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說無我無相,既然[我]之不存在,[相]又是一片空茫虛幻,連名號都可以不用那麼哪來嘮什子[自尊]?西洋教派崇尚博愛,博愛也是[無我]才能為之博愛.為[博愛]都可以捨身,只要能救贖自己,澤披眾生,連生命都可付予就是[無我]又怎在乎[自尊]?
普天之下,上至高官顯要下至販夫走卒都需要有一個起碼的自尊,在這裡[自尊]似乎成了生為人的必要條件,不過我卻感覺這好像只是一個[面子]而已,這[面子]就是所謂自尊.如果來試試重量到底有多重?有則說是如山重,可以為之生死;有則卻視為鴻毛輕,吃飽穿暖更要緊.有人[博愛]及於雞鳴狗盜之徒ˋ作姦犯科之輩,說是他們也要有[自尊]還得勞動旁人遮遮掩掩,這.....成嗎?
看來[自尊]這個嘮什子並非可以如宇宙無限擴大,似乎都必須侷限於一定的範圍才可以維持[自尊],然後透過一定的方式勤加修持才能臻於無我無相,才能達到捨身博愛.那麼這[一定的範圍]如何界定?修持的方式又該如何?
古今中外所有宗教都傾向修持,即使不是宗教的[教派]儒家思想也諄諄教誨修身齊家,這也是一種修持,則修持似乎就是在既定範圍裏朝向終極目標的方式,可是這些所謂[修持]又各唱各的調,而且侷限於這個[範圍]之內的[一定的方式],這是否又淪於[我執]?既[執]又著[相]了,既著[相]必定又會在乎一個小小的[自尊].
這突然的[思想起]愈想愈糊,繼續下去可能造成童山濯濯甚至老死仍不得瞑目了.粗魯話說[去他的],文雅一點說[管他的],更文雅則[不予置評].還是玩笑皮厚好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