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哇!豪宅稅(入選作品)
2011/01/12 23:41:30瀏覽1295|回應7|推薦24

  據媒體報導:台北市將於7月1日起開徵豪宅稅,未來只要部份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採光好)、戶戶車位、保全嚴密與管理周全」八項標準的RC等級構造以上住宅大樓(不含商業大樓與別墅),即會認定為豪宅。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目前北市符合豪宅定義住宅約有三八九棟,共計一萬○一六八戶。

  徵豪宅稅,應該會是大多數人的共識,畢竟窮人多,最好能從富人身上多挖點錢出來。只是這樣做會不會是「多數暴力」?「政府暴力」?操之過及呢?

  台灣這幾年經濟情況、財政狀況一直很糟,富人似乎成了過街老鼠?在民氣可用下,政府開始對富人下手?好像在實施 國父的民生主義、均富主義?真是可喜啊!只是政府真的計劃往民生主義的均富社會走嗎?我看不出來!

  樹大招風!豪宅稅是因為帝寶....太紅了,引起「公憤」?

  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目前北市符合豪宅定義住宅約有三八九棟,共計一萬○一六八戶。所以台北市政府已經調查清楚了?真是有效率!台北市的「有錢人」真是多啊?(雖然豪宅稅為地方稅,但是全國各地該不該同步實施?)

  從媒體的報導來看:未來只要部份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採光好)、戶戶車位、保全嚴密與管理周全」八項標準的RC等級構造以上住宅大樓(不含商業大樓與別墅),即會認定為豪宅。

  這些豪宅條件的認定十分籠統又寬鬆,會不會失之客觀?台北市政府有必要將豪宅的條件明確化、透明化,以免未來引起豪宅住戶的諸多爭執。雖然據媒體報導被認定為豪宅的社區住戶如果有30%以上的人有異議,即可提出重議,但是也容易造成評價(議)委員會因此而輕率認定。反正住戶大多數人沒意見就過關。

  話說豪宅的認定標準:「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採光好)、戶戶車位、保全嚴密與管理周全」。是不是有很多項目不易認定?而且頗有斟酌餘地:

一、「採光好」這應是購屋的重要條件之一,台北市的國宅很多都是採光好(棟距大、綠地多),可見政府建築國宅也是在努力提升住宅的品質。以此認定為豪宅,會不會不太適當?

二、「戶戶車位」,記得多年前政府有意規定買車必須有車位,但因反對聲浪太大(一部份原因是在甲地買車附車位,在乙地使用)而無疾而終,所以「戶戶有車位」是符合政府買車必須有車位的精神。

三、「保全嚴密」也有點可笑,記得以前政府官員上台時曾說要讓鐵窗業在三個月蕭條,可見台灣竊盜猖獗,人民為了居家生命財產安全,選擇有保全設施及保全人員的社區居住已是愈來愈普遍了。人民納稅,政府卻不能保障人民的安全,人民自己出錢顧保全,或安裝保全設施,如今還要被政府認定為豪宅來課重稅,妥當嗎?

四、其他「外觀豪華」、「地段絕佳」,要如何認定?用公寓的標準來看,那麼所有的電梯大廈都是「外觀豪華」了?至於「地段絕佳」,是捷運的沿線?還是林蔭大道的仁愛路、敦化南北路、中山南北路....?還是像生意奇佳的夜市地段?還是大安森林公園、國父紀念館、中正紀念堂、植物園、青年公園、新公園....旁的地段?還是明星國中、高中的學區地段?

  政府開徵豪宅稅究竟是何原因?(一)豪宅「炒」的太兇,引起「公憤」?(二)政府財政困難?(三)要實現均富的社會?

  雖然開徵豪宅稅只有少數的「富人」不悅?但是不等於政府就可以打著「公平正義」的大旗,豪奪「富人」的財富啊!

PS.這篇捍衛少數人權益的文章,不知是否也會引起「公憤」?

2011/01/14 18:07  
Dear 植物(哇!豪宅稅)(sunmoon1951)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哇!豪宅稅」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電小二

PS.2012年4月19日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豪宅稅新標準 開徵戶剩1/3
房價納入考量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62220

略以:經研議,新認定的「豪宅」還須符合「每戶總價8千萬以上,且每坪單價1百萬以上或大坪數房屋」方會列入。引入新審查標準後,符合「豪宅」定義住宅將從原本的400棟,約10400戶,減少為139棟,約2900戶,剔除約三分之二。新定義豪宅以信義區為最多,大安區次之,中山區再次之,內湖、文山、南港、萬華、大同等郊區則全未列入。

詳情可上稅捐處網站(http://www.tpctax.taipei.gov.tw)查詢。

註:

