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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補稅糾紛 校長陳情監院
2009/12/15 16:51:09瀏覽976|回應0|推薦1
長榮大學補稅糾紛 校長陳情監院

中時 92/04/30 台南綜合

【洪榮志/台南報導】 長榮大學補稅風波愈演愈烈!現任校長蕭龍生廿九日出示十九張董事會對外舉債的借據,指控南區國稅局枉顧事實,擅自將董事會的私人借款,轉列為長榮大學的借款,並責令鉅額補稅及罰款,已向監察院提出陳情。
   對於蕭龍生的說法,南區國稅局仍強調依法課稅,並無不妥。至於當事人曾於三月九日申請復查一事,該局也仍在處理中。
   蕭龍生表示,長榮大學創校時,董事會曾經向民間舉債兩億元,作為設校基金之用。由於利息平均高達年利率七%左右,多年來在利滾利的情況下,最高負債額度曾高達九億元,目前還有六億多元的負債。

   蕭龍生指出,董事會還債時,支付給債權人的利息,原該預先扣繳利息所得稅。可是,從八十七年迄今,董事會卻沒有依法預扣稅款。因此,當南區國稅局發現後,責令他及前任校長簡春安兩人,各需補稅七百九十四萬多元與八百八十七萬多元,同時還得罰款一倍。
   蕭龍生強調,根據私立學校法的規定,董事會與校方的關係,只有捐贈關係,沒有借貸關係。所以,董事會的私人借貸關係,稅捐單位不該要求校方清償。

   他曾經多次提出相關事證,向南區國稅局承辦官員反映,並舉證國稅局所引用的最高法院判例,根本牛頭不對馬嘴,可是對方仍毫不理會,並對他提出要求復查一事,故意拖延敷衍不予回覆。

   蕭龍生說,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除於上週委託律師提起訴願,希望循法律途徑解決之外,並已向監察院陳情,要求彈劾南區國稅局不法官員。

   許榮宗/南縣報導 長榮大學校長蕭龍生和董事會財務爭議事件持續延燒,蕭龍生廿九日出示該校董事會借據,指責董事會不該「睜眼說瞎話」,讓他和前任校長成為代罪羔羊。由於尚無明確事證可資證明董事會向國稅局施壓,而無法控告董事會,但表示對董事會很失望。

   蕭龍生強調,他和前任校長簡春安,係於今年元月三日接獲國稅局繳款書,他認事有蹊蹺立刻和董事會溝通,請董事長蕭松瑞迅速處置,但未獲具體回應。他繼而向教育部呈報原委,主動要求教育部查處,教育部曾找幾位董事交換意見,提醒審慎處理,依舊不見下文。

   今年三月十九日,他循序向南區國稅局提出申覆,國稅局未能給他合理交代,他隱忍四個多月,始於上週五委託律師查名邦提出行政訴訟,絕非草率行事。
   長榮大學董事長蕭松瑞說,董事會沒有必要也不會向國稅局施壓,一切依法處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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