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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記一則
2008/10/04 20:22:33瀏覽394|回應0|推薦1

 

最近發生了很多事情,到最後大家都怪政府辦事顢頇,趕不上時效,於是民怨日高,部分政客更因此攻訐政府,以圖一己之利。

偶爾想到一幅幾年前的諷刺漫畫,主題是「白曉燕案」警察在鬧區中與綁架犯的對峙位置,圖中最接近綁架犯的是記者與攝影機,其次便是圍觀民眾,最應該在前線的警察反而在這三群人中離綁架犯最遠。辛辣的筆調,讓人印象深刻。

然而,換個角度想,每一次發生什麼大事的時候,政府大多是最後一個作出反應的這回事,其實沒有什麼值得責怪的,如果當事者或是其他發覺事情的人都不把事情傳揚出去,有誰會知道發生什麼大事呢?作為主管機關,在眾口傳聞之後才去查證案情,也是情理之常。想想,日理萬機的主管機關,平常事務都忙不過來了,還會有多少時間和心力去發覺任何一件事情的先兆呢?儘管這並不能作為推卸責任的藉口,但是將心比心,換做是我們,難道就一定能做到這一點,而且做得比當下任何一個當事者好嗎?

況且,擬定較為完善、且較少副作用的對策,沒有多少人能立刻作出,而是需要相當的時間,採取較為適合的方式,且在相對較好的時機上才能付諸實行。換句話說,就是需要時間。而我們民眾不知道給誰慣壞了,都習慣不給人、給政府解決事情的時間,稍微延後一點點,便叫囂謾罵,不一而足,同時還以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的最後依賴者和評斷者自居,這種態度,實在令人齒冷。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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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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