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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9 01:36:58瀏覽6875|回應15|推薦17 | |
什麼是會花錢?「會花錢」不只是會花大錢,還是會把前花在對的地方、花得有用處、花得有效率。看看我們郝市長,是會花大錢,但是錢花在錯的地方、花得沒用處、花得沒效率。花了大錢還被罵到臭頭?為什麼?因為他是郝「不會花」。簡單說,市政府許多單位的公務員在馬郝兩任市長的嬌寵下都被慣壞了,錢隨便花也沒人管、沒人罵,愛怎麼花就怎麼花!我想台北市公務員倒不敢去搞什麼貪瀆弊案,但是基本的心態就等於是當「皇家」公務員!擁有全國各地方政府中最充足的預算,比中央政府發包更大的權利和更少的監督,比任何單位更充足的公務人力來執行預算的編列和採購,也包括工程整個生命週期的規劃設計、監造、驗收和營運及維護管理。 只要是中南部、東部、離島的民眾來到台北,看到台北市的公共建設一定是非常羨慕的!別說什麼捷運和高架道路了,光是路燈、垃圾桶、公車站牌、景觀植栽綠化這些項目,一定是高人好幾等。一句話,就是「台北市錢很多」。 因為錢很多,就不懂得省著花。 不管是花博花買得貴還是新生高架整建工程中橋下景觀工程中植栽部分花價編列過高,其實都不是什麼「大事」。稍微瞭解工程界的人都知道,這種單價編列的問許多工程都有。尤其是愈大的工程案,愈容易發生。 在一般狀況下,建築師和顧問公司故意把工程經費單價提高,是希望將來在監造的部分的費用可以因為按工程經費比例計算,所以工程費愈高、監造費愈高,這是在「圖利」他們設計監造單位自己。會不會有公務員和顧問公司之間有默契甚至於有什麼私相授受,這也不無可能。但我想一般公務員不至於都那麼愛吃牢飯。 許多狀況下,只是因為主辦單位有時希望顧問公司和建築師把單價編高一點,避免總價太低利潤較低,營造廠投標意願低。尤其是在物價波動比較大的時期,有時候會用這種方式來確保工程案件能夠執行得比較順利,免得一再流標。但也有時候,有可能有些情況是以最有利標採購,總價愈高,利潤愈高;而又有廠商確定可以拿到標案,或者某些有力人士可以靠某些關係成為任何一家拿到標案的營造廠的下包或某些材料的供應商,那麼也有特殊的原因來提高某些項目的單價。 另一方面,就工程或採購項目單價的把關來說。工程案件或一般採購案件愈小,項目愈單純的,主辦機關的承辦人要去查核單價和數量編列合不合理就比較簡單。但是一旦工程案或一般採購案愈大,項目愈多,有數百項、甚至數千項單價的,要去查核單價的合理性就困難多了。就工程案來說,鋼筋、混凝土、瀝青、挖填方等這種一般建材或工項的單價都有工程會的參考標準,市場行情價也都公開透明,數量也大,很容易核對。一般工程在這方面很少有問題。 但是只要涉及景觀工程一切就變得複雜了!路燈一盞多少錢?這是沒有參考標準的。因為一般來說在工程設計時,許多顧問公司或建築師都會設計「特殊造型」的路燈。路燈單價可以相差數十倍。欄杆、垃圾桶、花台都屬於這些比較難以捉摸的。更難以捉摸的就是植栽了。一般的景觀工程植栽會有多少種?這就要看顧問公司和建築師的功力。其實植栽的價格也沒那麼難掌握,多打幾通電話就可以問到簡單的行情價。問題就在於說,若有人有心要玩點小把戲,那麼植栽可以讓任何承辦人被「設計」。 舉例來說,杜鵑花一株多少錢?看來簡單的問題。但是杜鵑花有「大」有「小」,價錢不一樣。香楠一棵多少錢?小葉欖仁一棵多少錢?這又要看樹的大小。30 cm樹苗?1 m小樹?3 m大樹?我看過的某些工程預算書中,一本預算書裡面,土木與建築工程相關材料的項目可能只有30個單項,但植物種類和大小不同的單項可能有五、六十項。尤其是在某些有「生態教育區」、「景觀步道」等,強調工程完工時不是光禿禿一片,而是已經有大小樹木參雜綠意盎然的一些工程。工程規劃的立意也許是對的,但是對於工程單位的承辦人來說就是惡夢!要一一去核對這些單價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但若是一味相信顧問公司,卻可能就發生今天台北市政府的問題。 