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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1 時 間:2017年5月11日(週四)上午10:00 地 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之1號一樓)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社工巫馥彤則從服務街友、支援無家者的經驗,要求政府應正視貧困者、非典型勞工的處境。依據勞動部統計,全國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5684元,年資27.62年,每位勞工退休後領取的老年給付平均為1萬6179元。然而,這只是平均值,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台灣受僱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薪資收入,55%的受雇者薪水低於此平均薪資,他們一樣做了27年,但退休後的老年給付只能拿到8604元,連全國平均最低生活費1萬1448元都不到! 不過,前述的低薪勞工至少還能投保勞保,台灣還有很多認真工作、卻無法投保勞保,被社會制度排除在外的人,他們可能是夜市攤販、建築工人、清潔工等底層勞動者,因為有這些人才得以維持社會日常運作,但他們老了以後卻沒有任何保障,也沒有退休可言,只能做工作到動不了為止。而且因現行嚴格的低收入戶資格審查,他們也無法獲得任何社會救助的保障,但政府統計資料根本看不到他們,是20萬?30萬?他們只能住在屋況惡劣、漏水、電路老舊的房子,想洗個熱水澡都有困難,住在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拆除的違建內,或只能睡在街頭、騎樓,四處為家。巫馥彤強調,社會進步的指標不是看台灣有多少富人,而是我們如何對待貧困和弱勢的人!因此,年金改革應該要實現所得重分配,使基礎年金成為社會安全網的一環,承接有一天可能會掉下去的你我!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指出,民進黨的年金改革方案集中在砍軍公教的退撫與勞保給付,但這並不只是各退休制度內在的財務平衡問題而已。以勞保改革為例,當政府拋出「勞保破產危機」口號後,其解決之道便是依循「市場原則」的思維,將勞保的月投保平均薪資的月數拉長到15年,以縮減勞保給付。然而,就階級正義的意義上,財富重分配的手段必然是課徵富人稅。但民進黨提出的版本中,真正最危險的地方其實是勞保往市場派移動的傾向,要求「個人自負其責」。 國民年金保險 弱弱互保的矛盾邏輯,財務如何能夠穩健永續?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洪惠芬教授分析,「國民年金保險」雖然保費高、給付低,仍難逃2040年收支逆轉的命運。國保目前實際費率僅8.5%,民眾每月自付保費就已經高達932元。然而,根據政府精算的最適費率應為20.10%,這表示民眾應每月自付超過兩千元的保費,這保險才撐得下去。請問「無工作所得者」能有多少人負擔得起如此高額保費?可見國保財務根本無法保持長期穩健。 如果這次年金改革仍無法打造出第一層能提供所有公民基本保障的基礎年金,而只處理第二層職業年金的財務風險,台灣年金制度終將還是危險建築,無法久撑。隨著人口結構急速高齡化、少子女化,我們可預見將有更多陷入貧窮的「下流老人」,或是老後仍須打零工維生的「過勞老人」。 沒有公平稅制,就沒有年金改革的分配正義 然而,面對立委質詢時引用民間團體主張的基礎年金制度,勞動部長林美珠5月8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卻直接表示,現在不能考量基礎年金,因為國家的財務狀況不允許。 政府為何財政不佳呢?中央研究院2014年6月6日公布的《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指出,我國租稅負擔率僅有12.8%,是全球最低,不利財政穩定、國家永續發展,包括:退休撫卹、社福、教育、科研、環保及社區發展都將受到負面影響;薪資所得者稅負比重偏高,佔國家稅收約七成,而企業及資本所得稅負比重偏低,還有許多未稅所得,均造成不公現象。這份稅改建議的主張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應從現行17%,恢復到2010年修法以前的25%,估計每年約可增加一千多億元的稅收。可見要找到財源來建立基礎年金並非不可能,只是政府不願得罪大財團及企業主。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進一步分析婦女新知基金會提出以稅制改革為手段的基礎年金財源的建議方案:以營所稅、遺產贈與稅(企業稅、富人稅)為主的一千多億元,加上從既有年金制度的政府負擔及保費補貼經費(國民年金保險每年七百多億、老農津貼每年540億),這個主張是同時從資本家及政府既有的對弱勢補貼中(國保、老農)抽出經費來,再分配給每一個人的作法(原先最弱勢的國保者也會領到更多),而勞保既不被抽回國庫,還能加上基礎年金,勞工相對於其他群體,是其中退休得增加最多的群體(退休勞工平均給付16179元+基礎年金8000元)。 高教工會支持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基礎年金主張及稅收財源方案,因為第一可以促進平等,尤其是階級平等及社會正義;第二可以保障每個人的老年尊嚴及公民權利,形成所得重分配的具體方案。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沈秀華教授呼籲,年金改革其實是我們現在就必須面對的政治議程,這是台灣社會、人口變化面臨的重要問題,是施政優先取捨的問題,政府不該拿財政問題為藉口,也不該無限拖延到未來的議程。而且政府必須同時落實照顧公共化政策、促進勞動權益、稅制公平改革,才可能真正解決年金危機。 沈秀華強調,更何況「國民年金保險」要求配偶為家務勞動者繳保費,等於要家務勞動者必須依附配偶。我們主張建立基礎年金制度是基於公民權,國家應以稅收來保障老年尊嚴及經濟安全,這是每一個人都該擁有的公民權利。 目前我們已有共37個團體連署要求建立基礎年金制度,在立法院,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將提出「基礎年金法」草案,時代力量黨團也將提出保證老年基本生活的相關法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鍾孔炤等則已在5/4、5/8審查年金法案時兩度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政府應進行國民年金之改革,以建立基礎年金或稅收制國民年金之老年經濟安全基礎保障。我們期望各黨立委都能夠支持民間團體主張的基礎年金制度,儘速納入這一波年金改革工程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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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