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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對岸死亡、火化證明 戶政單位不認帳 稅務機關卻急著向繼承人課稅 家屬嘆好荒謬
2009/11/30 15:25:16瀏覽366|回應0|推薦2
北京溺斃17年 戶籍仍存活
當年對岸死亡、火化證明 戶政單位不認帳 稅務機關卻急著向繼承人課稅 家屬嘆好荒謬

台中市民陳文龍死了17年,戶政單位不准登記死亡,稅務機關卻急著向繼承人課稅,家屬哭笑不得,嘆政府好荒謬!

34歲法務助理陳青鋒的父親陳文龍,17年前到對岸出差,溺斃在北京市區。陳青鋒說,當時他年僅17歲,靠父親友人資助到北京處理後事,遺體火化後帶回國內安葬在八卦山區。

隨後他帶著北京市開立的死亡、火化證明,到台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為父親辦理死亡登記,卻遭拒絕。陳青鋒說,當時戶政單位回答,對岸開具的死亡證明書不被承認,他再向海基會求助,未獲回應。

沒想到前年收到稅捐稽徵處的房屋稅補繳通知,要求陳文龍的繼承人陳青鋒兄弟,繳納積欠的房屋稅與滯納金,再度勾起傷心事。

陳青鋒說,父親埋在八卦山,戶政單位卻不承認,只好活在戶政系統中,但稅捐機關追稅時,爸爸忽然又死了,「明明是同一個人,死了卻不准死,活著又忽然死了」,政府對同一事件卻有兩套認定標準,實在很荒謬。

他向台中市議員楊正中求助,希望能讓死者安息。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陳文龍目前在戶政系統中仍未死亡,屬出境人士,但該張補繳單也是真的,為何會有此烏龍,仍待調查。

南屯戶政所表示,兩岸當年特殊時空背景,已無法追究,但半年前當事人再提申請,戶所將相關證明轉送海基會,再請對岸驗證真偽,但未獲回應。

幸好,這場僵局有解。南屯戶政所強調,根據內政部規定,若沒有死亡證明,戶政人員可透過行政調查來判定,他們已訪問陳的兒子、親友多人,並向殯葬單位求證,近日即可讓陳文龍「死亡」。
【2009-11-20/聯合報/B2版/大台中綜合新聞】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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