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看到底下詮敘部的公函,我認為包括詮敘部長都應抓去阿魯巴,而且要阿魯巴100次!馬英九帶頭違法!
10月六日馬總統臉書Po關於他參加口足畫藝特展楊恩典(口足畫家)送他的畫,這種Po根本不是推動政策所需,也不是了解民意(誰會關心美麗與奇蹟留在你心呢?大家關心的是有飯吃好嗎?)
馬總統臉書於10月10日的行程照片,夫婦兩(假)惺惺相惜畫面,請問這是在為民服務?還是了解民意?是推動政策?都不是,純粹就是公器私用而已,
陳沖說要查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有無違法,這感覺就是白色恐怖,因為不允許公務員在下班時間批評政府,而且他並並未在他的臉書發表與他職務有關的任何談話,他說的反而是與他職務完全不相關的談話,比如美國給台灣免簽證,和反對陸生納健保。我實在不懂陳沖說他違反了哪一條法,有辦法陳沖應該抓他在上班時間使用公家電腦Po臉書,這才是違反詮敘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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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99年12函
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若為職務(如為民服務)或了解民意,推動政策之需,則不生違反行政中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