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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首惡, 社會的亂源,就是嘸法嘸天的邪惡私法人員,這些領人民血汗錢的公僕,竟然惡奴欺主,跑到人民頭上拉屎,邪痞梟叫狼嗥,正義遭政治綁架,歷史會記下你們的!
2008/11/13 03:40:43瀏覽1003|回應21|推薦8

台灣的首惡, 社會的亂源,就是嘸法嘸天的邪惡私法人員,這些領台灣人民血汗錢的公僕,竟然惡奴欺主,跑到人民頭上拉屎的,邪痞者梟叫狼嗥、正義遭政治綁架, 歷史會記下牠們的!!,牠們的親人、師友..都應該為此事感到羞愧,不是嗎?

馬英九有罪在身 檢察官有罪在心,許多邪惡黨國司法官,心中只有立場嘸法律,公然踐踏司法,面對藍綠時,兩種嘴臉,兩套標準,只有台支權貴價值,無法無是非,讓司法正義淪喪,已超越霉體妓者,成為社會亂源,台灣的首惡。

司法應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如今司法竟成為政治奴僕,充當馬英九遂行政治打壓迫害的工具,進行藍、綠有別的選擇性辦案,那麼,司法非但不是正義的防線,更淪為屠宰正義的劊子手! 真應了許水德說的: "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 。.

用生命沉痛控訴! 
自由談2008/11/12

一張法網,卻雙重標準,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實際上卻是「藍綠有別」。對藍,這張法網上的洞,疏得連大魚都可從容逃走;對綠,這張法網卻密得連小魚、蝦米統統抓起來,被強烈質疑押人取供,涉及侵害人權甚至羅織罪名。

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如司法成為政治奴僕,充當當權者遂行政治打壓迫害的工具,進行藍、綠有別的選擇性辦案,那麼,司法非但不是正義的防線,更淪為屠宰正義的劊子手!

馬政府上台以來,從最高檢特偵組及一些地檢署辦案情形來看,社會上對政治干預司法疑慮愈來愈深,質疑檢方選擇性辦案、雙重標準,彷彿背後有一隻龐大的無形政治黑手操控。

拘提、偵訊、收押等權,以及警方驅離示威群眾等,本就是「統治暴力」的一部分,因此,當統治暴力發動時,必須合法、遵守程序正義、符合比例原則,否則就會侵害人權。

貪瀆當然該辦,但特偵組辦扁案,被質疑一手稱辦案偵查不公開、一手放消息打擊當事人、一手押人取供再咬人,程序正義何在?又如雲檢辦蘇治芬案,對一個縣長三更半夜未傳即拘、再上手銬收押,蘇縣長並無逃亡之虞,程序正義何在?

公權力踐踏人權現象其實已在蔓延,警方為護陳雲林,馬政府驅使暴警粗暴對待嗆陳的人民,就是統治暴力的一環,劉柏煙老先生昨天自焚抗議,生命垂危,他用生命控訴馬政府不公不義,這是血淚交織的最沉痛呼喊,馬英九政府還要冷血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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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的兩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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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基 2008/11/12

十一月六日凌晨兩點多,男子張永昌從護衛人員的空隙之間竄出,對陳雲林車隊潑了一杯毒奶,以表達中國毒害台灣人的憤怒。從新聞畫面中,我們並未看到他有對執行勤務的護衛或安全人員有推擠或動手的鏡頭,但是他現在被以妨害公務的罪嫌移送法辦。

還記得幾年前,卸任的李登輝前總統於參加活動時被潑紅墨水,李前總統並未提告,警方或是安全單位也沒有以妨害公務的名義將歹徒移送法辦。

還記得幾個月前,同樣是卸任總統陳水扁,於法院出庭時被蘇安生重踹屁股成傷,當時陳前總統保留法律追訴權,警方或是安全單位同樣也沒有以妨害公務的名義將蘇移送法辦;後來因為蘇安生又對許世楷動手,陳前總統才驚覺不能姑息養奸,因此對他提出了傷害的告訴。

