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特支費 , 馬英九的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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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有羞恥心 嗎???..*馬英九清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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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英九的市長特支費17萬,完全省去「核實報銷」的程序,於每月初直接將公款匯入 私人薪資帳戶,就是貪瀆.,就是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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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無政府嗎? 公權力何在?
*馬市長特別費: 1.只要非因公支用
2.只要當生活費用
3.只要滙給馬唯中 ,馬唯國.當學費 ,生活費
4.只要當定存款
5.只要年度終了有賸餘,沒繳回國庫
*..通通都是貪瀆,都是違法.
*..說馬英九 .公款私用 .沒有違法
*..簡直明目張膽,無法無天!
*..真是無恥下流令人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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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特別費應與公務有關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行政院主計處表示,最早是因首長身為機關代表,常有紅白帖或對機關內外的餽贈、獎賞、慰勞等支出,所以才為首長編列特別費;後來因為部分支出取得單據憑證確有困難,才同意可以領據方式結報,但金額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主計處強調,特別費最早都要有原始憑證才能核支,所以本來就不是首長待遇的一部分,用途上也應與公務的支出有關,後來將二分之一特別費直接撥入首長帳戶,主要也是基於方便、安全、減少出納舞弊等考量,並不代表這些錢可用於私人用途或當成薪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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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人只要將特支費用於私人用途或當成薪資的一部分
* .都是貪瀆,
* .都是違法,
* 都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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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馬英九清廉嗎?馬英九有羞恥心 嗎?... 查特支費 , 馬英九的貪瀆
** 濫傷無辜的媒體惡犬 與 支那豬仔???
* 真是無恥下流令人齒冷 ???
*台北市無政府嗎? 公權力何在?
**馬英九有羞恥心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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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特支費 , 馬英九的貪瀆 ????.
**馬英九 .公款私用 .就是貪瀆.,就是違法 .
** **馬英九有羞恥心 嗎???
* 馬英九的市長特支費17萬,完全省去「核實報銷」的程序,於每月初直接將公款匯入私人薪資帳戶,就是貪瀆.,就是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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