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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9 00:50:08瀏覽7318|回應31|推薦17 | |
馬政府要大費周章地修改舉債上限的相關法令或者用特別預算來迴避舉債上限,以便「舉債」來籌措八百多億發放每個人三千六百元消費券來提振消費、降低流通性危機的威脅。 估不論這消費券到時候是由哪個單位透過哪些管道來發放(該不會又是里長、戶政事務所吧!),又會由哪些單位來負責讓商家兌現(銀行?),貨幣該怎麼流通,是否有手續費的問題(銀行得收手續費喔!要修法以便讓銀行可以在讓民眾兌換消費券時向政府收手續費?這不是繳納稅款,現行法令不適用。),消費券的本身就是由一群學者出身的蛋頭官員弄出來的猴戲。 消費券能否有刺激消費的作用?在連高科技廠都開始要員工無薪休假時,除了仍保有高收入水準的家庭和沒有儲蓄觀念或經濟負擔的年輕人會拿來用在非民生必需品或非必要性消費,拿去買新服飾、換新手機、換新數位相機等之外,大多數人應該都會用來抵做現金用來買生活必需品和飲食。經濟比較寬鬆的人或許會帶全家人吃幾餐好吃一點的大餐,但是更多人應該只是用來買菜、買衛生紙、買沙拉油吧!而且,一般人大概不會因為使用消費券買衛生紙,拉屎就會多用兩張衛生紙,煮菜用兩倍沙拉油!民眾的基本消費行為並沒有改變,消費券完全沒有增加我任何消費行為。 劉兆玄院長還說為了「便民」所以消費券不限於零售商店、量販店、餐飲店使用,只要是「有營業登記」的商家都可使用。我想劉院長應該認為這已經很「便民」了吧!但是劉院長和這些蛋頭官員應該都住在都會區吧!城市裡面公司行號一大堆,大都有「營利事業」登記,找到可以使用消費券的店家,絕對不是問題。 但是院長和官員們,應該是完全沒想到在偏遠地區領到這價值三千六百元消費券的民眾該怎麼花?在新竹縣的尖石和五峰、在苗栗的泰安、在台中的和平、在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台東的各個偏遠鄉鎮和部落裡,要走多遠才找得到有營利事業登記的店鋪? 原本這些民眾的生活所需消費是在部落裡面的小販(包括開著小卡車賣菜的、賣肉的、賣水果的、賣日用品的),這都是最需要幫忙的小小生意人,卻因為沒有「營利事業登記」,這八百多億消費大餅他們連一口餅乾屑都沒有。反而是便利商店、連鎖商店、量販店可以受惠!即便是吃個早餐,去全家便利商店買就可以使用消費券,去美而美就不行!吃個午餐,去三商巧福就可以,去巷口麵攤就不行! 這是最荒謬的排擠效應! 除了購買商品和飲食之外,其他的消費行為也並沒有完全被涵蓋在消費券可以使用的範圍內。我若是計程車司機,我也一定會抗議。民眾可不可以使用消費券搭計程車?計程車行有營利事業登記應該可以符合使用的資格吧!那「個人」計程車呢?只要有靠行的是否也算是「有營利事業登記」呢?為何對所有商家都有幫助,卻獨獨幫不到開計程車的? 假如我要我女兒拿消費券去補習班充當現金交補習費,補習班會不會拒收?有營利事業登記的補習班拒收的話,我可以去哪裡申訴? 院長說,若是消費券不想自己用,可以捐給公益團體。聽起來很好。但是公益團體今天一聽到消息就已經害怕了!因為,民眾真的會這麼做。本來就捐現金的民眾,大概會想說消費券自己不好用,就捐給公益團體,反正院長說一樣可以抵稅。但院長有沒有想過,當公益團體拿到這些「有使用期限」的消費券,該怎麼辦?很多公益團體是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但沒有「營利事業登記」。就算有,他們這是募款收入,是否可以不消費,而和一般商家一樣可以去兌換成現金?那這些消費券就完全起不了流通的作用了!對於那些沒有營利事業登記的團體,收到現金可以存銀行,收到消費券沒辦法在時限內用完,該跟誰去換現金? 這些不食人間煙火和社會脫節的蛋頭官員,住在都市裡面的溫室花朵,完全不懂民間疾苦,也不懂得政府體系的行政系統運作。只知道說要發錢,該怎麼發,該怎麼換,完全沒概念! 到時候大家亂成一團,再把責任怪罪給基層公務員! 明明就是設計這個政策的經建會白癡,採行這個政策的院長笨蛋,卻又由基層公務員承擔! 想想看,戶政事務所的人已經夠忙了,還要他們負責發消費券?里長已經夠忙了,也要他們幫忙發消費券?不在戶籍地的或者戶籍設在別人家卡位明星學區的,在台灣有戶籍但雙重國籍長期在外國或大陸工作的人或華僑,也要發消費券! 要是很多人沒領到,里長是不是可以自己把印章刻一刻,自己蓋!反正有誰會知道? 戶政事務所消費券沒發完,是否還要一一打電話通知民眾來領? 還是要派出所發比較好,大家不敢盜領? 遊民該向誰領? 服刑的同胞可不可以領?他們又得在哪裡用? 此外,消費券可以當現金用,消費券要印製多精細?不然若長得像是百貨公司禮券,那不是很容易仿冒?一般的小商店,誰又敢大量收?萬一收到假的,不是賠慘了? 整個政策的執行成本遠遠不是八百多億的新台幣而已,而是無數公務員的血汗! 但整個政策執行的效益,經建會又做了多少評估?效益評估的依據是什麼?數字怎麼算出來的?有誰去質疑過了? 但反正不管是政策規劃和推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到最後還是推給基層公務員就對了!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國民黨和民進黨都一樣。記得嗎?民進黨政府時代為了來台灣長住的日本人抱怨狗屎,環保署要搞基層人員數狗屎、搞狗屎指數評比,結果我根本沒聽說過哪個鄉鎮真的找了人數狗屎!根本就是個狗屎政策! 高高在上的大官,根本懶得弄清楚執行面的問題。都認為基層公務員就該理所當然地負責完成所有長官交辦事項! 這不是基層公務員的「官僚心態」作祟!這是大官們的「菁英心態」、「傲慢心態」誤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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