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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2 23:41:30瀏覽1303|回應7|推薦24 | |||||||
據媒體報導:台北市將於7月1日起開徵豪宅稅,未來只要部份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採光好)、戶戶車位、保全嚴密與管理周全」八項標準的RC等級構造以上住宅大樓(不含商業大樓與別墅),即會認定為豪宅。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目前北市符合豪宅定義住宅約有三八九棟,共計一萬○一六八戶。 徵豪宅稅,應該會是大多數人的共識,畢竟窮人多,最好能從富人身上多挖點錢出來。只是這樣做會不會是「多數暴力」?「政府暴力」?操之過及呢? 台灣這幾年經濟情況、財政狀況一直很糟,富人似乎成了過街老鼠?在民氣可用下,政府開始對富人下手?好像在實施 國父的民生主義、均富主義?真是可喜啊!只是政府真的計劃往民生主義的均富社會走嗎?我看不出來! 樹大招風!豪宅稅是因為帝寶....太紅了,引起「公憤」? 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目前北市符合豪宅定義住宅約有三八九棟,共計一萬○一六八戶。所以台北市政府已經調查清楚了?真是有效率!台北市的「有錢人」真是多啊?(雖然豪宅稅為地方稅,但是全國各地該不該同步實施?) 從媒體的報導來看:未來只要部份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採光好)、戶戶車位、保全嚴密與管理周全」八項標準的RC等級構造以上住宅大樓(不含商業大樓與別墅),即會認定為豪宅。 這些豪宅條件的認定十分籠統又寬鬆,會不會失之客觀?台北市政府有必要將豪宅的條件明確化、透明化,以免未來引起豪宅住戶的諸多爭執。雖然據媒體報導被認定為豪宅的社區住戶如果有30%以上的人有異議,即可提出重議,但是也容易造成評價(議)委員會因此而輕率認定。反正住戶大多數人沒意見就過關。 話說豪宅的認定標準:「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採光好)、戶戶車位、保全嚴密與管理周全」。是不是有很多項目不易認定?而且頗有斟酌餘地: 一、「採光好」這應是購屋的重要條件之一,台北市的國宅很多都是採光好(棟距大、綠地多),可見政府建築國宅也是在努力提升住宅的品質。以此認定為豪宅,會不會不太適當? 二、「戶戶車位」,記得多年前政府有意規定買車必須有車位,但因反對聲浪太大(一部份原因是在甲地買車附車位,在乙地使用)而無疾而終,所以「戶戶有車位」是符合政府買車必須有車位的精神。 三、「保全嚴密」也有點可笑,記得以前政府官員上台時曾說要讓鐵窗業在三個月蕭條,可見台灣竊盜猖獗,人民為了居家生命財產安全,選擇有保全設施及保全人員的社區居住已是愈來愈普遍了。人民納稅,政府卻不能保障人民的安全,人民自己出錢顧保全,或安裝保全設施,如今還要被政府認定為豪宅來課重稅,妥當嗎? 四、其他「外觀豪華」、「地段絕佳」,要如何認定?用公寓的標準來看,那麼所有的電梯大廈都是「外觀豪華」了?至於「地段絕佳」,是捷運的沿線?還是林蔭大道的仁愛路、敦化南北路、中山南北路....?還是像生意奇佳的夜市地段?還是大安森林公園、國父紀念館、中正紀念堂、植物園、青年公園、新公園....旁的地段?還是明星國中、高中的學區地段? 政府開徵豪宅稅究竟是何原因?(一)豪宅「炒」的太兇,引起「公憤」?(二)政府財政困難?(三)要實現均富的社會? 雖然開徵豪宅稅只有少數的「富人」不悅?但是不等於政府就可以打著「公平正義」的大旗,豪奪「富人」的財富啊! PS.這篇捍衛少數人權益的文章,不知是否也會引起「公憤」?
PS.2012年4月19日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62220 略以:經研議,新認定的「豪宅」還須符合「每戶總價8千萬以上,且每坪單價1百萬以上或大坪數房屋」方會列入。引入新審查標準後,符合「豪宅」定義住宅將從原本的400棟,約10400戶,減少為139棟,約2900戶,剔除約三分之二。新定義豪宅以信義區為最多,大安區次之,中山區再次之,內湖、文山、南港、萬華、大同等郊區則全未列入。 詳情可上稅捐處網站(http://www.tpctax.taipei.gov.tw)查詢。 註: 國稅局:明年以後「簽約」出售房地,停徵奢侈稅 作者MyGoNews 方暮晨 |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 2015年12月16日 上午11:38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稅局說:民眾如果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後訂立銷售契約出售不動產,就不用再課徵奢侈稅了。國稅局提醒民眾,近期要訂立銷售契約出售不動產時,要特別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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