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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應有柯文哲的勇氣(2) ---- 曹長青
2016/09/25 15:57:34瀏覽170|回應0|推薦0

民報 2016923

陳水扁案:用馬英九的粉絲,審判馬英九的政敵

蕭曉玲的冤案獲得平反,自然令人想到比此案更引人注目的陳水扁案。蔡英文總統要不要學習柯文哲,展示同樣的道德勇氣,用總統應有的權力,糾正陳水扁案?

跟蕭案相比,扁案更是明顯的國民黨馬英九們的政治報復案。馬英九和他的司法打手們,對陳水扁前總統長期關押、押人取供、篡改筆錄,還把通緝犯找回做證人,甚至教唆做偽證等等。公開踐踏司法公正,嚴重程序不正義之處,在扁案中比比皆是。

在此僅舉一例:指控陳水扁的很多案子,包括被重墨渲染的「海角七億」洗錢案等,最後都被判無罪,或簽結不再辦(因無證據而無法辦下去)。而被判罪的龍潭土地案,則是一目了然的、典型的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法定法官原則」。所謂法定法官,是美國、英國、德國等西方民主國家普遍實行的法治規定,包括中華民國憲法第80條也有如此明確條文:法官獨立判案,不受任何干預。法定法官,就是法官憑抽簽等獲得分案,獨立判案。當初審理龍潭土地案時,台北法院主審法官周占春憑抽簽,獲得了合議庭長的審理機會(領導其他兩名法官)。

周占春以獨立判案、鐵面無私出名。在陳水扁擔任總統的2006年,周占春曾負責審理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的股票內線交易案,重判了趙建銘。總統的女婿被判重刑,標誌台灣司法的進步和走向獨立,因為國民黨黨國時代的常態是,總統的親人就是皇親國戚,誰也不敢在太歲頭上動土。

周占春等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審理二次經改案時,做出陳水扁等21名被告全部無罪的判決。結果隨後周占春就被撤換。他明明是通過抽簽獲得審理扁案的機會,但卻被法院的行政會議決定取消。而換上的新法官,如果也是通過抽簽獲得,還算有一點點公平,但國民黨馬英九們就膽敢赤裸裸地踐踏「法定法官原則」,通過「行政會議」,直接任命了蔡守訓法官審理扁案。

蔡守訓曾在審理馬英九總統的特別費案時,全力為馬總統開脫辯解,最後判馬英九無罪。用蔡守訓換掉周占春,是陳水扁案中最違反司法程序正義的惡行!是用馬英九的粉絲,去審判馬英九的政敵!其審判結果當然事先就明確了,一定是判陳水扁有罪。用行政會議的手段換法官,就是要換掉公平審理扁案的可能。如此做法,是「民主台灣」司法史上的一大恥辱。

特赦陳水扁,蔡英文責無旁貸

    西方民主國家,都堅持同樣的法治原則:證據第一,程序正義,無罪推定。陳水扁案,且不談其他一大堆違反程序正義的事實,僅僅是臨時強行換法官這一件事,就已明明白白地展示了,這是嚴重的司法不公,明顯的政治報復、政治案。今天 ,面對蕭曉玲老師的冤案,柯文哲市長有道德勇氣和擔當,敢於推動司法轉型正義,糾正此案,獲得掌聲和喝彩。那麼,面對更大、更嚴重、影響力更廣泛,意義更深遠的前總統陳水扁的政治清算案,蔡英文總統有沒有同樣的道德勇氣和司法公正的擔當,平反陳水扁案?對這個清晰明確的政治案,當然必須用政治手段處理!

蔡英文在總統就職演說時,兩次被最熱烈掌聲打斷之處,都是在談到要司法改革時,承諾要強力推動轉型正義,把這點作為新政府的要務。那麼怎樣面對和處理陳水扁案,則是新政府是不是真正要推動司法轉型正義的一個最重要的檢驗。如果這個再清楚不過的、嚴重違反程序正義的政治迫害案不被糾正,那麼新政府的司法轉型正義就是一句空話。

柯文哲市長所以致力推動蕭曉玲案的平反,不僅是因為他有清楚的認知:這是政治案,要政治解決,還由於,這個案子越拖下去,越會引起社會大眾(尤其綠營支持者)的不滿,影響柯文哲的民調和聲譽。他不僅是為了正義,也是為了自己的形象和政治遺產,以及自己能否連任市長的政治考量。

西方民主國家都有「總統赦免權」這一特殊行政機制,處理司法過程當中的各類問題。那麼面對如此明顯的司法不公正、程序不正義、基本人權被踐踏的陳水扁案,蔡英文總統應該有道德勇氣,動用總統赦免權,做出無罪(取消案子)赦免的「政治決定」,使台灣的司法轉型正義,邁出關鍵的一步!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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