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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之死, 看到社會的病態....
2016/03/30 10:44:11瀏覽1226|回應6|推薦9
一位幼童之死,除了產生嚴重的社會問題,讓人進行反思,更嚴重的是社會不論個人、媒體、政治團體,趁機大作文章,所幸受害者母親,異於常人的清醒與冷靜,政府應有的公權力與作為,此刻蕩然無存,眾人應該省思,激情過後,會有什麼改變與進步!

發生在街頭的一件幼童之死案震驚社會,對被害人與家屬是何其沉痛的傷害,然而事件發生後,在媒體與網路上不斷出現現場狀況、被害人家人畫面、還有小孩鏡頭....等,這些如同身上灑鹽,還得要被害人的母親出面呼籲、制止嗎?這時的公權力又在那裡?

政治人物利用這個事件,忙著吵鬧該不該廢死,忘了死刑存在的意義," 死刑絕不是在報復,而是在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下的惡行的方式",同時警愓與嚇阻可能有犯意的不法人士;因為幼童之死,即刻把廢不廢死搬上檯面,好像告訴社會,你看,這種人就是該死!這種欠缺全面思考,忘了幼童已經死的事實,無法作出彌補,只剩下報復!

政治人物此時吵鬧該不該廢死,因為全民憤怒,是有激化認同的可能,但是激情過後,是否該持平而論,相信又有不同的看法。

很遺憾的是,"有一部份人都會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瞭解生命的尊嚴和意義"; 這一次的嫌疑犯,疑似精神病患或參與宗教,至少現在查出的是這幾個可能性,於是社會上對精神病犯口誅筆伐,精神病犯可能是不定時炸彈‥,但比起整個危害社會的傷害事件,這類人的犯行,比例不會是最高,誠如空難該架飛機的死亡率很高,但在一般交通工具上產生的意外死亡數是高過空難,我們就因此把精神病患全部隔絕或不搭飛機,這是因噎廢食!

再往深處探討,疾病就是疾病,這類病情極度不穩的人,可能會有傷人意圖,必需有預防性隔離,那麼政府的配套在那?隔絕的醫療與治療院所與療養設備,早就知道不足,就像現在早就知道知道老化是未來大問題,也只有紙上談兵,沒有作為!

如果最後結果不是前述的因素造成涉案,那麼現在一切揣測,不是變成了「未審先判」 !

這次事件,眾人義憤填膺的情緒上,希望讓犯人速審速決是全民共識,這又讓人憶起去年的捷運殺人事件,凶手至今的處境,仍在等待司法的鑑定與審判,那麼台灣司法制度的時效,是不是讓人看到一些問題?

嫌犯在移送過程中,還有民眾追打,竟然還有出拳者接受媒體訪問,要嫌犯如何如何,台灣是沒有王法了嗎?主管媒體單位與警政系統,是出了什麼問題?台北市府高級官員,不是強調受害人輔助、心理輔導與涉案可能的預防反而認為兇嫌家屬通融兇手30多歲在家啃老,質疑其家屬是否應該要負起責任,就算最後失言更正,但此話一出時,引起社會反彈!

這些現象,讓人覺得不對的事,可以「替天行道」,那麼遇有事端,大家可以為所欲為,以私法來進行處罰,還有政府官員說出家屬也有責的言語,這是回到以前誅九族與連坐時代嗎?那麼台灣還算是法治國家?

我們對發生這件凶殺案,向行凶者提出嚴厲的譴責,並要求給予最高的法律制裁;對家屬表達強烈的不捨,致上最高的慰問之意;對於受害的母親,感受到傷痛之餘,還能對這個社會、國家發出理性與正面的呼籲,真是天下父母心,也是最善良與有建設性的!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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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cchuan&aid=5182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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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awks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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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10:33

廢死...敗腳馬權謀! 
●有如『台獨』何須對外宣稱,現狀即是獨立,同理,只要法官不判死刑,就是廢死,何須對外宣佈! 

