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馬英九清廉嗎?
2006/09/19 11:41:46瀏覽409|回應18|推薦2

**查特支費 , 馬英九的貪瀆
*
*馬英九有羞恥心 嗎???..*馬英九清廉嗎?
*
* * 馬英九的市長特支費17萬,完全省去「核實報銷」的程序,於每月初直接將公款匯入 私人薪資帳戶,就是貪瀆.,就是違法 .
*
*台北市無政府嗎? 公權力何在?
*馬市長特別費: 1.只要非因公支用
2.只要當生活費用
3.只要滙給馬唯中 ,馬唯國.當學費 ,生活費
4.只要當定存款
5.只要年度終了有賸餘,沒繳回國庫
*..通通都是貪瀆,都是違法.
*..說馬英九 .公款私用 .沒有違法
*..簡直明目張膽,無法無天!
*..真是無恥下流令人齒冷

*
主計處:特別費應與公務有關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行政院主計處表示,最早是因首長身為機關代表,常有紅白帖或對機關內外的餽贈、獎賞、慰勞等支出,所以才為首長編列特別費;後來因為部分支出取得單據憑證確有困難,才同意可以領據方式結報,但金額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主計處強調,特別費最早都要有原始憑證才能核支,所以本來就不是首長待遇的一部分,用途上也應與公務的支出有關,後來將二分之一特別費直接撥入首長帳戶,主要也是基於方便、安全、減少出納舞弊等考量,並不代表這些錢可用於私人用途或當成薪資的一部分。
*
**
* 任何人只要將特支費用於私人用途或當成薪資的一部分
* .都是貪瀆,
* .都是違法,
* 都要法辦,
*
*轉貼..馬英九清廉嗎?馬英九有羞恥心 嗎?... 查特支費 , 馬英九的貪瀆
** 濫傷無辜的媒體惡犬 與 支那豬仔???
* 真是無恥下流令人齒冷 ???
*台北市無政府嗎? 公權力何在?
**馬英九有羞恥心 嗎???
*
* 查特支費 , 馬英九的貪瀆 ????.
**馬英九 .公款私用 .就是貪瀆.,就是違法 .
** **馬英九有羞恥心 嗎???
* 馬英九的市長特支費17萬,完全省去「核實報銷」的程序,於每月初直接將公款匯入私人薪資帳戶,就是貪瀆.,就是違法 .

*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c3511&aid=454992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應該立即限制馬英九出境
2006/09/20 22:06

應該立即限制馬英九出境

by lyo at 2006-09-11 22:58
當年,前新竹市長施性忠為了慶祝新竹市升格,向各界募款40餘萬元,用自己的名義開戶存入銀行保管,就被依貪瀆罪判重刑,且不得再從事公職。
馬英九每月把17萬的公款存入自己的薪水戶,貪瀆證據確鑿,檢察官為什麼未提起公訴,也未立即限制馬英九出境?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做賊喊捉賊
2006/09/20 21:52

做賊喊捉賊

by lyo at 2006-09-09 15:54
馬英九為什麼可以把台北市長每月30餘萬的特支費,直接撥一半存入馬英九個人帳戶?若把公款存入自己帳戶,可以不算貪污,那麼,施性忠把募款暫時存入自己帳戶,為什麼要被判刑?
現在送紅、白包,都有謝帖,有什麼理由不檢據報銷?
直到現在,中國國民黨盜自台灣納稅人的龐大黨產,仍然一毛不還。
總統府前的中央黨部基地和上面原有的日式建築,原來是無價的古蹟,卻被前財政部長王建煊以象徵性價格,利益輸送給中國國民黨。鄰近的北一女中建築,則仍然被列為古蹟,連屋頂漏雨都不能擅自修理。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查特支費 擬約談馬英九
2006/09/20 21:45

查特支費 擬約談馬英九

by t0415t0415 at 2006-09-09 10:21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立委檢舉台北市長馬英九將不用單據特支費直接匯入私人帳戶當生活費使用涉弊,高檢署查黑中心已完成相關核銷單據的調閱,下星期將展開約談。

據了解,檢方強調將比照查辦國務機要費規格進行調查,因此除市長室等相關經辦人將被約談外,傳訊馬英九。

台北市長馬英九面對質疑聲浪時,曾多次表達核銷程序並無不法,不僅符合歷任市長核銷慣例,且審計單位已查核符合規定;但檢方認為,行政院對機關首長特支費使用有統一規定,但並未允許匯入私人帳戶,且依規定特別費應用於公務之上,是否有不法將追查。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馬已確實貪污,準備宣佈下台了
2006/09/20 21:44

馬已確實貪污,準備宣佈下台了

by t0415t0415 at 2006-09-09 10:23
檢方認為,行政院確有對機關首長特支費做出行政規定,即一半需要單據、一半不需要單據,但並未允許不需要單據部分可以直接匯入個人帳戶。

檢方並認為,依規定特支費應用於公務之上,而台北市的做法是在每個月的月初,就直接將不需要單據部分金額十七萬元直接入私人帳戶,是否有用於公務之上,確有疑義尚待查證,且就算前幾任都依此模式核銷,也不代表此模式就合法、就合乎規定。

