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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繳13年地價稅 農民罵「強盜政府」
2009/11/27 11:31:16瀏覽582|回應0|推薦1
白繳13年地價稅 農民罵「強盜政府」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縣報導】2009.11.27 04:46 am 

台中縣農民林銘鋆有塊農地一直農用,稅捐單位卻以一般土地課稅十三年,他查覺後申訴,政府只退還五年稅款,他痛批這是「強盜政府」。去年他看到聯合報報導「陳長文課稅事件」,再度申訴,至今仍無下文。

台中縣稅務局長蔡啟明說,今年一月實施的「稅捐稽徵法第廿八條修正案」明定,如果因為政府機關適用法令錯誤或是計算錯誤,導致納稅義務人溢繳稅款,納稅義務人可以全額退稅,不受原本退稅最長五年的限制。

林銘鋆的農地在豐原市水源路巷道內,農地四周都是別人的農田,需踩在田埂上,走一段路才能到達。他說,四十三年前他繼承這筆一千一百廿五平方公尺的農地,原種稻,後改種蔬菜,農業用途從沒變過。

五年前,他和隔壁田農友聊天,嘆說「種田沒賺錢還被課稅」,對方聽了驚訝地說「農地農用不用繳稅啊。」他恍然大悟,農地被當一般土地課地價稅,誤繳了十三年,一年二萬元,白繳廿六萬元給政府。

他向台中縣稅務局申訴,裁定駁回,再申訴,訴願委員會開了三次才核准「還五年稅金」。他不服,在懊腦、無助時,看到聯合報報導,陳長文不滿一筆房屋稅被誤課十五年,政府原只同意退五年稅款,他爭取後,拿回十五年稅金,稅捐稽徵法也因此修法。

他以為再見曙光,去年底再向稅務局申訴,至今仍無消息。台中縣議員謝志忠獲知後說,政府錯誤課稅,連利息都應一併算消楚;還給農民,也應一併還清,不能只還五年。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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