直接對卸任總統人身傷害的都不算妨害公務了,為何沒有傷到任何人、只是回敬了一杯毒奶的人,卻要被以妨害公務的名義移送法辦?台灣的司法真的淪落到如此?也難怪當初許水德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作者為台北市萬華區和平里里長)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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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案:檢察官是誰養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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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getw2008/11/09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面對因羈押雲林縣長蘇治芬而在法院前抗爭的數百位支持者怒嗆:「我不是國民黨養的狗,也不是民進黨養的虎」、「台灣社會今天會這麼亂,就是有些人動不動就指三道四訴諸民粹」、「有些人訴諸民粹、企圖影響司法,檢方不會中計!」,他解釋選在清晨行動,是為避免媒體轉播搜索畫面、損及縣長尊嚴,並「預告」該案將於下周起訴。

不知道劉檢何以擔心被看成狗,是對自己的品種沒自信嗎?還是對羈押蘇縣長的程序、手段、動機感到心虛?

要說品種,檢察官可是中華民國政府中握有最大「公權力」的公務員,且依現行法律,檢察官的「公權力」尚無相當的拘束。普通公務員「違法」執行業務可能面臨人民、長官或政風單位的壓力(只不過在官官相護的官僚文化中,民不敢與官爭);「自由心證」、「獨立審判」的法官違法判決可能構成再審之法定理由(當然,准駁端賴法官自由心證,實務上駁回的比例相當高);至於檢察官嘛,「違法」濫訴、不起訴、高不高興上訴、有沒有忘記上訴,只能看當事人運氣,並無相關法律相繩;更遑論檢察官在「罪嫌尚不明確」時,即可依職權以「他」字案監聽、搜證,翻遍當事人金融、財產、稅務等資料,發現有檢察官覺得「可疑」事證,約談、搜索、羈押等手段,更是完全取決於檢察官主觀之認定,萬一認定有誤被起訴,人民也只能乖乖接受審判,曠日費時奔走各級法院替自己的人權奮鬥,劉檢握有這等不輸帝王的「公權力」,怎能率爾以狗自居呢?

要論羈押蘇縣長的程序、手段、動機,璟美案從去年開始調查,蘇治芬即遭監聽監控,上月底蘇治芬又接到境管通知禁止出境。根據雲檢說法,璟美環保公司透過雲林工策會總幹事陳勇兆,以500萬行賄蘇治芬及環保局長黃揮原,其中黃揮原已坦承受賄、認罪協商,並且握有一大串監聽記錄,因此認為「證據確鑿」,還預定「下週起訴」。

第一、本案尚未偵結,怎麼偵查情資媒體可以充分報導?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還有臉嗆的比誰都大聲,一被問到聲押的證據,劉檢卻以「偵查不公開」抵禦之,先公開情資發動輿論審判蘇治芬,接著又不公開證據讓聲押無從監督,是視當事人如寇讎嗎?尚未偵結,劉檢公然「預告」即將起訴,豈不是坐實「早有定見」?

第二、所謂的證據確鑿,無論是監聽內容、其他被告「認罪協商」,都沒有給予當事人蘇治芬說明的機會,即予凌晨押人,還沒傳喚就認定被告所言一定是廢話,這種檢察官怎不令人髮指?

第三、羈押了蘇治芬,卻還未傳喚最重要的關鍵人陳勇兆到案,這不是擺明了「先押人、再補證據」的可怕心態嗎?

第四、還真是頭一遭聽到用「可追溯來源」的支票行賄的政壇笑話,你何不問問某個最會買票的政黨,會不會拿支票去買票?你當廠商、白手套、環保局官員、縣長都是豬頭啊!這種好笑的犯罪情節,跟劉家芳以前在苗栗地檢署宣傳反賄選時,竟然在火車站張貼「買票有罪」海報,嚇的鄉親不敢買火車票,當時傳為笑料一樣無厘頭。

劉檢,你真的不是國民黨養的狗,你家吃喝穿用都是納稅人的錢,頂多只能算納稅人養的狗,不過,按聲押蘇治芬的程序來看,本納稅人根本不想養你,管你是狗、是貓、是虎、還是豬!

□ 〔 資料來源: 山靜太古 | 引用網址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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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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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市現代版? 陳君愷 2009/05/06
2009/05/06 15:20
二二八事件時,在台南、嘉義等地的火車站前,有許多人被「國軍」當眾公開槍決。

這種殺人的方式,在古代中國叫做「棄市」。殺人要選在人們熙來攘往的市場,目的就是在恫嚇人民要順服,否則下場會跟他們一樣!