另外,在需要單據核銷部分,檢方也會深入查證是否也有以他人發票申領特支費,以查辦國務機要費的相同規格檢視台北市政府有無浮報問題。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不但頒布圖利自己的行政命令,還公然說謊!
2006/09/20 21:39

不但頒布圖利自己的行政命令,還公然說謊!

by jacob at 2006-09-09 12:08
馬英九宣稱特支費匯入他個人帳戶是依照「台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辦理,陳水扁總統過去擔任市長時也是如此,但據查證,該規定卻是在馬英九上任市長五個月後才頒布,證明馬英九公然說謊。
陳總統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市長特別費憑領據支領現金,從未直接匯入個人薪資帳戶。馬英九繼任市長後,卻在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日頒布「台北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做出修正,將原由市長領據列報的一半首長特支費,直接匯入市長薪資帳戶,明顯觸犯刑法的圖利罪。
馬英九不但頒布圖利自己的行政命令,還公然說謊,宣稱其他首長任內也將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這種人應立即下台。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這就是暴力
2006/09/20 21:37

這就是暴力

■ 莊善皓

昨晚八點多無意間將電視轉到T台56台,發現節目來賓賴士葆及邱慧君,還有主持人張珮珊與董智森,一直狂罵政府,董智森甚至說扁政府是垃圾政府。

這些人一致譴責前晚高雄衝突事件,譴責反倒扁民眾昨晚在台南砸車事件,譴責政府對暴力事件處理是用兩套標準。但是,對倒扁人士在台北遊行時,紅軍用雨傘攻擊不同意見的機車騎士;紅軍佔據台北火車站時,只因路過婦女不配合比出倒扁手勢就被包圍追打!九一六反倒扁人士北上遊行,歡喜婆婆也被倒扁人士毆打入院急救。

這些紅軍暴力,沒聽到節目中任何一人對台北市政府包括馬市長提出同樣的譴責。賴士葆還大言不慚說倒扁遊行相當平和,真不知誰「兩套標準」?這不就是另一種暴力?

(作者為有機食品業者)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殖民島都的媒體幽靈
2006/09/20 21:35

殖民島都的媒體幽靈

■ 郭峰淵

小時候在學校裡,我被要求唱「滿江紅」,唱到「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時,一定起雞皮疙瘩。是什麼樣的仇恨,會使得人失去理智而想「吃人肉、喝人血」?當然,我自己從來沒有機會嘗試這種野蠻的行為,但是在那個白色恐怖的年代,卻常常聽到某某人被囚禁,甚至被槍殺的消息。

小時候在學校裡,我也常常被要求牢記「禮義廉恥」:「禮:規規矩矩的態度」、「義:正正當當的行為」、「廉:清清白白的辨別」、「恥:切切實實的覺悟」。我周遭的人的確非常盡責地奉行這四個守則,只是我抬頭望去,看到那些要「吃人肉、喝人血」的偉大領導者,卻是不禮、不義、不廉、不恥。

所以,我小時候的台灣,被柯旗化老師稱為「台灣監獄島」。我想起了柯老師的詩「今天仍然活著」裡的詞:「奴隸不得發怒╱口已被奪去╱人被迫在地上爬╱巨傲的奴隸主╱侮蔑的言詞戳著胸口時╱我們只是默默地忍受著」。彼時的台灣人,雖然沒有犯錯,也要躲躲藏藏。

今天,我已年過半百,台灣也已政黨輪替,但是殖民島都台北似乎仍然高唱「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仍然高舉「禮義廉恥」。他們稱陳總統為「韃虜」,揚言「阿扁不下台,將發動流血革命」,並且公然主張「不敢動亂,倒扁免談」、「暴力推翻政府」,甚至有小學生殺氣騰騰地吟詩,要總統小心上「斷頭台」。而當這些「侮蔑的言詞戳著胸口時」,台灣人民也只能「再度默默地忍受著」。

我不禁要問,台灣已經走出封建、脫離殖民了嗎?

我無意責怪這些激情的群眾,畢竟他們都是在殖民教育體系下的受害者,他們也是受到某些媒體的鼓動才會憤怒不平。是的,殖民幽靈仍然掌控著今天台灣部分的媒體,他們製作假民調,散播不實的訊息,煽動民眾的情緒。他們以反貪腐為訴求來蠱惑民眾,可是竟然完完全全忽視了全台灣最大的貪腐政黨 — 中國國民黨,那個以前一邊高舉「禮義廉恥」、一邊又要「吃人肉、喝人血」,而今天仍是台灣貪腐大本營的政黨。

台灣要進步,需要的是全面性地檢討貪腐的根源,而不只是頭痛醫腳、腳痛醫頭。而今天,這場由殖民幽靈媒體發動的紅潮,特意忽略了國民黨,終將也只是一場不禮、不義、不廉、不恥的騙局而已。

所以,現在是拒絕這些媒體的時候了。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找回台灣人民的善良。

(作者為中山大學資訊管理系教授)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馬英九如果有羞恥心 ?.應公佈特支費流向
2006/09/19 11:46

*** .馬英九如果有羞恥心 ??? .***

馬英九應公佈特支費流向,

馬唯中學費 ,生活費.若由台北市民供養的話,

台北市民有權要馬唯中到家中當一日阿卿嫂

***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