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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碩傑先生經濟理念的現實印證與啟示(7) ---- 吳惠林
2011/07/30 20:21:46瀏覽551|回應0|推薦1

觀念力量的詮釋 (1999.10 )

先生對弗利曼的這種看法多次表示疑惑不已,順手找到先生在1989年元月寫給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的「訪問獎學金得獎人報告」,記載1988年底訪問芝加哥大學,在盧卡斯﹙R. E. Lucas, JR. 1995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教授主持的貨幣銀行學討論會中發表題目為「存量分析抑流量分析?」之演講。先生這樣寫著:「……討論貨幣理論究應採用凱因斯學派之存量分析法抑傳統之流量分析之問題。並以戰前1929年前後美國股市之大波動及崩潰為例證,闡明1929 年前股市之狂漲,實係由於投機者大量購買股票之資金,乃係由股票經紀商代向銀行融通所得。而銀行融通之資金又係因聯邦銀行不欲令利率上漲故而增加貨幣數量以供應者。因此股票之多頭投機,遂連帶的引起通貨之不停膨脹。及至1928年終,聯邦銀行始瞭解寧可任利率上升,不可再任貨幣數量上漲,於是急速緊縮信用,使貨幣數量之增加快速停止。股市遂亦停止上漲。多頭投機者於是急速拋售其股票以求償還其債負。而償還之資金流入銀行後又不一定能再由銀行迅速貸出。於是貨幣流通數量因而急遽下降。例如1930年一年內股票經紀人借款餘額﹙按均是代投機顧客所借者﹚下降三十四億美元,而各銀行之活期存款則亦下降四十八億美元,遂造成深重之不景氣。此間來龍去脈顯然仍以用傳統之流量分析法特別是Wicksell的『累進式銀行信用膨脹理論』說明之最為清晰明瞭。如用凱因斯之存量分析法,則反易失察貨幣數量變動之動態及因果也。聽者多首肯。 

芝加哥本是美國反凱因斯學派之中心。但自弗利曼教授以來又採納時髦之存量分析法。故弗利曼之貨幣理論本人從不能全部接受。今其徒眾大都同意我說而無反駁之意見,亦表示思潮之轉變也。

弗利曼的徒眾是否接受流量的說法,以及思潮是否轉變,是值得存疑的,此由類似1929年的崩盤事件一再重演只在程度上有別即可見其一斑。稍加思考即可發現先生對1929年美國華爾街股市崩盤的解說與海耶克並無二致,而弗利曼與許瓦滋﹙Anna Schwartz﹚的名著《美國貨幣史》﹙ A Monet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1867—1960 ﹚記載的是美國聯邦準備局突然大幅降低貨幣供給增加率,此容易讓人誤解若持續增加貨幣供應量,就不會有世界經濟大恐慌。在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正熾熱,日本經濟仍疲弱不振之際,弗利曼接受媒體訪問,竟以增加貨幣供應量的擴張政策作葯方,酷似凱因斯學派的主張,也印證他對1929年美國貨幣數量變動之解讀。如此,對應蔣先生對弗利曼的批評,當較能認同先生的說法,也就是說,弗利曼至少在貨幣理論的看法較傾向凱因斯,而關鍵所在就是對流量與存量之看法。 

貨幣流量之說就如同視貨幣為人體的血液,流動不已,讓經濟體系動態地順利運作,而經濟體系的運作當然是無數的「個人」之交互關係、或交易行為的持續不斷進行。說得白話些,貨幣是當「交易媒介」之用的,本身沒有價值,只是一層「面紗」,這也是古典經濟學家的說法,換另一個角度看,以當前的經濟詞彙就是指的「狹義貨幣」。先生在1981620 日發表於《中國時報》的那篇〈貨幣理論與金融政策〉裏,就這麼說:「……我所以堅持要用狹義的『貨幣數量』的定義,其理由是在通貨膨脹威脅之下,貨幣只可能被用作『交易的媒介』或『支付的工具』,不會再被廣泛的用作『價值的儲藏工具』了。同時也只有狹義的『貨幣』才能用作『支付工具』,其他附有利息的儲蓄性存款,雖然可以用作『價值儲藏工具』,卻不能用作『支付工具』,而必須轉換為『貨幣』才能用以購買或支付,與其他『票據』等並無二致。所以我一向主張不可將儲蓄性存款狹義的貨幣合併在一起而統稱之為廣義的貨幣。在這一點上我和弗利曼教授的看法並不一致。」 

流量概念或狹義貨幣,應該就是只承認貨幣作為「交易媒介」功能,貨幣是需以生產或服務行為的價值作後盾,本身並無價值,先生在198271820日刊於《中央日報》的〈紓解工商業困境及恢復景氣途徑之商榷〉一文中,就很明白地說:「在通用貨幣為交易媒介而不准私人自製貨幣的國家,一般人民及廠商要想得到一些貨幣以供行使之用,必須先從事一種生產或服務行為以賺得相當價值之貨幣。其所賺得之貨幣,即是他對國民生產的貢獻之指標。他們以如此賺得的貨幣來購買一切商品,就是享受他們自己的生產行為應得的成果。」 

也就是由於這樣的體認,先生很自然地順勢將「五鬼搬運法」這個名詞推了出來。他接著說:「假使有人既不從事生產或服務,又不肯以適當之代價向人告貸,而私自製造一批貨幣,拿到市上來購買商品,那就等於憑空將別人的生產成果攫奪一份去了一樣。這不是和竊盜行為一樣麼?而且這竊盜行為是極神秘而不露痕跡的。它能夠不啟人門戶,不破人箱籠,而叫人失去財物。吾人不妨戲稱之謂『五鬼搬運法』。這種法術,費景漢教授曾稱之為凱因斯的魔法。其實這絕非凱因斯所發明,在我國兩千多年前早已有人使用過。就是漢文帝在他老糊塗之後,曾經因為聽說他的嬖佞鄧通依相法當餓死,就特地賜他一座銅山,並准他私自鑄錢。這就等於特許他使用『五鬼搬運法』,任意搬取別人財物一樣。因為別人辛苦生產的成果,他只要以私鑄的錢,就可以取得。這種特權自然是眾人所嫉。一旦文帝崩逝,年輕有為的景帝即位後,就迅速將他的特權取消,並且將他那份富可敵國的財產,全部籍沒,使他最後還是餓死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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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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