,若非神允許,絕對動不了,任憑他們如何行也改變不了神所要做的事,所以常出現「若非神願意,就﹍」的看法。

  但彼得怎麼說呢?他說:「撒但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從這句話裡,我們可看出問題的癥結不在於神的允不允許,乃在於人的願不願意,人若願意奮力起來抵擋魔鬼,魔鬼必定會逃跑。這也明白的說明了撒但尋找的不是「神允許牠吞吃的人」,而是「可以被牠吞吃的人」;撒但所吃不下的,不是神不允許牠吞吃的人,而是願意用信心抵擋撒但的人。因為神已經成全了祂得勝撒但的工作,得勝的道路已為人打開,剩下的是「人」自身的問題。只要人願意(主早就願意且已做了祂那部分的工作)起來敵擋,撒但就必定逃跑(雅四7)!

  事實上,神的工作我們可以將它分成兩個層面。其一,工作只涉及神自己。這時,神自己要做什麼就可以按祂自己的計畫在「時候到了」的時候就做(比如主耶穌降生和受害);其二,工作關乎到神和人之間的配合。在這情況之下,就不單單是神願意怎樣就能怎樣,這牽扯到「人」,也自然而然的牽扯到神、人、撒但之間三角的關係(結十六章)。在這層面上,神有祂的「不允許」,也有祂的「極願意」,但撒但卻可以因為人的不順服,輕易的讓神在人身上的「不允許」和「極願意」落空!聖經所記載的不就是這樣的一部選民歷史麼?神三番四次的不允許選民拜偶像,結果呢?難道因為神的不允許事情就不會發生?神極願意人人得救,結果呢?難道因為神的極願意,事情就這樣成了?

  如果將信仰太過簡單化,養成隨口說「一切看神,凡事有神美意」或「只要神願意,就必﹍」,所帶來的結果將是聖工日漸的衰微,因為隱藏在這樣言語之後的,不是信心,也不是交託,而是忘了自己責任的推卸。忘記了問題已不在已為我們預備美好了的神,問題乃在於「人」!我們說「一切看神」,神也正說「一切看你們了」,我們說「只要神願意」,神也正說「只要你們肯」(賽三十15-16)。如此,看來看去,等來等去的結果必定是讓一切好好的工作進入「我看你,你看我」的停頓狀態,正好給撒但留下寬廣的行動空間!選民重建聖殿,不就是陷在這樣的迷思中麼?選民認為神的時候未到,所以不再行動,然而在同一時刻,神卻等著百姓到山上去取木材建造聖殿(該一2-8)!

  人只有在自己盡心盡意盡性盡力的預備與服事之後,才有資格說「一切看神了,願神的旨意成全」。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將發現到:果然!神所不允許的,真的不會發生;神所願意的,就實實在在的會實現!

VI. 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 \ 論「惡」(複數)

  既然事實告訴我們「神所不允許的,仍會發生;神所願意的,仍做不成」,我們就知道的確有一力量大到足以阻擋神旨意順利成全的的仇敵在與神作對。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林後六14-15)。一語道破了神與撒但之間的絕對對立關係。光和暗如何的分明,義和不義如何的相斥,基督和撒但就如何的彼此為仇。兩相對立的善和惡,是絕對不可能交織在一起「同負一軛」的!所以,凡是以為神會為了達到祂旨意成全的目標,而「藉」撒但之惡來工作的認知,是極端的毀謗與錯誤。

  長久以來會將這兩不相和的靈湊成一起,演變出「神允許撒但如何如何」的認知,是因為人們忽略了「人」的責任,忽略了信仰本是一場爭戰,忽略在信仰的路上遇見撒但的阻擋乃是天經地義的事,同時,也忽略了撒但獨立自主的行動能力。

  助長這一錯誤觀念不斷傳下去的因素乃是因為人們以為聖經中所記載的「惡」都是出於撒但,所以,只要神要行「管教、懲罰、熬煉」,就得去找撒但之惡幫忙,藉撒但之惡來為之,允許撒但去為之,未曾認識到神也必以「惡」來報應那妄行邪僻的「惡人」!

