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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08:30:20瀏覽279|回應0|推薦0 | |
2017-08-04〔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 不滿被1%「異」見綁架 拖了十六年的永春都更案去年拆除並開工,不料北市府卻因變更計畫挨告、敗訴定讞,都更案面臨撤照停工窘境。二、三十位永春都更同意戶昨在都更案工地舉著「市長我們要回家」、「一人提告,百人受傷」的布條、牌子抗議,不滿為何九十九%的同意戶要被一%的不同意戶綁架。 建商︰一切照規定 卻被法院認為有問題 都更實施者森業營造協理李政道則指出,不解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更認為法官對選配及提列共同負擔費用有所曲解,坦言一切按照政府規定,卻被法院認為有問題,「我還要怎麼做?」 同意戶代表劉德玢表示,四十幾位老人家等不到回家抱憾而終,而不同意戶彭龍三都已被劃出都更,現在竟然可以法律手段干涉,「隔壁人生甚麼小孩姓甚麼,他還要管嗎?」他也說,另一不同意戶王東凱曾被媒體報導稱要價十二.九億元,大喊前面要錢、後面用行政訴訟,「他居心何在?」有同意戶痛批,王東凱到底要甚麼條件才同意,請他提出來,「讓大家聽聽看合不合理,如果合理的話,建商一定答應他。」另有同意戶指出,自己父親當初同意都更就是因為已經無法爬樓梯,希望能改成電梯大樓,但現在已往生十年了,大樓都還沒開始蓋。 多數都不講話 就表示是不合法的嗎? 同意戶也呼籲媒體不要被少數人綁架利用,「每次都只聽少數違法的人發聲」,多數都不講話就表示他們是不合法的嗎?並說若不是文林苑案,永春都更早就完成了。李政道表示,二○一四年為了將不同意戶納入,依法增辦公聽會、說明會,但同意戶認為之前已花兩年完成選配,為何要換?因此折衷延續原來權利;不同意戶則找價值相近者提供抽籤,可說「量身訂做」,不解法院怎麼會說沒給不同意戶選擇,難道要用全部戶數給他抽? 永春都更案市府敗訴 同意戶批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2017-08-02〔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 台北市高等行政法院去年6月判北市府在永春都更案敗訴,北市府去年提起上訴,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定讞,確定該案都更計畫撤銷,市府今天也說將要求森業營造停工。原告、不同意戶彭龍三昨天晚間於臉書貼出判決書難掩喜悅,更直說「奉勸台灣尤其是台北市無良的官商,別以為搞偷拆就能賺進幾10個億,別以為搞偷拆就會當選!」同意戶代表劉德玢則不滿說,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法官所作出的判決,未來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彭龍三受訪表示,永春都更案是在104年1月通過都更計畫變更,而他們是在該年3月就提起行政救濟。他說,目前已經判決確定都更事業、權變計劃原處分撤銷,除非市政府要去再打釋憲認定「都更條例」違憲,「但那也太奇怪了吧!」 劉德玢表示,不同意戶利用都更程序流程,前面杯葛,後面談鉅額條件,法官等於間接幫助釘子戶要脅全體同意戶的幫兇。若都更案因此產生延宕將提出求償,若是政府疏失也不排除申請國賠,而針對不同意戶也將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而市府要求建商停工,劉德玢說希望市府顧及所有同意戶的權益之下,盡快讓同意戶可以繼續蓋下去,「房子都拆了、地基都已經挖了,你現在叫我們停工,我們家懸在空中,然後讓釘子戶去談權利嗎?」 森業營造協理李政道受訪提到,「我們很驚訝,到底搞什麼」,解釋風險管理費率原本申請上限13.5%,結果被台北市都更審議會砍至12%,不解為什麼會說沒有實質審查。而法院質疑協議合建戶、不同意戶選配不公。李政道解釋,選配時有向同意戶搜集「同意書」,並依法舉行說明會,但不同意戶未在選配期間出席才幫忙挑選接近「應分配價值」房屋,當時「量身定做」決定,法院卻說沒提供其他地方選擇,認為根本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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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