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休假修正應更體恤做工人的辛苦(6月30日民報社論)
◎沈政男
提神飲料廣告說,「明仔載的氣力,今仔日就給汝攢便便!」究竟台灣有多少勞工,每天必須靠著喝提神飲料榨出精神與體力,才能賺得一家溫飽?多少勞工連喝提神飲料都趕不走瞌睡蟲,必須加上嚼食檳榔,才能繼續挑磚擔砂,為了孩子的學費而撐起疲累的身體?又有多少做工人,因此弄壞身體,英年早逝,留下沒有爸爸的孩子,只能永遠懷念那令人不捨的勞動身影?
台灣社會的勞動條件,幾十年來有了長足的進步,或許上述圖像已經大幅減少,但無可否認的是,勞工,尤其是必須忍受重覆枯燥操作程序,並大量付出體力的勞工,依然是台灣社會最辛苦的一群人,他們的勞動待遇依然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這是最近致力於修正勞基法相關勞工休假規定的政府單位,必須抱持的體恤心理。
勞動部說,他們提出的「一例一休」修正案,也就是「從每周強迫休假一個例假日,改成每周有一個例假日,再加上一個可以彈性加班的休息日」,在民調裡獲得八成多勞工支持,問題是勞動部有沒有將複雜的加班費計算新制,向勞工解釋清楚?有沒有將資方可能採取的取巧因應方式,告知勞工?這份民調引來批判,未來若要重做,必須充分傳達新制的變革,才能探求勞工的真正心聲。
台灣的勞動條件有多麼惡劣,與人家比較才清楚。去年台灣勞工全年平均工時為2,103小時,等於每周平均工作40.4小時,這與經濟暨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相較,可排入第三、四名,而全球平均工時最短的德國,他們的做工人每周只須工作26.4小時。
台灣勞工每周工作40.4小時,代表國定假日19天,以及每年特休平均15天(以七百多萬勞工的平均年資估算),幾乎都拿來加班了。由此可推算出,台灣勞工目前的典型休假樣貌,乃隔週週休二日,亦即一週工作六個整天、一週休假兩天。而去年以來的修法,其目的就是要落實週休二日,讓勞工也能像軍公教或其他行業人員一樣,在週末得到充分休息。
只是如果去年修法改成「每週工時上限40小時,每七天至少休假一天」以後,無法落實「勞工週休二日」,現在繼續改成「一例一休」,就能確實改變現狀嗎?會不會資方又以各種巧立名目、虛應故事的加班方案,讓「勞工週休二日」的美意落空?這是勞工團體最感憂心之處。
勞動部將休息日(大部分是週六)的加班費,從現行的1/3到2/3時薪,提升到時薪的1又1/3到1又2/3,理論上可以降低資方要勞工加班的慾望,但勞工團體擔心無法落實,於是勞動部承諾將會加強勞動檢查,確保資方付出更優渥的休息日加班費。只是勞動部有沒有想過,休息日加班費提升以後,是不是也可能弔詭地鼓勵勞工週六出來上班?如此一來,勞資加班動機兩相抵消以後,是否又回到原點?
凡此種種,都需要勞動部提出更完整詳細的說帖,才能讓勞工放心。此外,勞動部要說服資方接受「一例一休」,也應把新制實施以後,可能造成的勞動成本增加,拿出具體數字來談,才能更有交集。對於企業老闆擔心「勞工週休二日」影響生產力,政府也應說明,勞工得到充分休息以後,工作效率與生產力都會提升,對勞資雙方都有利。
與「一例一休」方案配套的,是將勞工的國定假日從十九天減為跟軍公教相同的十二天,然而實施前提,應該是落實「勞工周休二日」,讓大家的立足點平等;反之,如果「一例一休」實施以後,多數勞工依然週六出來上班,只是多領點加班費,那麼十九天國定假日就不應該被縮減。
就因有上述顧慮,勞工團體與諸多執政黨立委,才會對於「一例一休」修正案抱持懷疑或觀望態度。未來在修法過程中,政府必須更加傾聽基層勞工的心聲,並用更大耐心與資方溝通,找出一個勞資都能接受,並且落實「勞工周休二日」的方案,讓辛苦的做工人不用再靠著喝提神飲料與吃檳榔來補充體力,也讓他們能在周末與家人及孩子共享天倫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