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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0 15:48:43瀏覽564|回應1|推薦1 | |
陳聰明下台,原因是什麼?犯罪嗎?當然沒有,如果有,還呆的到今天嗎?因為監委要他下台嗎?基本上監委自己都議論紛紛,到底監察權和司法權什麼關係?終於下台的原因,是因為民意的壓力。也就是認為陳水扁前大統領有罪的人的壓力。 陳聰明真是不聰明。當檢察總長沒什麼好處,惹的一身腥。或許他有拿好處,但是靠到國民黨好處更多,偏偏書蟲上身,不懂的順應民意:再怎麼說,國民黨就是贏得政權,也代表人民,照民意幹,怕啥呢? 如李復甸,錢林慧君這兩個監委,一個是由橘歸藍,一個棄綠投藍,可謂變色龍鳳。在當馬前卒,獻投名狀方面,可謂表現績極。陳聰明如果真聰明,當效法他們,猛打阿扁,最好親自到牢?踹阿扁幾腳,不然也該效法王建煊扮包青天,粉墨登場一番,這樣主子高興,人民快樂,好好的弼馬溫不幹,惹馬生氣,是以丟官,真是羞恥啊! 我認為,接下來的總長,如果不安於弼馬溫的身份,妄想自己可以不鳥民意,那麼一樣很快就滾蛋。然而,也是可憐,隨便一個監委,就可以幹掉總長,也夠窩囊的。因此,總長如果真要有長官的樣子,只有民選才行了。 檢察總長民選,這樣對嗎?其實有何不可?美國法官也是民選,檢座也是民選的。因為民選,才能反映民意。其實司法不過是演戲,但是重點在於結果要符合人民的期望。美國陪審團就是這樣,但是那是不完全的制度。如中國的人民公審,就相當民主。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說了算。這也不是誰的發明,乃是與生俱來的人性,例如很多小學,同學東西被偷,就投票選出一個大家公認是小偷的人,叫他還錢。如果班長在那囉嗦,那麼民主還搞的下去嗎?小偷更是永遠抓不到了。 因此,檢察總長,必須民選。最好法官,檢察官也都改成民選。這樣立法院,監察院有意見,司法官就可以大聲說:誰不是選出來的啊!也不會拖延戰術,阿扁關半天也沒消息。屆時只要開司法院院會,仿照這次通過地制法,表決通過阿扁貪污罪成立,就地正法。如此,國民黨一定可以再執政五十年、一百年,千秋萬世,直到永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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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