 

關鍵概念:「惡」並非全出於撒但。神必以「惡」來報應「惡人」

  保羅寫信勸勉同靈:「不要以惡報惡﹍不要自己伸冤」,並引用申命記來安慰他們:「主說,伸冤(Vengeance 復仇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7-19;申三十二35);神也藉耶利米先知論到託主名說預言的假先知:「我必將他們的惡倒在他們身上」(耶十四16);大衛也作詩歌說:「乖僻人你以乖僻待他」(詩十八26),從以上這些經節看出了神對人的要求與神對自己的要求並不同:神不但禁止人以「以惡報惡」的手段來報復,並要人執行「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的命令(箴二十五21)。這樣說來,豈不是說惡人將在神的命令下永遠被「善」待之?果若如此的話,神的公義將如何伸張?不!惡人作惡的必然結果將是與神的「惡」相遇。神不是人,人若以惡報惡,則將陷入惡惡相向的惡循環。神不是人,神必用「以惡報惡」的手段來顯明祂的審判和公義,神所加諸於惡人的惡,將使惡人無法再以惡來回抗神。神預備地獄 \ 這至惡之地 \ 給魔鬼和牠的使者就是最好的說明(太二十五41)。

  說神必定「以惡報惡」,豈不是說在祂裡頭毫無黑暗的神心中存有惡念?要不然怎會生出以「惡」報惡的思想?解答這問題的關鍵乃在於清楚認識到神的「惡」和惡人的「惡」之不同,雖然兩者都使用同一字眼,但意義卻是截然不一樣。惡人所行的惡以及平常人以惡報惡的惡,都是一違背神旨意的行為,都是先有「惡念」在先,才顯出行動;至於出於神的惡則是百分之百神自己的作為,是神施行懲罰的必然手段,是屬於神光明意念理的「公義」一環!

  大衛作詩頌讚神:「清潔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人你以乖僻待他」(詩十八26;撒下二十二27);保羅並說,神對那些故意不認識神的人,神對他們的懲罰就是將他們「拋棄」(give over)在邪僻中,好讓他們去行更不合理的事(羅一28);至於對那些「照撒但的運動行不法的人」,神對他們的懲罰就是「給予他們一個強大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去信從虛謊(God shall send them strong delusion, that they should believe a lie),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二11-12)!

  這一「生發錯誤的心」絕不是來自撒但的惡。這「生發錯誤的心」雖然是「惡」,但卻是來自於神光明公義的審判,是神以乖僻來待乖僻人的手段,是神對這類照撒但運動,行不法之人一現時立刻、如地獄之火般的嚴厲處罰,好讓喜愛不義的人將來被定比一般不信的人更重的罪!

神之惡,是立即的公義審判;撒但之惡,是與神對抗的破壞

  我們一直承傳基督教傳統思想裡,一極嚴重的錯誤信念:神會差遣、允許撒但來懲罰人,來熬煉選民!不,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的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的呢?神怎會差派那迷惑人的去懲罰那被迷惑的?聖經不是告訴我們,唯有受膏的人才能執行神的工作麼?那神怎麼會差派那與祂對抗的靈,至邪的魔鬼,去替祂行天道?

  約書亞離世之前召聚以色列眾長老、族長、審判官和官長都到他面前,對他們說:「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神所應許的一切福氣怎樣臨到你們身上,神也必照樣將一切的禍患(惡事)帶到你們身上(so shall the Lord bring unpon you all evil things),直到把你們從神所賜的這美地上除滅」(書二十三15)。福氣怎樣的從神直接而來,同樣的,「惡事」也將直接的從神而來。懲罰性的「惡」是完全出於神自己的旨意和手段,並不藉仇敵撒但的手。

  歷史也告訴我們,挪亞的洪水,所多瑪的大火,曠野的地裂都是出於神直接的作為。神並沒有,也不會藉撒但來執行這「惡」的懲罰;以色列王國時期的末後,百姓為惡過甚,神就親自將百姓交在外邦的君王手裡(賽四十七6),以「惡」來回報百姓的「惡」。這外邦的君王,不是魔鬼,是神親自差遣的僕人(耶二十五9)!