哈哈哈


newshawks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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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10:31

鬼島早已廢死...島民S是無知,還是在裝萌! 
●自敗腳馬執政以來,法官S即無再判死刑案例,已技術性廢死,對外可博美名,對內可安島民S,一舉兩得,豈不美哉! 
●即使判死,也不執死,與廢死何異! 

好笑


復生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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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01:35
著作者的立場 觀看社會的病態缺乏客觀,還不成熟!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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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22:32

之所以不可以廢死的終極原因在此:凶徒無端奪取人命,人類為什麼要「有端」還不奪取凶徒的性命?是在承認凶徒的性命比被他奪取之人的性命更高尚、更有意義嗎?這是什麼樣種的價值觀?你要變成接受、承續這種「價值觀」的人嗎廢死論者?

所以傳統以來 first degree murder 一般都是唯一死刑,因為你「無緣無故」剝奪他人的生命權,你的生命權被「有緣有故」剝奪算「只是剛好」還嫌巴結。其他什麼二級三級謀殺罪還有點「情有可原」,像情殺仇殺類。

廢死論者的盲點在此:無論一個人因何(或不因何)而殺人,他們永遠用「人不可以殺人」為由來抵抗死刑。Well 沒有什麼叫做「人不可以殺人」這回事,人殺人天天發生,「不可以」是你自己的幻覺。人為什麼不可以殺人卻可以殺豬殺牛殺雞殺鴨?更別提被人殺的是比豬牛雞鴨更不配存活在地球上的東西!就像「人不可以說謊」可是人天天在說謊,你是要怎樣?我就說謊,來告我啊!

廢死論者是 dilusional 而不自知,還自以為義。越不正常的地方這種變態人越多。他們像熵,是一種不能做功的廢能,只會加速宇宙人類的敗亡。像機油污化、汽缸碳積、氣門阻塞,廢死論者百無一用,只能壞事。

任何稍有腦筋、理性的人都不會主張廢死,他們在精神上有某種說不出來的問題。By the way 讓我提醒你別以為這種人就多麼「善良」、「不忍殺生」,他們是在藉一種幻象滿足自己的缺陷,以為這是某種人性的「提升」,讓自己變成「你不會懂得的、比你 higher 的 being」。

墮入這幫人的集體歇斯底里恰如墮入 Scientology,你沒有「提升」,你只是神經病。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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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22:25

就是本文主題這句「看到社會病態」!

臺灣人多病態,佔起碼三分之二人口,所以才會有這種「不講法律光講人性」、「還沒想到懲罰就先想到饒恕」、「忽視受害者的傷害,重視加害者的人權」的變態心理。

沒辦法,民進黨多年來硬是把臺灣/臺灣人搞成這副德性,再來四年大家苦頭有得吃了。

我講「三分之二臺灣人心理變態」講了四年也被罵了四年,現在是還我一個公道的時候。事實上臺灣之劣質化、「鬼域化」早已開始了。我一直以為國人月均所得是臺幣八萬多,高於韓國,昨天才知道去年已經掉到五萬五,快要跟大陸一樣了。「無能」的馬英九下台後我們再來看「大能」的鼻孔妹怎樣把被她死整多年的臺灣 + 臺灣人「救活」。救得回來我就承認她高能,救不回來我們就明白「馬英九無能」背後的真象!


NOO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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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18:22
該不該 廢死, 雙方 各有立論 各執一詞。 雖然 判死,不一定能 嚇阻犯罪。 至少能還,無辜 被害人及家屬 一個 心理、精神上 的公道 ! 那些 主張 廢死的 林欣怡們,你們有 家人 被 無辜殺死 的 悲痛經歷 嗎 ? 況且 每人的 見解、心寬 各異,何能 強求一致 ?! 那如把 國家法律 改成 依 被害者 家屬的 意願,選擇對 加害者 寬恕 或 償命要求 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