許多地方政府的案子,可能有地方有力人士介入。鋼筋混凝土的單價數量很難去動手腳,植栽就是他們最容易上下其手的地方了。驗收只會查「數量」和「大小」,單價的核定反而沒有那麼多人去管。 至於郝會花市長說單價都經過什麼專家去看過之類的,我個人認為都是鬼扯。政府機關的工程細部設計確實可能找學者專家審查,但是不可能有哪為仁兄領「兩千元新台幣」的出席費,會去幫政府機關審查「單價」。領兩千元要幫忙看完一大本設計書裡面的圖和文字都不可能了,更何況是看單價!而採購案若是因採最有利標組成評選委員會的,也沒有賦予委員職責再去針對既定採購項目價格和合約提出意見。 所以說,以郝會花的例子來看,最可能的就是公務員懶惰、怠忽職守、瀆職。我強調不是「疏失」,是懶惰、怠忽職守、瀆職。疏失是指「看錯了」、「漏看」了。懶惰、怠忽職守、瀆職,是隨便看、沒有查核、根本沒有看。依照過去的經驗,他們沒有看而出問題的機會是不到萬分之一!這麼多年有屬不清成千上萬的案子都有類似的問題,但有那個案子像今天一樣出包了?要嘛就是該單位內控良好,層層把關。要嘛就是該單位從上到下就是懶惰成性,反正長官根本不知道應該要把關或懶得把關,我愛看不看,又怎麼樣?因為這不涉及「舞弊」,並沒有涉及受賄,沒有圖利「特定廠商」!公務員只要沒有犯這幾大錯誤,其他的大不了就是「疏失」。但其實,就納稅人來看,這就是「瀆職」! 所以說,即使是我們經濟不景氣工程數量少的時候,還是很多營造廠只要標到工程就賺大錢,還是有許多地方有力人士爽歪歪! 基本上就是公務體系的控管機制根本就有問題,大家都想偷懶!所以搞出什麼最有利標之類的東西,說是為了要讓優良廠商得標,不要讓大家低價搶標。其實呢!就是為了偷懶!工程就是要讓符合資格的廠商「低價搶標」。工程機關就是要嚴格監造、嚴格驗收!做不好就不給錢!做不完就告!好的廠商本來就會按照設計圖說去估價,用最低的成本來最到應有的品質,省下來的錢就是「圖利」政府和納稅人!政府應該給獎勵機制,回饋部分省下來的費用給廠商。搞什麼最有利標選「最好」的營造廠,什麼是最好的?根本鬼扯。是工信比較好?還是遠揚比較好?還是互助比較好?專家或許都很認真打分數,但這完全沒有意義!因為可能都一樣好啊!但在價格上面,卻反而沒有在評選時變成最重要的項目!而且之後的監造和驗收都不落實。結果即使是國內最好的營造廠來做的工程,馬路一樣不平且容易壞、混凝土一樣有峰窩、完成面的表面一樣不平整、排水系統一樣經常堵塞!為什麼?因為一旦得標,監造和驗收都沒那麼嚴格,不要做太爛都一定過。因為首長有「政績」的壓力,工程只要求「時效」,準時完工、提前完工! 所以說,郝會花以查弊案的方向去查,結果一定是「查無弊端」、「並無不法」! 但若說這兩天被拔調的官員冤不冤枉?一點也不冤枉!因為他們都一樣沒有善盡監督之責!這些官員不是每天只要陪著長官剪綵、開會,他們要負責「管理」!要是我們台灣的百大製造業或服務業都向這些處長、副處長一樣還得了?我們吃王品牛排都可能吃到大陸的黑心病死駱駝排!到時候會說,反正吃起來都是肉,駱駝肉還比較難吃到,是不是?我自己接觸過的許多市府公務員,態度比中央部會的首長還要傲慢無知。我想想這不也是因為市長自己就是這種態度,讓底下的公務員也「比照辦理」嗎? 郝不會花當市長這幾年,市府的員工也都清楚,他不懂得管事、也不會管事,大家樂得輕鬆。市府還有很多單位,郝不會花市長根本不知道他們存在!他只知道把幾個在中央部會(包括工程會、環保署、營建署等)當過官的人請到市府,就以唯一切沒問題!把大小事情交給體制外的某些幕僚就可以幫他看好市政以及政治這兩大區塊。天下哪有那麼好的事情?他又不是馬英九!他沒有馬英九的幸運。 郝不會花市長,往查弊案的方向去處理,就只是把自己搞得像是個笨蛋,但市政府公務員的心態卻絲毫不會因此而動搖的!繼續幹他們的郝不會花市長和郝不會花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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