像這樣「斬首示眾」的做法,當然不限於古代的中國。東西方許多專制王朝,都有類似的情形。甚至到了近代,法國大革命時的革命政府,也還在廣場以斷頭台處決王室、貴族等「反革命份子」。

當人道精神越來越普及後,人類這種殘忍的手段,也就逐漸被革除了。

然而,這種我們以為早已革除的殘忍行徑,卻隨著大眾傳播媒體的發達,翻新了花樣。前總統陳水扁因所謂「貪污案」被起訴,每天被某些媒體指東道西,猶如押赴刑場斬首前的「遊街示眾」。

在一個理性的公民社會中,任何人自然都可以針對案情進行討論與評論,但必須以可驗證的資料與事實為基礎。問題是:既無調查權、又不能調閱卷證的名嘴們,卻能口若懸河,歷數其大罪;甚至把任何出來說幾句公道話的人,都編派成「挺貪腐」之「貪腐集團」的一員!案子還沒宣判,陳前總統卻早已名譽掃地、人格破產!

這讓我想起中國共產黨創黨黨員、後來脫離中共的張國燾,所說過的一段話。據云張國燾晚年曾經透露中共對付政敵的伎倆,他說:「共黨對付強有力的政敵,先調查政敵的群眾基礎,然後以各種造謠說謊方法,向群眾毀壞政敵的信譽,必使其失去群眾信仰而後已。沒有群眾的政敵,便不可怕了。」

很顯然的:這種運用媒體在公眾面前對陳前總統進行人格謀殺、猶如「梟首示眾」的做法,目的在「向群眾毀壞政敵的信譽,必使其失去群眾信仰而後已」,以分化敵營,並摧折其支持者的士氣。因此,這只不過是運用現代科技,遂行現代版的「棄市」而已!

面對這種殘忍的場景,不禁讓我想起電影「英雄本色」(Braveheart)片尾的一幕。當梅爾吉伯遜(Mel Gibson)所主演的蘇格蘭民族英雄威廉.華勒斯(William Wallace)遭英格蘭人誘捕,將被斬首之際,圍觀群眾不斷高喊請求「饒恕」(mercy),但華勒斯卻毫不屈服的喊出「自由」(freedom)!不論看過多少次,我總是會被那幕場景深深感動。

所以,當我們面對這種現代版的「棄市」時,我們絕對不要乞求「饒恕」,而是應該無懼的高喊「自由」!

(作者現任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畫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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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a天堂~25p
2009/03/08 10:09

通緝犯a天堂~25p


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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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的 一個不放
2009/03/06 13:15
綠的 一個不放    胡啟豐 2009/03/06

劉家昌解除限制出境,辜仲諒棄保潛逃還可大搖大擺的出入台灣,相信大家一點也不驚奇,這就是台灣司法,也應驗了過去許水德所說:司法是國民黨開的。

從過去的宋楚瑜興票案、貓空纜車案、李慶安綠卡案、馬英九特別費案等,沒有看到他們的親戚朋友被抄得人仰馬翻,沒有任何一個被收押。

遭到通緝的辜仲諒、劉家昌回來備受禮遇,一點也不像通緝犯,連出境護照兩個小時就辦好,效率之高讓你覺得台灣的司法怎麼突然變得這麼有人情味。

只要遇到藍司法就自動轉彎,相對的辦前朝高官只要是綠的一個也不放過,動不動就羈押;現在台灣更像中國,沒有人權沒有公平正義,檢察官法官為所欲為,司法已成為鬥爭工具,你們相信還有救嗎?

(作者為退休人士)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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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死得很難看!」
2009/02/24 09:27
「你會死得很難看!」
金恒煒2009/02/24

「扁案」律師鄭文龍與石宜琳公開「特偵組」偵訊光碟內容,黑盒子一經打開,駭人聽聞到不可思議;誠如《紐約時報》所質疑:全世界法學專家都議論台灣起訴陳先生是否有遵守法治。(二月二十日○九年)「特偵組」違法亂紀,又提供了另一證據,而且鐵證如山,不容狡辯。

