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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調整真是洪水猛獸?---- 陸奇峰
2016/08/07 09:39:30瀏覽234|回應0|推薦0

2016-08-03

最近,前行政院長陳冲公開指稱房屋稅違憲的說法,在房市飆漲熱潮退卻,市況急轉直下之今天,重新攪動一池春水,而本來可理性討論的自用住宅房屋稅問題,在各方意見加入混戰後,甚至把公告地價調整、房地合一稅、地上權住宅租金等不同課題,全攪在一起,無意間營造出一片不動產稅賦過重氛圍,連房屋稅調漲數倍、十數倍的說法都出現,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在這兩年社會對居住正義問題的討論中,多數人已認知,台灣的房屋稅一直都不高,而為了降低炒房誘因,並讓房屋所有人合理分擔公共支出,近年來政府試圖進行房屋稅的檢討;然由於長期採取房價、地價分離制度使然,改革難度甚高,僅房屋標準單價能否回溯適用就已爭執不休,期望未來房屋、住宅合一課徵持有稅與世界接軌恐怕只能是長遠目標;而在現有制度未改革前,為了達到居住正義、又避免民眾過度負擔、還得合理健全地方財政,和緩平順的地價稅調整方案,真是高難度演出。

既然過度低估的房地產持有稅漸進改革是對的方向,要將爭議化為助力,就必須釐清問題,導正所謂房屋稅將倍數成長這樣嚴重誤解的說法,這並不難,只要弄清幾個關鍵點,真相即可大白。

一、房屋標準單價:目前除了台南市,通過以打折方式回溯適用以減輕影響外,其他縣、市均只適用於新屋,原有房屋完全無增稅問題。唯一特別的是台北市,極少數被認定為高級住宅,房屋標準單價要以(1+地段率)加成核計,這恐怕是唯一可支撐所謂房屋稅倍數成長說法的基礎。

二、路段率:部分路段因發展較為繁榮而有所調漲,但除非路段率本身即採倍數調漲,否則稅額不可能倍數成長。

三、稅率:自用住宅稅率仍維持一.二%,且多數縣市仍允許擁有三戶自用住宅,顯然對絕大多數民眾而言並無影響。

總的來說,除了台北市的高級住宅房屋稅外,對絕大多數房屋而言,最近房屋稅的調整,是緩和漸進的改革,不該被誇大為洪水猛獸;未來的自用住宅稅率,也是可理性討論之課題。至於只適用於極少數房屋的高級住宅加成,或有值得進一步檢討空間,但實在與一般民眾的房屋稅負擔並不相干。(作者為台灣鐵道暨國土規畫學會理事,高雄市民)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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