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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4/23 18:08:56瀏覽3453|回應5|推薦2 | ||||||||||||||||||||||||||||||||||||||||||||||||||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2日(四)於交通部門質詢時建議,台北市行之多年的「公車分段收費制度」應該改採「里程收費制度」,讓搭車的民眾實際搭多遠就付多少,尤其現在許多公車族,都是轉乘捷運,實際搭乘都不到一段票的距離,卻要負擔一段票價。此外「里程收費」也可免去在分段站前後搭車,只搭3-4站卻要付2段票的問題。 黃珊珊議員表示,按照交通局規定,公車路線每滿 黃珊珊議員指出,目前不管是捷運、高鐵、台鐵、計程車,甚至是航空,都是採用「里程收費」,依據使用者實際搭乘的距離,決定付出費用的多寡。只剩下公車收費制度仍採用「分段收費」,固然是因為當時在技術上無法克服,因此只能採行分段收費的方式,但是在悠遊卡上路普及後,這個問題其實是可以解決的。 以高鐵為例,在桃園、新竹、台中、嘉義以及台南都提供免費的轉乘服務,民眾上了轉乘公車後,公車司機都會拿張票卡先在上車處刷卡,再拿給民眾,等民眾到站下車時,再將該票卡返還司機,司機並再將該票卡再刷一次。而這些票卡登載的次數與距離,就是高鐵支付這些轉乘客運業者的依據。 黃珊珊議員表示,高鐵民營業者都能以乘客實際搭乘里程來補貼相關費用,台北市政府身為公家機關,實在沒有說不的資格。再者就技術層面來說,悠移卡上車、下車也都能登載,乘客搭乘的距離馬上就能算出來,因此,台北市要推行「公車里程計費」絕非難事。更何況在捷運路網相繼通車後,民眾使用捷運轉乘公車所搭乘距離都普遍降低,因此,若持續採用「分段收費」對消費者也不利。 最後黃珊珊議員表示,「公車票價凍漲」與「分段收費」都是過時的政策。馬英九當市長時喊出「公車票價8年不漲」,郝市長上任又延長4年,台北市公車票價一段15元12年來看似完全不漲,但卻是由市政府每年編列預算補貼公車業者,從90年的10億1700多萬,到98年的21億3900萬,這等於是讓沒搭公車的民眾也要來負擔搭乘公車的票價,這其實並不公平。因此,唯有採用里程收費,才能讓「公車票價凍漲」這個不公平的政策不再沿續。
(公運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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