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憂鬱縱火老翁或許該死, 但台灣的老年身心照護何在? ◎沈政男(老年精神科醫師)
六十八歲老先生,直腸癌末,需人照護,但他單身,家人也無法長期陪伴,於是住進安養中心。之後一年多,情緒低落,鬱鬱寡歡,有輕生念頭,最終在半夜引火想要自我了結,未料自己沒事,反而燒死十三名安養中心臥床的老年住民。
這是一件令人喟嘆的老年照護悲劇,台灣社會應該藉以深刻省思我們對風燭殘年、無依無靠的老人家,提供了怎樣的身心照護,從福利體系、防火管理到照護品質,都值得好好檢討。
但台灣社會做了什麼?
就是把這位六十八歲,沒有前科、罹患直腸癌、每天需要更換便袋,而且可能罹患憂鬱症的老年兇手林基雄,判處死刑。
這當然只是台南地院的一審,而且以他的癌末身體,也可能無法撐到定讞,這麼說來,判處死刑或許只有象徵意涵,不會真的槍斃他。
但這樣的判決象徵了什麼?
象徵了這個社會對於老年人的身心照護多麼無知與輕忽。
光就審判技術來說就大有問題。有沒有為林基雄施以精神鑑定?至少法院新聞稿全未提及,顯見在法官心中,沒有「嚴重憂鬱症,可能導致認知扭曲、釀成自殺殺人行為」這樣的司法精神醫學概念。
從無前科的癌末老翁,為什麼犯下縱火殺人重罪,法官難道不會覺得困惑嗎?有可能一個人活了大半輩子,沒做過什麼壞事,到了癌末,突然道德淪喪、泯滅天良,變成窮兇極惡的殺人犯嗎?
再進一步探討就會令人困惑,林基雄長期情緒低落,有自殺傾向,負責照顧的安養中心,有為他安排精神科的診療嗎?如果有自殺危險,有讓他到精神病房住院隔離嗎?
把閒置病房外包給安養中心經營的署立北門醫院,本行之一就是精神科,安養中心樓上就有精神科全日病房,但林基雄可曾接受夠好的老年精神醫療介入?
其實這是全台灣所有安養中心老年身心照護的寫照,安養中心的老人家,身體疾病或可接受診療,但精神與心理困擾,經常受到忽略,反正憂鬱、失眠也不會死人,不吵鬧不干擾不難照顧就好。
林基雄雖是癌末,但基本生活自理能力還是有的,其實未必要住到舉目無親、冷冰冰的安養中心,與眾多臥床住民一起生活,問題是社會對於獨居、略需生活協助或陪伴的老人家,提供了什麼日常服務、心理支持?
公立醫院經營不善,就外包給安養中心;老人家稍微無法照顧,就送到機構;等到出了事,就把所有人抓來關抓來槍斃,然後天下太平。
是這樣嗎?可以這樣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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