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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05:48:10瀏覽744|回應0|推薦9 | |
如果王清峰女士是位出家人或牧師而且不在法務部長的位子上, 又或者她是「人權部」部長,我會非常尊敬她,雖然我並不 同意她的主張! 但是,作為法務部長,我不得不說﹕王部長,請您下台吧!
(刑法第127條明文規定「有執行刑罰職務公務員,違法執行 其次﹕是否要廢死刑,是件大事,除了要有民意基礎外,更
第三﹕王清峰女士提到她願意替這些死刑犯接受槍決,還
請問那個國家的法律允許其他人代替罪犯受刑? 沒錢的人是否可以接受一筆酬勞,替罪犯坐牢? 身為罪犯父母的,是否都可以替他們的子女接受死刑? 至于說願意替罪犯下地獄,那更只是沽名釣譽的說法!! 任何人都知道,不管是老天爺還是上帝,無論是閻羅王 而且,敬告王部長,即使是地藏王菩薩,也只能發願﹕ 第四﹕死刑是否違憲?這可以用另一個問題來反問? 把人關在監牢裏是否違憲? 如果說死刑不人道,違反人權,請問監禁是否也同樣 憲法不是明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的自由」嗎? 那麼講人權,人道的王部長怎麼不主張廢除監禁呢? 這種雞生蛋,蛋生雞的辯論是永遠也辯不清,也辯不 問題是,如果身居法務部部長,就該「盡忠
所以王部長,下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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