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3/11 19:23:07瀏覽3037|回應9|推薦14 | |
這幾天王清峰部長語出驚人,讓整個司法及警政體系都震動起來,犯罪被害人家屬站了出來,人權議題占滿版面,是否廢除死刑可以討論,但是部長任內不執行已確定的死刑,其實討論的空間有限,這是依法行政的範圍,除非該案有冤獄或審判瑕疵,那樣總長就應該提起非常上訴來救濟,或者要提案通過立法暫緩執行,而不是由一位部長依職權決定,我們都佩服王部長多年來為人權奔走的努力,但是法治體系是立法通過的,法務部長不是第六個院,也不是第四個審級,這一點在修法前很難說得過去。 其實法官也沒人願意判死刑,幾乎都是重大殺人犯罪才會被判死刑,對法官來說也是一種煎熬,我大學時在法院實習,看過一位女 白曉燕案時國人群起激憤還走上街頭,我們每個人都很害怕,因為兇手在逃,絕大多數小老百姓誰來保障,這個社會氛圍不是理盲或濫情,因為大家都要生活在這個社會裏,都有可能受害!沒有一個殺人犯在行兇時是想到被害人及他家人的痛苦,我看過很多受害人家屬,他說我不要賠償,讓他給我殺一刀就好,我也願意坐牢,如果大家因為司法沒法還給正義,將來就會有更多人施用私刑,警察及法院要怎樣完成使命?
|
|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