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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6 15:21:20瀏覽2086|回應1|推薦11 | |
因為上個週末到石門區老梅國小參加核災宣導,所以享弄清楚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後原委會調整EPZ(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的討論過程,所以找到了中華民國100年9月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所提出的「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檢討報告」。www.aec.gov.tw/www/upload/board_file/2011300161812.pdf 又是檢討又是模擬,結果報告的成立審查小組成員,根據原委會的用語是:『包括本會相關業務單位與地方政府(新北市、屏東縣)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為求審查縝密與周延,另邀請大氣科學、核子工程與輻射防護等各領域學者專家(台大大氣科學系陳正平教授、清華大學核子工程研究所李敏教授、清華大學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系王竹方教授、龍華科技大學周源卿教授及核能科技協進會尹學禮顧問等5 位)[搞防災的人在哪兒?]共同進行審查。 地方政府的部分具該報告指稱「基本上各地方政府均表示尊重專業計算之結果, 事實上,EPZ的目的是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針對區域內民眾避難疏散做好縝密的規劃。有良好的警報系統並和廣播電台與電視台做好聯繫發佈警報。地方政府的人員和民眾都知道如何就地避難以及疏散時必要的作為,預先準備好疏散時要攜帶的物品和離家前的準備。萬一要疏散,有多少人要疏散、疏散去哪裡,需要多少車輛和人力與物資,一切都做好事前的規劃。一旦要執行疏散,所有的人員、物資、車輛、裝備都會到位,且依照既定計畫執行。哪位居民會疏散到何處,他就學的小孩會被疏散到哪個區外的學校也都清清楚楚。不是臨時才安排。事先都已經可以造冊列管。 這與我們原委會那種事情發生再來處理的心態是完全不同的。 這並不令人意外,畢竟原委會開宗明義定義這麼說: 總之,我想台灣人是最勇敢的,也是最務實的。只要台電和原委會把「錢」字擺前面,說防災是地方政府職責,要把防護區擴大也可,但一切防災規劃和作為要地方政府負責,有哪個地方政府又願意面對現實、扛起責任呢? 基隆人也被認為是很勇敢的: 自由電子報- 《列緊急應變區》基隆12里核安演習未受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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