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中環集團董事長翁明顯 洗刷欠稅污名 向監院陳情
2009/11/11 00:34:59瀏覽549|回應0|推薦1

中環集團董事長翁明顯 洗刷欠稅污名 向監院陳情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09-06-21 06:00  調整字級:     
記者李錦奇/特稿

中環集團董事長翁明顯,最近被國稅局認定欠稅四百萬元並限制出境,讓翁明顯火冒三丈,大動作向監察院陳情,堅持討回公道。

「這不是錢的問題,不該我繳的稅,我絕對不妥協!」翁明顯說,他是在二○○○年六月投資皇旗光電,但後來覺得有問題,皇旗都沒召開董事會,他因此在二○○一年三月以書面通知皇旗辭任董事,沒想到,國稅局後來追討皇旗八百多萬元欠稅,竟找上他負責。

翁明顯說:「這件事要找也應該找皇旗董事長,怎麼會找我負責?」既然已經請辭董事,這是委託契約,公司法規定要由皇旗變更董事登記,是皇旗沒有變更登記,並非他的責任,甚至國稅局還認定他是法定清算人,「法院又沒裁定我是清算人,國稅局怎麼可以自行認定是我呢?」

翁明顯因此拒繳稅款,向國稅局訴願後,國稅局重查認定翁明顯欠稅四百萬元,但翁還是不繳錢,今年三月,國稅局因此將他限制出境。

提起此事,翁明顯更是一肚子火,痛斥國稅局「亂搞,老想把企業當成肥羊,以為限制出境,我就會乖乖交錢,卻沒料到我不妥協,就是不交。」

翁明顯說,憲法明定五權分立,他只好找監察院陳情,監院也發函財政部要求說明回覆,「這件事,我也是受害人,這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國稅局不能不問是非。」

身為企業界名人,翁明顯槓上國稅局,各界相當驚訝關注,但他還是堅持洗刷欠稅污名。翁明顯說,雖然只有四百萬元,不是繳不起,但不該繳的稅,絕對不繳,國稅局必須撤銷,也要解除限制出境,否則,他甚至還會要求國家賠償。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wordassociation&aid=348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