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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1 18:10:15瀏覽1862|回應2|推薦9 | |
念完了相關法律,才知道幾年前我被公司坑了卻不懂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 好幾年前在保經公司當行政內勤,做到後來公司單位業務緊縮對我的開鍘動作愈來愈明顯 又剛好我以為工作不保去銀行當工讀生,卻又在進去沒幾天收到夜二技入學通知單 在考量念書因素下只好一個月之後回原公司上班,才過一個月後又被公司趕 就因為中斷一個月,讓我認為自己喪失爭取資譴費的資格 而在公司第三次趕我時辦理自願離職,因為我不想幫公司善後完畢走人卻領不到半毛補償 直到今天念完所有勞工相關法律,意外看到一則法律條文很清楚的寫著: 中斷未滿三個月,其年資合併計算 看完後沒差點暈倒,我當初就是因為中斷一個月自認理虧而放棄爭取資譴費 親自送上離職申請書給上級單位,就算我現在知道 光是那一張親筆簽名的離職申請書,也沒資格再回去爭了 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尤其是現今求職環境下愈惡劣的台灣就業市場 勞工要怎麼自保,平日就要多多吸收與勞工相關的法律 才能在弱勢地位下怎麼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 突然之間有一種強烈的使命感讓我認為一定要爭取到勞工行政的名額 就因為自己不懂而被資方剝屑而不自知,若能擔任公職為處於劣勢弱勢的勞方爭取應有的權益 進而使勞資均能處於對等的地位促使合作愉快,共榮共存而促使社會安定與進步 套用馬斯洛在五大需求的最高層級:自我實現 要讓這個遙不可及的理想實現,不管花多久時間準備,我一定要努力爭取到!!!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為辛苦的勞工們致上我誠心的敬意,謝謝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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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