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有無混油攙偽是飼料油案判決關鍵
2015/11/27 21:37:25瀏覽1002|回應1|推薦11

有無混油攙偽是飼料油案判決關鍵
沈政男

頂新進口飼料油製成食用油一案,包括老闆魏應充在內六名主事者今天被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無罪,消息傳出,輿論譁然

譏諷這類「為黑心油開脫」的判決最常見的用語是「難道大便精煉後也可吃?」大便精煉後當然不能吃,但頂新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的是等同於大便的油品嗎?

彰化地院的法官說不是。這是判決關鍵所在,將頂新案的判決理由跟近年另外兩件「黑心飼料油」案做個比較便可明瞭。另外兩件是:屏東強冠油行拿餿水油提煉豬油,賣給十幾家下游業者;以及嘉義的永成與久豐等油行,從國外進口棕櫚油、魚油,並混雜以豬皮提煉而來的豬油,賣給頂新集團的正義油品。

強冠與永成/久豐這兩案一審有沒有罪?有,強冠的葉文祥、戴啟川判了二十年徒刑,而久豐的邱飛龍被判了十年徒刑。那為什麼頂新的魏應充無罪?因為強冠的油品裡除了豬肉成分,還被驗出了雞、鴨、魚的蛋白質,顯然是來自餿水油;而久豐的油品裡,標明是豬油,卻摻了棕櫚油、魚油,還有從豬皮提煉出來的豬油。經濟部規定,豬油必須以豬的特定部位提煉,其中不包括豬皮。所以說這兩案都違反了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因多案累計而加重刑責。然而頂新從大幸福進口的飼料油純粹是豬油,並無攙雜其他動物或植物油脂,而且這些豬油,法官認定是來自越南合格的畜牧場所飼養的健康無病豬隻,源頭沒有問題。

只是這些明明是飼料油,為什麼可以給人吃?法官講得很清楚,豬油還沒精煉前,可以給動物吃,叫飼料油,而精煉以後就是食用油。頂新進口的雖是飼料油,但精煉以後合乎國家衛生標準,給人吃並無不妥。況且檢驗顯示,包括酸價、重金屬、總極性化合物等項目在內,頂新的豬油成品都未超過標準數值,也就是說並無證據顯示吃下這些油品對人體有害。

大便精煉後當然不能吃,但名叫大便的麵包,是可以吃的;從三案的判決來看,強冠與久豐是前者,而頂新是後者。

其實要徹底做到油品來源清清白白,必須採行油品溯源標章制度,但那相當費時費工費成本。食安事件總是引發恐慌與憤怒,但光以「大便邏輯」之類的用語做情緒發洩,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hegloberover&aid=37002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