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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5 18:08:11瀏覽1831|回應7|推薦108 | |
話不能亂講,藥也不可以亂吃。 1 電台賣藥常會膨風,中部某廣播人,吹噓其藥品會「氣死醫生」,聲稱有阿婆不良於行二十多年,服了他的藥後,已能跟著家人去遊覽了。因涉及誇大療效,被台中市衛生局罰鍰十六萬元。 人人都渴望百病不生、長生不老、青春永駐,據說嫦娥偷吃了西王母的不死藥,成仙後飛到月宮,度著無邊的孤寂歲月。唐朝詩人李商隱詩云:「嫦娥應悔偷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道盡她的寂寞和悔恨。 生老病死,人生之常。人吃五穀雜糧,難免生病,有病就應看醫生、吃藥。《史記.三皇本紀》:「神農嘗百草,始有醫藥。」唐.顏師古撰《急就篇註》:「草木、金石、鳥獸、蟲魚之類,堪愈疾者,總名為藥。」 台灣人愛吃藥,每年藥物費用,占健保支出總額四分之一,每人平均用藥量,是美國人的七倍以上。除了愛上醫院、愛拿藥,一般人還相信「有病治病,無病強身」,喜歡購買來路不明的藥物,或猛將保健食品往肚子塞。 有些藥物廣告,標榜「不會走吃到會走」、「預防一百多種疾病」、「地毯式全身排毒」,其成分與療效令人存疑。最近流行葡萄糖胺製劑,宣稱可緩解關節不適,但骨科醫生認為,買這類產品給長輩吃,是「有孝」而非「有效」,安慰作用居多。 藥者毒也,用得好能治病,用不好會致命,絕不可亂吃。醫生應有「但願世間人無病,何妨架上藥生塵」的體認,病患則應信任醫生的專業,良好的醫病關係與做法,才是減少病苦的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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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