用「特偵組」檢察官的兩個用語,可以概括他們威迫利誘的手法:一個是「你會死得很難看」;一個是「不要破掉」。前者可以拿偵訊陳鎮慧、李界木為例;後者可以用偵訊辜仲諒為例。這是繼檢察官模仿「扁戴手銬秀」之後的又一司法奇觀。

「特偵組」偵訊陳鎮慧最令人髮指的是形同「私設刑堂」,檢察署事務人員進入偵訊室,竟而可以公然的宣布:「先離開!這邊不要錄音、不要錄影」,而且重複宣告!果然,畫面停止、斷裂。明顯的置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必須錄音、錄影」於不顧。

接下來猶如蓋世太保的作為,才叫可怕。斷訊之後影像重啟,進來了檢察官林?慧,偵訊室只有兩人,形成「一對一」局面;既無法警,也沒有書記官,更無律師在旁。林對陳「密談」二十分鐘,陳鎮慧先掩面大哭,林檢察官還遞面紙;結果,陳鎮慧解除羈押禁見、無保釋金。林?慧的作為,並不新鮮,有一專有名詞曰「震撼良心法」(by methods that"shock the Conscience"),美大法官判定違憲;林用此手法把陳弄哭,藉此取得希望取得的證據。可恥不可恥!

「特偵組」對另一被告李界木固然威脅恫嚇備至,比起陳鎮慧還算客氣一點。為什麼獨獨用如此嚴峻手法對待陳?原因很簡單,陳鎮慧學歷不高,不過高職;職位不高,不過會計;既沒有社會歷練,也沒有政治經歷,「特偵組」略施「囚犯兩難」手法,陳鎮慧不被嚇哭、入彀才怪。

不過比起辜仲諒來,李界木處境的堪憐「馬上」現形。朱朝亮、李海龍、吳文忠三位檢察官像三個閻羅王般,不避諱的用「引導式」發問(leading question),非要讓李界木「咬死」扁不可。李界木不遵從「特偵組」所設定「是總統敲定的」,而且強調是「大家共識」,兩段話都沒說完,一再被打斷,被扭曲。明顯的是,李界木的回答不能如「特偵組」之意,李海龍竟而威嚇說:「你會死得很慘!」「特偵組」的惡形惡狀無所遁形。

辜仲諒的部分最有趣了,不見「刑堂」,也沒有「驚木」,同樣的朱吳「哼哈二將」變成辜家大少的babysitters:一方,慈眉善目;另一方磕頭如搗蒜。朱朝亮說:「辛苦了…感謝你回來」,辜仲諒一路「稱謝」。吳文忠說:「供詞一次搞定」,「不要變成不一致」,不然「將來很累」,朱朝亮覆述「別人怎麼講」,然後要辜「印證一下」。辜仲諒當然「聲入心通」,回答說:「我懂你的意思,至少我要幫忙,不能幫倒忙」,朱朝亮的接腔則可圈可點:「不能幫倒忙…〔不然〕就破掉了。」注意,「不能破掉」不是「串供」是什麼?不是「設局」是什麼?不是「入罪」是什麼?通緝犯的辜仲諒成為「特偵組」的「上賓」,「暗盤交易」沒鬼嗎?

台灣的「司法」儼然成為「黨國私法」,不只「私法治國」而且是「黑道治國」,順我者生逆我者死,非要把扁「坐死」不可。扁律師展示的「光碟」不過「冰山一角」,不知道還有多少骯髒事沒有曝光?鄭、石兩位律師勘驗光碟之後,認為這些被告、證人的「口供」沒有「證據能力」;但問題可能更嚴重。「特偵組」違反「適當程序」,形同崩解司法的基石,「扁案」豈能「成案」!所以「特偵組」必須退出,「扁案」從零開始。

(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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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叫!
2009/02/19 18:04

經濟不景氣這段時間來,大家的生活過的好困苦阿!

每天活在裁員的陰影之下,下一個砍下來會不會是自己呢?


每天上班的氣氛搞的自己好緊張!


