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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9 08:43:10瀏覽312|回應0|推薦3 | |
97.6.22 早上看完書,就有一個掛著五六個點滴、全身包滿繃帶的傷患被一群醫師護士推到原本空著的隔壁床,聽那些人說,這個人也是遇到了車禍,只不過情況比較嚴峻,也比較活該。怎麼說呢?這個傷患是因為半夜酒後騎車上了溪洲橋,先撞到分隔島,然後再被對面的車子撞的緣故。既然是兩次負傷,情勢當然不容輕忽,又是酒後駕車,違規在先,發生這種事也是活該。 到了下午,管理這起事故的警員來到加護病房,向醫師詢問傷患的情況,並對當時在場的醫師護士說明他對這起事故發生原因與過程的推測,然後再索取一些證物之後就離開了。 同樣身為一個車禍事故傷患與當事人,以及這件事情的旁觀者,心中難免有些不平,同時也有些慶幸。不平的是,作為一個車禍事故的傷患與當事人,負責處理這個事故的警員理應隨即到醫院探視並了解情況,但是他卻只留下連絡電話,說出院後再找他補作筆錄,如此做法,怎能不讓我心生不滿?但是作為一個旁觀者,看到同樣是車禍事故的傷患情勢如此嚴峻,而我現在不但意識清楚,且傷勢也輕微得多,又怎麼能不慶幸自己有神佛保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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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