國稅局:明年以後「簽約」出售房地,停徵奢侈稅

作者MyGoNews 方暮晨 |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20151216日 上午11:38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稅局說:民眾如果是在201611日以後訂立銷售契約出售不動產,就不用再課徵奢侈稅了。國稅局提醒民眾,近期要訂立銷售契約出售不動產時,要特別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nmoon1951&aid=4788706

 回應文章

ez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玉兔迎春~
2011/02/03 02:06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豪宅稅只對財富的"擁有"來課稅,會讓人產生"有錢即是罪惡"的錯覺

課稅應講究公平正義,應該針對財富的"來源",而非財富的"擁有"

課稅重點應著於對來源是不勞而獲,取之"無"道,甚至取之有"盜"的財富課以重稅

而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有錢就課稅

這種名為劫富濟貧的措施恐會落得騙取民意,打擊投資信心,鼓勵人才出走的負面效果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1-02-07 21:59 回覆:

謝謝 ez 新春的到訪回應!

政府雖有無上的權力,但也要取之有道!

政府要「對付」「富人」,有累進的所得稅,還有汽車牌照稅、燃料稅(費)、遺產稅、贈與稅;

只是不懂遺產稅、贈與稅為何都降為固定的百分之十稅率?(據說是希望海外資金能回流)統一發票、彩券中獎都還要課百分之二十稅率呢。


李家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第二棟
2011/01/17 14:36

是不是課第二棟的稅比較合理?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1-01-17 22:36 回覆:
謝謝李老師賞讀回應!

第二棟房子不能享用「自用住宅」用地,有較高的稅。
不過,第二棟房子不一定就會是「豪宅」。

woodsman
啥基準
2011/01/14 23:08

這些條件只是居住環境的基本需求

政府應盡力讓人民的居住環境符合這些條件

想錢想瘋了

這就是優秀的3趴公務人員優秀的水準

3趴只是因為吃好睡好喝好

才會擠破頭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1-01-17 22:33 回覆:
感謝您的賞讀!

的確這些應是基本需求!
記得以前讀書理想的環境是「都市鄉村化,鄉村都市化」。
根據這個標準我們的理想住宅環境應該就是這些條件吧?!
目前政府推動的「都更」,也是希望提升居住環境的品質。

美美
台灣的稅致亂無章法
2011/01/14 17:20

您的論點很好:

課稅的基礎不應只從有錢沒錢入手 而應從資源取用的角度來看

企業取用社會最多資源 應該回饋較多

有錢人已經課所得稅了 賓士汽車也課稅了 為什麼突來奢侈稅豪宅稅一堆莫名其妙的稅

台灣的稅致亂無章法

美美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1-01-14 22:10 回覆:

謝謝美美的到訪回應!

台灣的稅制的確有點亂!缺少整體架構,也沒有一貫的目標及精神。

有時強調使用者付費,有時又強調公平正義,例如健保,基於公平正義(?)有錢人要多繳,為何不是使用者付費?

有時要徵富人稅,例如豪宅稅、健保;有時又要降富人稅,例如遺產稅、贈與稅已降到10趴,窮人中個4000元統一發票或公益彩券,都還要課20趴的稅。

唉!能說什麼呢?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萬萬稅~
2011/01/13 22:16
我們安心睡~~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1-01-13 23:19 回覆:
是啊!窮人課不到豪宅稅,就安心睡吧。
謝謝大哥來訪回應!

閒雜人等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人怕出名,豬怕肥!
2011/01/13 21:28
---因為...很多影視及政壇名人,都住在這種豪宅內,以映托他們的身價.新聞媒體,在報導他的私生活時,通常都冠以「豪宅」的美名,而引起電視機前,觀眾的驚羨!名實相稱,所以國內名人之居,必課以豪宅稅是也.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1-01-13 22:59 回覆:
是啊!

豪宅能提供的有:私密性、安全性,以及生活品質。
除非是頂級豪宅,的確是億萬富豪。
至於B級、C級豪宅,也許只是民眾追求安全保障而已。
不過,豪宅該不該課以重稅?個人還是持保留態度。
真正的富豪可能是賣完豪宅走人的財團吧?!

blue phoenix和新冠同行的旅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是不是應該把市價多少訂為範闈
2011/01/12 23:58

這種條件很籠統

很怪異


blue phoenix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1-01-13 22:48 回覆:
這些條件的確有點籠統、怪異!
把市價(在房仲業可以看到訂價)列入標準,或許可以參考。
不過以價格(應該採單價、坪數)為標準,那麼豪宅會集中在市中心。
台北市外圍的文山區、南港區、內湖區、士林區可能沒有什麼豪宅了?
除非是八十坪、一百坪的房子。
但是又有些是三代同堂,為了年邁的父母,往往又需要電梯「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