新聞說過年後的裁員潮會更多~真的是不知該如何是好!0000002.gif picture by con069754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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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說謊
2009/02/02 15:04
王清峰說謊    金恒煒2009/02/01

針對「馬統」發動司法追殺民進黨官員,尤其毫不避人耳目的操弄司法以達到羈押前總統陳水扁的目的,廿一位國際知名的學者專家已經連續發表三封公開信加以譴責,措辭一封比一封嚴厲。從第一封的「深切關注」到第二封的「擔憂」到第三封信的「駁斥」,可說砲火愈來愈火熱、愈來愈不顧情面。

第一封給馬英九的信,《新聞周刊》(Newsweek)譽為「前所未有」,立刻加以引用。接著號稱「馬統」老師的孔傑榮在專欄中摘用其論點,但是謹慎的保留某些看法;司法迫害手段益發加劇下,孔傑榮只能站在廿一位學者的一邊了。

廿一位學者的第二封信指名給法務部長王清峰,去年十一月廿五日見於英文報刊《台北時報》,特別點明「台灣司法的腐蝕」。王清峰立刻做出回應,一一說明,也一一辯解、洗刷「政治力介入」的質疑。

一月廿四日的第三封信是條列式的用「具體要點」拆穿王清峰的答辯;老實說,就是指控王清峰說謊。

第一個要點是正面的告訴王清峰,她援引德國、日本、美國來證成「審前羈押制」是「合乎正當法律程序」,全然不能接受;尤其台灣司法「全面使用」與孔傑榮所說「應該很少使用」背反,更指出「僅用於現任和前任民進黨官員」破壞了「司法系統的公正性」。第三封信開宗明義的正告王清峰,所謂「貪瀆犯罪……並無選擇性辦案」,不能取信於人;王清峰說謊。

第二點關於「押人取供」的答辯,公開信認為「完全不正確」,打了回票;第三點針對「收押人與律師討論被錄音錄影」,公開信指出王全然「忽略不提」,指控王沒說實話。

第四點用「事實」反駁王清峰所說:偵查過程「調查資料只能透過檢察官辦公室披露」,根本不實;王清峰騙人。同時也抨擊法務部以「洩密」入扁律師鄭文龍於罪,是「政治偏見的直接確認」。

第五點指出「特偵組」用「手銬」和「羈押」辦扁案是「偏袒方式」,從而拆穿王清峰否認「司法受到政治操縱」,明確的指出台灣司法很難有「公正審判」。

第六點更有趣。王清峰引用美國國務院回應台灣司法的聲明當自我「背書」;公開信特別指出「在國際外交語言,『我們預期所有事情』此一術語的意思是『我們很擔心,並會仔細關注』」,王清峰拿美國話騙外國人,卻遭吐槽,說謊說到爪哇國去!

有怎樣的主子就有怎樣的奴才,反之亦然!從馬看王或從王看馬,騙騙騙,一也。

(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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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比黑道可惡
2009/01/08 13:01
司法比黑道可惡    黃祥哲2009/01/08

民主社會裡,沒有誰能要求別人不能批評他的作為,但台灣有某些司法人員卻這樣做了。他們把對部份司法人員作為的異議,扣上「攻擊司法」的大帽子,並以此為由進行報復性的裁決。他們要求別人對他們畢恭畢敬,如果不這樣做就是「犯後態度」不佳,有罪就加重,沒罪也可變有罪。怪了,犯罪的輕重,本有法律明定,請問為何得以在其中偷渡司法人員個人的愛恨?那同黨的判輕一點,不同黨的判重一點,而醜的判更重一點,好看的就判無罪嗎?

人民的權利由憲法來保障,司法人員的作為被人民批評,這可是憲法明定的言論自由。如果為了給法官判案空間而暫時不該批評正在進行的案件,那麼電視上那票名嘴在做什麼?司法人員可有以「攻擊司法」為藉口也把他們抓去關?明明就是自己行事不公而心中有鬼,所以才會怕特定的人來批評嘛!

一個人要贏得別人的尊重,要靠道理而不是靠拳頭。國家把法律交給司法人員詮釋,是要他們維護所有人同享平等都不被壓迫。但司法人員中卻有一部份敗類把公權力當成自己耍威風的拳頭,壓迫和他們意見不同的人。這種行為跟真正的黑道比起來究竟是誰比較可惡呢? 

(作者為工程師)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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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2009/01/03 21:44
清晨四點       郭峰淵  2009/01/03

古今中外,清晨四點是宵小、盜賊或屠夫最猖狂的時候。例如,台灣的很多工業區偷排毒氣,多發生在此時刻;「木馬屠城」這個慘劇,也就發生在清晨四點左右。對宵小盜賊而言,夜深人靜之時,不幹些偷雞摸狗、見不得人的事情,還有什麼時候是更佳的時機呢?

