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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高風險家庭通報 補強社會安全大網
2013/01/29 10:07:14瀏覽477|回應0|推薦3

整合高風險家庭通報

補強社會安全大網
沈政男(醫師、文字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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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虎尾發生貧病家庭四口自殺的慘劇之後,媒體上看不到什麼深入的檢討,實在令人驚訝。

雲林社會處官員說,「不曉得還能做什麼?」完全不懂社工的風險管控原理的。

聯合報黑白集說,「在不是求救無門的情況下,為何曾家仍選擇用決絕的方式告別人世?幫助別人是快樂的,更別忘了,接受幫助是勇敢的。」是不知道這世上有一個叫憂鬱症的東西,會讓人萬念俱灰、心生絕望,覺得一切方法都沒有用嗎?

社會福利,不是廉價的溫情主義、本能式的行善利他,而是有頭腦的愛、勇敢的愛。

要有頭腦,所有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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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發生一家四口集體自殺的悲劇,失業男子先燒炭殺死身障父親、弟弟與照顧他們兩人的母親,再上吊身亡。事發後當地社會處官員說,「他們完全沒有求救,不曉得還可以怎麼做?」其實社政單位的高風險家庭關懷體系仍有擴展與補強空間。

高風險家庭介入,以預防手段遏止家暴、性侵、自殺或其他妨害國民福祉的事件,是非常重要的社會保護措施。台灣自 2005 年建立兒少高風險家庭通報流程以來,發揮了一定成效,應將這套預防系統擴及其他年齡層,適用於所有貧病老殘、弱勢族群、功能瓦解的家庭。

現行通報體系有些紊亂,家暴、性侵、兒少虐待、自殺各有表單與流程,醫療、社福、教育、治安單位人人有責,看似廣布安全大網,其實是亂槍打鳥,反而易生漏洞,形成三不管地帶。上述通報流程應整合到高風險家庭通報體系裡,因為發生這些不幸事件的舞台,幾乎都是破碎或衰敗的家庭。

目前的高風險家庭定義有六類,包括家庭衝突嚴重、主要照顧者罹病、有自殺風險或出走、貧困單親、失業與經濟困難等,其實周延的風險管控應涵蓋自然、健康、生命周期、社會、經濟、行政、環境各層面所產生的不良效應,分別擬定相應的介入方式。以新聞中的家庭來說,除了經濟困難以外,家裡有兩位需長照家人,構成重大壓力,但現行通報標準根本未能涵蓋,要社政人員如何提高警覺?

除了高風險家庭定義應修正,相關教育訓練與倡導活動更須積極舉辦。新聞中的家庭長期貧苦無助,當地鄰里幹部、社區居民為什麼不能及時協助通報?民眾未必沒有愛心,而是不清楚這樣的家庭其實是集體自殺的高危險群。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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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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