  聖經又告訴我們,神親自差遣「滅命的」去擊殺埃及長子(出十二23),而這「滅命的」就是詩人所說神差來懲罰惡人的「惡天使」(evil angels)(詩七十八49),雖然名為「惡天使」,但卻是百分之百屬於神,與撒但毫無關係。

  同樣,神也使火蛇進入選民營區行懲罰,神降瘟疫擊殺以色列百姓(撒下二十四15),我們總不能說這些滅命的惡天使、火蛇以及瘟疫都是來自撒但的化身、手段!事實上,這些都是神以惡人的惡來報應惡人的立即公義審判(耶十四16)!

  此外,有一相當重要的觀念要牢記:不要以為神的報復懲罰只在末後的審判的那一日才會實現,錯以為今天無論人怎樣壞,只要氣息尚存,人人都仍擁有得救的機會。聖經所告訴我們正好相反!許多審判在今天的現在之立刻就開始進行了。那些故意不認識神的人,雖然仍然存活在世上,但他們已經是沒有任何得救的希望了,因為他們故意不認識神,所以,神現在就立刻對他們施行嚴重的懲罰:給予他們一顆永遠會產生判斷錯誤的心,使他們對是非無從認識,因而,不再有領受真道的可能(帖後二10)。不但如此,神並且任憑他們去行不法的事,以便在末後的審判之日再施以最後且最重「永死」的懲罰(羅一21-32)!

 

幾處「審判之惡」被看成「惡之惡」的經文

  如果我們對神的作為:「以惡報惡」,「以乖僻對待乖僻」、「以復仇來報應」且「必將惡人的惡倒在惡人身上」有一清楚的認識的話;並且知道:神的「惡」是為要得勝惡者的惡,是出於神的公義審判,是出於神自己的手段;至於撒但的惡則是敵擋神的「大惡」,是出於撒但自己,是來破壞神的美善!我們若能先具有這樣認知,然後再回頭看聖經中幾處先前難以明白的記載,我們必將恍然大悟其中的含義。

信仰觀念對翻譯用詞的影響

  在仔細討論以下聖經有關「神」與「惡靈」之間的記述之前,我們應當知道翻譯人員常會因自身的信仰觀念,對文字清晰,但意義卻顯然和翻譯者的信仰觀念有所不同的經節,做一善意的潤飾或猜測。譬如,使徒行傳第二章的「說方言」,主張「說方言是得聖靈的憑據」的人,總將它翻譯成「舌音」,不主張的就勉強翻譯成「別國的話」;譬如,保羅臨別前勉勵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神)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許多權威的版本因礙於三位一體的信仰,只好將「神」字翻譯成「主」了,如此避免了「父神」流血的經節出現,造成困擾。另外,約翰福音一章十八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知道嗎?原文這節的「獨生子」之「子」字是﹍「神」!也就是說至少應該翻譯成:「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神將祂表明出來」,是與「道就是神」、「道成肉身」一氣和成的一直線!如果這一經節不受翻譯者三位一體觀念的影響,照原文直直的翻譯出來,該將是「獨一神觀」多有力的依據啊!

  同樣的理由,因為「撒但的行動都是神所允許」這一概念流傳已久,並且根深蒂固在基督徒內心,或多或少都影響到翻譯者對這一概念的附會。尤其在「有惡『魔』從神那裡來在掃羅身上」這一段的翻譯上更留下概念影響翻譯的痕跡。

  我們這樣陳列事實,絕不是對翻譯者「忠於原文」的誠意提出任何輕藐的質疑(我們對他們的尊敬和感謝訴說不盡),也絕對不是企圖暗示翻譯版本的不可靠(事實上他們都是頂尖的語文學者,少有人在這領域能超過他們)。我們只想指出任何內心對信仰具有定見的翻譯家,面對「特殊疑難」的經節,都不免會被自身的信仰定見影響而牽連翻譯取向的事實。

  可幸的是,今天科技已發達到人人可以輕易的擁有原文和很中性且最貼切原文的逐字字意解說,並且有各種權威版本可並列參考不同翻譯者的不同取向。這對一心想要「回歸聖經」的我們,實在是莫大的助益。

  既然我們唯一的根據就是聖經,所以在聖經的翻譯上,尤其在對一些難解的聖經節,我們必須先回到最貼切原文的真意,再做白話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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