而清晨四點,也正是台北地院法官蔡守訓判決陳水扁前總統再度羈押的時間。

可悲啊!可悲!國民黨的法院竟淪落到與宵小盜賊同流。在陳前總統的訴訟案件中,馬英九政府為了達成羈押陳前總統的目的,竟違背程序正義原則,在審判前更換法官,這是以追求正義為名,摧毀了正義。數年前,台北公娼可以在光天化日下,為自己伸張正義,但今日,國民黨法院卻不如公娼,必須偷偷摸摸地羈押陳前總統,難道國民黨的法院已死?還是更糟的是,國民黨的法院已淪為宵小盜賊的幫凶了?俗語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難道這是今天台灣社會的寫照嗎?貓熊已成了竊國君侯罪惡的遮羞布了嗎?台灣就一步一步走向亡國之道嗎?

清晨四點盜賊橫行的台灣,是罪惡的深淵。但清晨四點,也是黎明將到的時候。台灣人,醒過來吧,讓二○○九年成為台灣人民覺悟的一年吧!

(作者為中山大學資管系教授)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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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的新聞系學生
2008/12/15 12:53
看不下去的新聞系學生   張智琦2008/12/15

綠營前朝官員陸續遭檢方起訴,檢調使用的手段如審前羈押、強制拘提皆大有可議之處。然而,偵查期間侵犯人權者又何嘗只有「不公開」的司法,媒體對「被告」的食人魚心態更是令人心寒。

以扁家所涉四案為例,從起訴前到起訴後,媒體幾乎毫不掩飾干預司法的態度,政論節目中的名嘴咄咄逼人,以司法監督者自居不斷放話「威嚇」檢調、攻訐被告;藍營立委缺乏事證的觀點卻成為媒體的消息來源。另外,報導本身充斥著譏諷的語調、情緒化的標題、肥皂劇式的編排模式,甚至拉長鏡頭只為捕捉一個疲憊的醜態。

媒體儼然在製造一種獨裁式的輿論氣氛。在這裡頭,大眾不由自主地被「人人得而誅之」的報復情緒所主宰,理性的論辯空間不復存在,被告的人權無人聞問。而閱聽人應享的多元、全面「知的權利」,又有多少人在乎呢?

(作者為世新大學新聞系學生)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引用網址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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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麗的審判
2008/12/06 19:21
華麗的審判       .  艾文2008/12/05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12月4日因圖利洩密等罪重判十年,是陳水扁案件中第一個被開刀的人,完成這場華麗審判的第一個小高潮。

陳前總統案由立委開第一槍後,粉墨豋場的角色不少且個個是A咖。特偵組不用說當然是這齣戲的固定班底,除了發言人外可能還另設洩密組,眾媒體眾名嘴負責每天配合演出。特偵組的經典畫面是在記者會一字排開,宣示辦不出扁案全體下臺。

這還不算什麼,客串出場的卡司就更驚人了,
總統馬英九四個月前出訪中南美時,
就以馬可仕比喻陳前總統為這場華麗的審判定調;
行政院長劉兆玄在立法院公開表示會儘快處理扁案;
法務部長王清峰請纓上陣,希望自己是此案檢察官,還表示明天就結案;
王清峰領導的法務部同時要求調查為陳前總統傳話發聲的律師;
監察委員李復甸約談特偵組檢察官們,調查為何不羈押陳前總統;
監察委員馬秀如和沈美真在看守所約談收押禁見的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
……..

昨日將葉盛茂重判的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當然也是要角,所以在多次開庭時模仿包青天震怒,並用尚未起訴的洗錢案為理由勾勒出葉盛茂的圖利洩密罪。洋洋灑灑的判決書還讓名嘴黃光芹在東森大呼精采,判決書能寫的讓人看的下去不要睡著就很有才情了,能寫的精采大概是當成小說在寫吧?

有總統、監察院、法務部等國家機器,有媒體全天放送,有名嘴精闢分析,有開記者會的檢察官們,有全民公審,竟然還有包青天,這絕對是歷史上最華麗的審判。

□ 〔 資料來源: 艾文鯨魚部落格 | 引用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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