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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徵所得稅 佃農爭國賠 抗稅十年 財產被查封、限制出境 宋水木不妥協
2009/12/15 16:39:12瀏覽862|回應0|推薦0
誤徵所得稅 佃農爭國賠 抗稅十年 財產被查封、限制出境 宋水木不妥協

中時 93/01/06 桃竹苗都會

【羅平/平鎮報導】 十年前,佃農宋水木因一筆差額七百餘萬元補償費遭地主中壢仁愛之家領走,造成他必須負擔巨額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他拒繳後使其飽受長年的限制出境、財產被查封的窘境,宋水木說,他決定力爭三億元國賠。

   中壢稅捐單位表示,八十五年六月廿五日已將該筆個人綜合所得稅扣稅註銷,目前宋姓市民仍遭執行,主要原因是其七十八年一千多萬補償費未申報繳稅,加上其房屋稅及地價稅亦未繳納所致。

   據陳請人宋水木指出,他自祖父時期即向地主中壢仁愛之家租用平鎮市宋屋廣興小段三三三之二、三三三八之四及七一六等多筆農地。

   後來該農地計劃興建平興國中,並由縣府徵收發放補償費五千五百餘萬元給地主中壢仁愛之家,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佃農可獲得整個徵收款的三分之一,換言之,他可獲得共約一千八百餘萬元的補償費。

   但他只領到一千餘萬元,尚有七百五十餘萬元差額,被中壢仁愛之家已去世的前董事長楊良茂領走。

   宋水木說,這筆巨款被領走後卻要他負擔數百萬元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相當不合理,因此決定拒繳。不料,往後的日子,讓他長期遭到限制出境、不動產被法院查封,甚至弄得妻離子散的地步。

   此期間,他為了爭取個人權益,向中壢仁愛之家、縣府、監察院、行政院、行政法院及財政部賦稅署等單位陳請,希望發還差額及註銷巨額扣稅。

   其中,除了稅捐單位已於八十五年六月廿五日將其扣稅部份註銷外,迄今他仍面臨限制出境與財產被查封的情形。

   長年失業的宋水木又說,既然稅捐單位已註銷,就證明錯在稅捐單位,因此,他決定要求三億元國賠,以彌補他十年來的巨大損失。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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