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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 10:07:17瀏覽166|回應0|推薦0 | |
救護車濫用嚴重,繼北市擬對輕症使用者收費後,桃園縣也打算跟進。把急症使用的運輸工具,當成「就醫得來速」的情況,國內外皆然。醫學期刊統計,在倫敦,三成以上的救護車叫喚是「非必要的」。 但要遏止歪風並不容易,誰來扮黑臉,判斷需不需坐救護車是最大問題。負責運送的隨車人員、急診室的醫護,以救人為天職,又有醫療倫理的顧忌,要其拒載病患,或者把關收費門檻,恐有角色衝突。 此問題應從更宏觀的角度看待。濫用救護車,一部分源自於急診被濫用,被當成「門診得來速」,助長了貪快貪方便的就醫心態。而不少救護車常客,是酒癮與慢性精神病患,他們不被家庭接納,淪為社會邊緣人,應有社福介入。 策略上,與其由病症輕重來判定收費與否,不如全體一律酌收象徵費用。研究顯示,只要收取一點費用(例如比照計程車資),救護車濫用就會明顯減少。甚至119電話也可考慮收費。再嚴重的病,看急診都要收費,坐救護車沒有理由免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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